杭州車主撞傷路人,送醫途中男子突然下車

以小見大,”碰瓷”戲精難逃法網

近期,大關派出所在偵破一起“碰瓷”案件過程中,秉持“破小案就是保民生”的理念,用實際行動踐行了群眾利益面前無“小案”的理念和初心,以“小案”的偵破贏得民心,提高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滿意度。

“我可能遇到碰瓷了。”

2019年10月23日晚上,大關派出所接到轄區群眾史先生報案稱:當日18時50分許,其駕駛白色雪佛蘭邁銳寶轎車途徑香苑路與霞灣巷交叉口往左轉時,與一名步行的陌生男子發生交通事故,兩人最終以200元“私了”。而後史先生回想當時情況,覺得陌生男子的行為非常刻意、不合常理。

杭州車主撞傷路人,送醫途中男子突然下車

懷疑自己被“碰瓷”詐騙的史先生來到大關派出所求助,當日值班所領導在派出所接警大廳接待了史先生,詳細詢問了事情的全過程。對於史先生表達的疑惑,民警敏銳地覺察到這很有可能是一個碰瓷的老套路。

辦案民警:“根據史先生的描述,我們發現對方的行為具有明顯的碰瓷的特點,比如其描述自己的傷情有從重到輕的反覆、收款時使用支付寶商家收款碼、得手後迅速離開等等。”

精準研判,雷霆出擊

根據這些疑點,大關派出所民警第一時間受理案件,同時調度視偵隊員調取“事故”第一現場的監控錄像。獲取“碰撞”現場的監控錄像之後,民警通過反覆查看發現嫌疑人有“碰瓷”詐騙的重大嫌疑,立刻依託分局獵豹特偵組的快速反應機制,迅速通過視頻追蹤鎖定嫌疑人,後通過不間斷在嫌疑人落腳點附近守候,於案發後48小時內將嫌疑人李某抓獲。

轉換思路破僵局

嫌疑人李某被抓獲後,向辦案民警展示自己右腳膝蓋處一處疑似“鼓包”的傷痕,一口咬定自己是在打電話的過程中被史先生駕車撞傷,拒不交代自己有詐騙的涉案事實。依照現有證據,不僅受害人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嫌疑人也會趁機逃脫法律的懲處。一時間,案件偵破陷入僵局。

面對“零口供”的李某,民警嘗試轉變思路。

在調查中,民警發現李某在“被撞”當日的通話記錄與其自述的因打電話沒有注意到車輛的辯解完全不一致——在當日“事故”發生的時段內,李某並沒有跟任何人打電話。此外,民警還發現李某在支付寶賬戶中創建了一個收款商家號,經仔細對照,發現該收款商家號跟一般的收款商家有三點重大區別:收款時間均集中在傍晚19時左右、不是每日均有入賬、有入賬的日期也通常僅限於一筆交易,民警大膽假設李某手機支付寶中所有的付款方均有可能是被“碰瓷”的受害人。經初步統計,李某僅2019年9月份和10月份就有約兩萬餘元疑似敲詐的贓款入賬。

杭州車主撞傷路人,送醫途中男子突然下車

民警一鼓作氣,聯繫到10月下旬曾向嫌疑人李某轉賬的鄭先生,鄭先生對於發生交通事故並賠償的陳述與前一位受害人史先生的陳述幾乎一致,兩人對於李某受傷的部位及傷勢的描述也一致。經過辨認,鄭先生明確地辨認出李某就是當日被其“撞傷”的陌生男子。之後民警調取了鄭先生提供的“事故”地點的監控錄像,發現李某以幾乎一模一樣的方式被鄭先生的車“撞到”。最終,李某因“碰瓷”詐騙200元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乘勝追擊,一查到底

在辦案民警看來,嫌疑人被行政拘留不是案件辦理的終點,隨著調查的深入,民警陸續找到了十餘名受害者,他們均被李某以相同方式詐騙幾百元至幾千元不等。在詢問中民警發現,這些受害人大多對自己因疏忽大意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他人受傷毫不懷疑,沒有選擇第一時間報警,覺得賠點錢“省事”,而這恰好助長了李某的氣焰。初步計算,李某僅在2019年9月、10月這兩個月期間,通過“碰瓷”方式詐騙所得共計約20000餘元。

2019年11月2日,公安機關依法將行政拘留期滿的嫌疑人李某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從“零口供”行政拘留到“零口供”刑事拘留,案件偵辦又向前跨進了一步,隨著案件的繼續偵辦和證據的不斷補強,體現了大關派出所一貫以來“破小案”就是抓主業的理念,通過資源共用、通力協作,進一步彰顯了派出所專業高效的業務能力水平。

最後提醒:

遇到事故多留心眼,鎮定應對理智協商;

察覺可疑及時報警,維護權益別嫌麻煩。

通訊員:許芳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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