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茶葉”後,我選擇了沉默……

●懺悔人:王洪福

  ●原任職務:山東省萊州市住房和規劃局黨委委員、山東省萊州市規劃管理處黨支部書記

  ●觸犯罪名:受賄罪

  ●判決結果:2019年6月24日,山東省蓬萊市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30萬元。

  ●犯罪事實:2011年秋至2015年春節前,王洪福利用擔任萊州市住房和規劃局黨委委員、黨支部書記的職務之便,先後7次收受6名房地產開發商錢款共計人民幣47萬元,併為上述人員謀利。

  我大學畢業後分配到萊州市建委工作。剛到不惑之年,我便擔任了萊州市住房和規劃局黨委委員、萊州市建委規劃處黨支部書記。平心而論,我是在組織的關心和培養下,一步一個腳印走到這個位置上的。

  我永遠都無法忘記,我第一次收到當地一企業董事長送的一盒“茶葉”時的情景。本以為是朋友間的相互饋贈,便沒有多想,可回家後卻發現茶葉盒裡裝了10萬元錢。面對這些錢,我的內心無比忐忑,在跟這位朋友一番客套後,我選擇了沉默。慢慢的,過去對工作的兢兢業業和滿腔熱情不見了,我的理想信念逐漸動搖,宗旨意識不斷淡化。不知不覺中,我逐漸放鬆了警惕,開始主動結交形形色色的房地產開發商,並在他們的“圍獵”下開始斂財。

  “吃人嘴短,拿人手軟。”在貪慾的驅使下,這些簡單的道理和規矩也被我拋到了腦後。從第一次受賄後的忐忑與不安,到後來收錢都不會臉紅,甚至主動向別人索賄,對權力和金錢的迷戀矇蔽了我的雙眼,使我逐漸喪失了對黨紀國法應有的敬畏之心,現在想想,內心充滿了愧疚和羞恥!

  在收受賄賂後,我多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我用的是公家的權,謀的卻是自己的利。面對組織談話和同事被查,我還心存幻想,妄圖矇混過關。可事實證明,是我低估了黨和國家開展反腐敗鬥爭的意志和決心,自己最終也成了一名腐敗分子,想想都讓人不寒而慄。

  回頭想想,我自身黨性修養放鬆、理想信念滑坡,是導致我違紀違法的重要原因。黨性不會隨著我的黨齡的增長而自然增強,也不會隨著我職務升遷而自然增強,必須在嚴格的黨內生活鍛鍊中不斷加強。而我沒有持續地鞏固自己的黨性修養,出問題可以說是必然的。

  我辜負了組織多年來的教育培養,愧對家鄉父老和父母親人,希望所有公職人員引以為戒,用好手中的權力,嚴守底線,廉潔從政。

  (郭樹合 高志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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