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骗钱骗色 招摇撞骗获刑一年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马志国通讯员黄建国)男子杨某生冒充政府干部和公安警察,以办理危房改造、妇女联保政策等名义大肆骗钱骗色,最终被绳之以法。11月7日,镇原县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杨某生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0月至2018年12月期间,杨某生先后在微信上添加被害人刘某某、贾某某,谎称自己是某乡政府扶贫办干部或县政府干部,可帮二人办理危房改造、妇女联保及政府工程项目等。在取得信任后,杨某生多次与二人发生性关系,并骗取现金19400元。

2018年12月某天,杨某生又冒充镇原县公安局干警给闫某某打电话恐吓,并指使贾某某冒充公安干警给闫某某打电话。后杨某生又通过短信给闫某某发消息,称捡到其手机和证件索要500元,后被闫某某识破立即报警。案发后,杨某生向刘某某、贾某某退赔所骗取的现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生多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招摇撞骗,情节严重,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且其冒充人民警察身份招摇撞骗,应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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