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在信託文件中約定,委託人自主決定信託設立、信託財產運用對象、信託財產管理運用處分方式等事宜,自行承擔信託資產的風險管理責任和相應風險損失,受託人僅提供必要的事務協助或者服務,不承擔主動管理職責的,應當認定為通道業務。 分享到: 閱讀更多 財富管理律師 的文章 關鍵字: 委託人 承擔 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