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青海這四類人又能享受補貼啦

我省再次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

10月份,青海省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同比上漲2.6%,其中食品類價格同比上漲9.8%,達到了我省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的啟動條件。繼7、8月兩次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後,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和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再次及時啟動聯動機制,在全省範圍內向享受國家定期撫卹補助的優撫對象(不含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傷殘人民警察)、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對象和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共四類低收入群體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根據食品類價格上漲幅度,本次價格臨時補貼發放標準為:

1.城市低保對象、城鎮享受國家定期撫卹補助的優撫對象每人57元/月;

2.農村低保對象、農村享受國家定期撫卹補助的優撫對象每人35元/月;

3.分散特困供養對象每人85元/月;

4.集中供養對象94元/月;

5.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132元/月。

補貼將於11月底前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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