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慈禧小時候借吳棠三百兩銀子後,湧泉相報的故事嗎?

清朝中期,一個叫惠徵的滿族道員病故於鎮江。

惠徵的兩個女兒帶著靈柩從鎮江出發,乘船一路北上,來到江蘇清河縣地界。這個清河縣有別於河北的清河縣,叫南清河縣,是在江蘇境內,是運河上一個繁華的商埠,它本名叫清江浦,又稱淮陰。

沒成想,運靈柩的船因為缺錢支付船家運費,在清河縣內趴窩了,惠徵的大女兒叫玉蘭(就是日後的慈禧太后)想起了父親的故交吳棠就在清河縣當知縣,於是她叫管家到知縣衙門,找吳棠借300兩銀子。一會功夫,吳棠派人送了300兩銀子奠儀,之後還親自上船祭拜,玉蘭兩姐妹很感動,記住了恩人的“雪中送炭”。

沒過多久,姐姐玉蘭被選入宮,當了咸豐皇帝的妃子,被冊封為“蘭貴人”。再後來,她又成了獨攬大權的慈禧太后。慈禧太后掌權後,對吳棠的舊恩湧泉相報,將他從正四品的徐海道員,連升三級,升遷為從二品的江寧布政使。吳棠從此平步青雲,官至江蘇巡撫、閩浙總督、四川總督、成都將軍等職,成為一品大員。

上面這個故事很有意思,充滿了“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等傳統文化精神,正能量滿滿,流傳甚廣。

可惜,這是一個虛假的故事。

你知道慈禧小時候借吳棠三百兩銀子後,湧泉相報的故事嗎?

查《清史稿》等資料,惠徵病故於鎮江的時間為1853年。然而,早在他去世一年前的1852年初,惠徵的大女兒就被選為咸豐皇帝的妃子,被冊封為“蘭貴人”,居住在深宮大院。1853年,當惠徵病故於鎮江時,“蘭貴人”怎麼可能出現在鎮江,護送父親的靈柩北上呢?

有人或許會說:“雖然惠徵的大女兒已經被選為咸豐皇帝的妃子,但父親死後,子女守孝也是人之常情。”

是的,清朝很注重“以孝治國”,父母死後,兒子哪怕在朝廷做官,也必須辭掉官職,回家為父親守孝三年。期間,吃、住、睡在父母墳前,不喝酒、不洗澡、不剃頭、不更衣,不能參加任何娛樂活動。這叫“丁憂”。不過,這只是對兒子的要求。如果女兒已經出嫁,就要為公婆家裡的人守孝,不必回家為孃家人守孝。

惠徵的大女兒已經出嫁,就算守孝,也是為咸豐皇帝家守孝,斷無回家為自己父親守孝的道理。

另外,清朝是一個等級森嚴的王朝。皇帝是一國之主,具有最高的權威。“蘭貴人”雖然只是咸豐皇帝的一名妃子,在後宮中等級和地位並不高,但畢竟也已經躋身“主子”之列。而主子是不可能為臣子守孝的。因此,按照皇室禮儀制度,“蘭貴人”也絕不會出宮為父親惠徵守孝。

既然“蘭貴人”不可能出宮為惠徵守孝,她又怎麼可能護送父親靈柩,並因此而遇上清河縣令吳棠呢?

事實上,吳棠之所以在官場上走得比較順暢,與他的個人能力和操守有很大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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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棠

吳棠出身窮苦家庭,自幼就勤奮讀書,以舉人大挑一等被授予淮安府桃源縣令一職,從此步入官場。吳棠做官很踏實,經常身穿便服,到民間訪貧問苦。吳棠清廉自持,從不吃拿卡要,在齷齪的晚清官場簡直就是一股“清流”。

更重要的是,吳棠是一個難得的“能吏”,能幹實事。

在桃源縣令任上,吳棠親力親為,整治匪患和水患,將境內治理得妥妥當當。在邳州知州任上,由於境內發生洪災,導致盜匪頻繁。吳棠提出“首惡必懲,協從解散”策略,迅速平息了匪患。同時,吳棠興修水利,賑災濟民,讓境內恢復到安居樂業的狀態,得到了當地老百姓的交口稱讚。

那時候,太平天國運動風起雲湧,會打仗,是所有官員必備的生存技巧。吳棠是典型的讀書人,卻自帶“打仗”屬性。

1860年,捻軍名將李大喜、張宗禹率部2萬多人攻入清河縣。清軍守將死的是,逃的逃,只有吳棠臨危不懼,招集了一批鄉勇,經過一番激戰,終於擊退捻軍。

同時,吳棠情商也很高,與曾國藩、李鴻章等人保持著較好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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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8年8月9日,直隸總督曾國藩曾經致函誇讚吳棠:

“閣下昔在江淮,於屬員曲加體恤,恩厚如山,至今傳為美談。”

1869年,湖廣總督李鴻章奉命前去四川,調查四川總督吳棠涉嫌貪汙受賄的案子。李鴻章調查結束後,奏報朝廷:

“吳棠忠厚廉謹,未有論其婪髒者。”李鴻章還在一封致兩宮太后、同治皇帝的密奏中狠誇吳棠:“查吳棠與臣同鄉,又在江蘇同官五年之久,深知其性情樸厚,品行端愨,忠主愛民,出於至誠。”

有了這些封疆大吏的提攜和照顧,吳棠自然容易青雲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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