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健身馆“无限期”整顿 预付卡的“坑”谁来填?

律师:不妨考虑引入强制性预付卡保险

游泳健身馆“无限期”整顿 预付卡的“坑”谁来填?

游泳健身馆大门紧闭


游泳健身馆“无限期”整顿 预付卡的“坑”谁来填?

停业消防整改告知书

12月份,林慧的健身季卡到期了。9月中旬,她在合肥海斯曼游泳健身馆办的卡,结果“前后健身不超过5次”,健身馆就因消防问题关停整顿,紧接着,对接人和负责人集体“消失”。

投诉、报警……为了不让自己的钱打水漂,林慧用了所有能想到的办法,可到最后,她还是没能联系上相关负责人。

交钱

事情的发端于今年9月份,因为工作原因,林慧租住在合肥国光万豪广场附近。

刚搬来不久,爱好健身的林慧很快就发现,住所附近有家游泳健身馆。骑车从住所到健身馆,用时10分钟不到。

9月17日,林慧走进了海斯曼游泳健身馆,会籍顾问张某接待了她。优惠的购卡活动和超近的距离,很快让林慧动心了。

尽管林慧有担心过健身馆的经营状况,但张某告诉林慧,门店已经开办了好几年,就算整修关停,也会暂停会员卡或者退费的。

“当时我也准备学游泳,再听他那样讲,我就在这交钱办卡了。”经过对方的推荐,林慧在店里办理了两张健身季卡外加5节私教课,“1320元的健身卡,还有1300元的私教课。”

突变

变故是在国庆假期后出现的。彼时的林慧刚从假期归来,正准备重返健身馆。等到海斯曼游泳健身馆时,林慧看到的却是紧闭的大门,以及门上的指令书和告知书。

近日,记者探访时看到,海斯曼游泳健身馆仍旧关闭。附近快递点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健身馆是去年这时候开的,关停已经有两个多月了,一直没有开门过。

玻璃门上的《责令改正指令书》显示:经查,海斯曼游泳健身馆存在安全出口堆放杂物,安全帽上锁以及消防栓无水的问题,并限令游泳健身馆在10月10日前整改完毕,逾期不整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在海斯曼游泳健身馆出具的《停业消防整改告知书》中,也证实了存在消防问题一事。告知书显示,海斯曼健身会所一直未取得《消防许可证》,多次被消防部门警告,公司决定取得《消防许可证》后再恢复营业。

“海斯曼健身会所将在停业当天,开始暂停各位新老会员卡及有效私教时间,直至会所恢复营业,再开始计算会员卡和私教时间。”在告知书底下,还附带了负责人晏某的联系方式。

起初,林慧以为这只是简单的消防整顿,但她很快发现,事情似乎并不像告知书上说的那样简单。

10月10日,原本消防整改完毕的日期,游泳健身馆却并没有迎来重新开业。

私人教练告诉林慧,房东给的消防安全书是假的,国庆节店里消防不过关,被消防局勒令整顿了,“我也是9月30日回家的,哪知道当天被查了,搞得我现在也挺烦,在家等通知”。

僵局

在得知健身馆消防整顿的消息后,林慧曾多次拨打张某和晏某的电话,但对方“要么是忙音,要么是无人接听”。而在微信上,林慧也一直没能联系上张某。

“我的工作将要调到政务区,总不能一直盯着这边啊!”面对健身馆负责人的“失联”,林慧有些失望。

10月29日,林慧再次联系教练时,教练告诉她,老板在和房东打官司,营业恐怕得要三个月以后了。再后来,教练直接给了晏某的电话。但林慧始终没能联系上海斯曼的负责人和会籍顾问。

在庐阳区双岗派出所做完笔录后,警方表示暂时不能立案,“只有等健身房那边宣布破产,然后我们消费者起诉,他们才能立案”。

而消防那边的工作人员也告知林慧,10月10日后,曾前往现场检查消防,但游泳健身馆没有营业,也就作罢了。

在向合肥市庐阳区双岗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后,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告诉林慧,监督管理所在10月份,曾联系上海斯曼游泳健身馆的负责人晏某,晏某表示除了消防整改问题,还在和健身房之前的法人打官司。至于怎么解决退费问题,晏某给的答复是要等官司结束。

11月份后,双岗监督管理所就再也没能联系上晏某。

安徽瀛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光磊建议,就消费者而言,无论游泳健身馆的负责人与他人之间存在何种纠纷,消费者均可以游泳健身的合同无法实现为由,要求解除与游泳健身馆服务合同关系并退还剩余款项。此外,如果游泳健身馆明知自己提供不了相应的服务,却大量收取消费者的预存费用,并将该费用挪作他用,致使无法返还消费者,游泳健身馆则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相应的人员将面临刑事追责。

难点

如今,预付消费已经成为不少商家“拴住”消费者的模式,办卡费用少则几百元,多则成千上万元。

预付卡兴起,消费纠纷却是屡屡出现,为何消费者权益总是难以保障?

安徽瀛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光磊告诉记者,健身卡的本质实则是预付卡的一种,而健身房在建设前期需投入大量的资金,兜售预付卡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获取现金流,但实则风险都转移到消费者身上。如果出现资金挪用、经营者卷款跑路、经营不善等问题,消费者就会陷入退款无门的境地。

“健身馆出现经济问题后,消费者向市场监管局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都属于事后监管。事实上,许多商家此时已经没有清偿能力了,就算法院判决还款,也没有办法执行。”

记者了解到,2012年,国家商务部出台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对于预付卡的备案、发行、资金管理等方面均有相应规定,要求发卡企业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前往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合肥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内容只规范了企业,并没有规范个体户,所以消费者如果准备办理预付健身卡,还是要事先了解商家资质,签署相关书面协议,尽量避免办理大额长期的健身卡。

“消费者遭遇理赔不畅,更多的是因为消费者在资产清偿顺序中不靠前所致,所以,相比于事后追责,不妨考虑引入强制性预付卡保险。”安徽瀛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光磊建议,不妨通过法律的形式,规定商家必须将相关款项存入第三方机构,一旦商家出现经济问题,消费者可以通过预付卡保险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避免赢了官司,要不到钱的尴尬局面。(文中林慧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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