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五年后宣布死亡,保险公司:拒赔,可以上诉,结局却让人意外

买保险为人生做好保障,这本该是感到愉快的一件事,但是在保险合同产生纠纷时,就不那么美好了。经常会有投保人被保险公司拒赔,而保险公司的人会主动让你去法院起诉保险公司,并且一旦打了官司保险公司又照样理赔。

关于这种现象,很多人就会产生疑问,保险公司明知道官司会输,为什么每次都要打官司呢?

失踪五年后宣布死亡,保险公司:拒赔,可以上诉,结局却让人意外

理赔被拒,保险公司:法院让赔我再赔!保险公司非被起诉才肯赔?

01 真实案例

投保人刘先生在人寿公司购买了两份人寿保险,分别为康宁险(保险金额6万元)及松柏险(保险金额10万元),被保险人均为刘先生,受益人均为章女士。

刘先生自2003年开始交纳保费直至2006年。

2007年刘先生最后一次与家人联系后失踪。

章女士先后向江阴法院申请宣告刘先生失踪、死亡,江阴法院于2013年4月28日判决宣告刘先生死亡。

另查明:刘先生第一次欠交保费后,根据保险条款的规定,人寿公司以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自动垫交了保险费,后来欠缴保费两年后,人寿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的约定,中止了两份保险合同。

章女士找保险公司理赔被拒绝,拒赔理由为:刘先生被宣告的死亡,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保险公司称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走法律程序。于是章女士将保险公司上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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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案例分析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刘先生失踪导致不论在客观上、还是主观上其均不能履行交费义务,投保人刘先生与人寿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依法成立。

另外,从传统民法理论及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来看,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保险合同中并未对"身故〃的含义进行明确界定,亦未将宣告死亡排除在保险责任范围外,故法院认为"身故”应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两种情形,保险公司应给付身故保险金。

03 保险公司让你去起诉自己是什么原因?

就像上述案例,很多有争议的拒赔案例,当投保人对理赔结果不满意,而找保险公司交涉、协商的时候,保险公司甚至会要走法律程序,这不就是在暗示如果将他们告上法庭他们就赔,这是什么逻辑?

其实保险公司之所以会这样做,有以下几个原因:

(1)如果是看似很不合理的拒赔,但是按照保险公司理赔规则确实又无法赔,此时保险公司的理赔员就算知道其中缘由,他们的能力也是会受到束缚的。毕竟这些员工一切理赔都要根据规定而来,不然,他们给客户赔了,公司核查不符合相关规定时,难道让理赔员掏钱赔吗?

(2)保险公司在找到理由可以拒赔时,就不用花这笔理赔金了,告上法院有两种结果:赔和不赔。最坏的结果也就是赔偿,为什么不走一下程序看看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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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好买保观点

法院判决是一种司法行为,是一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逻辑基础,法院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生效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而保险公司的理赔属于一种商业行为,具体如何赔偿、赔或不赔或赔偿多少,可以由双方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通过协商确定,属于民法中的意思自治行为。

这种区别,使得法院判决与保险公司作出理赔决定的“逻辑”是不一样的。

所以,我们经常能看到保险公司拒赔,而法院却判赔这样截然相反的结果。

一般因为理赔纠纷打官司大多是存在较大争议的,不太可能是一方完全在理,而责任和过错全是某一方,否则,也无需打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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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被拒,保险公司:法院让赔我再赔!保险公司非被起诉才肯赔?

在这种争议的情况下,被保险人一旦有过错,大概率保险公司会作出拒赔决定。

而法院判决,会通过事实来评估双方过错和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进行裁决。甚至大多时候是会比较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就如我们所见到的,大多数理赔纠纷案到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败诉率总是比较高的。

所以,在遇到保险理赔纠纷时,可以尝试上告法院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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