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惠來原副縣長涉嫌職務犯罪在惠州受審,判有期徒刑2年8個月

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款、收受他人財物。12月5日,由惠州市司法局、普法辦,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惠州市人民檢察院聯合舉辦“憲法宣傳週”庭審普法活動,組織旁聽了蔡河水職務犯罪案件庭審。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以及來自全市30餘家單位、企業的領導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共300餘人受邀參加活動。

揭阳惠来原副县长涉嫌职务犯罪在惠州受审,判有期徒刑2年8个月

當庭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八個月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初至2019年初,被告人蔡河水任廣東省揭陽市惠來縣第十三屆委員會委員,惠來縣政府副縣長、黨組成員、仙庵鎮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建、土地調整、三舊改造、協調糾紛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陳某輝等11人財物合計人民幣9萬元、港幣77萬元,用於個人消費。

2016年春節、中秋節前,被告人蔡河水利用擔任揭陽市惠來縣仙庵鎮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通過該鎮鎮長蔡某立、黨政辦主任黃某軍等人(均另案處理),採取虛開報銷單平賬的方式,侵吞公款合計人民幣11萬元,用於個人消費開支。

案發後,蔡河水主動向揭陽市監察委員會投案,如實供述其罪行,並上繳贓款合計人民幣20萬元、港幣77萬元。

法庭上,控辯雙方出示了相關證據,各方進行了質證並充分發表了意見。蔡河水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最後,法庭當庭宣判:以受賄罪、貪汙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蔡河水有期徒刑兩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被告人蔡河水犯罪所得予以沒收或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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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庭審普法教育效果明顯

該案由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陳斯擔任審判長、惠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楊宇出庭支持公訴。

“作為一名受組織培養和信任的黨員領導幹部,被告人蔡河水逐步放鬆了對自己世界觀和人生觀的改造,最終因心態失衡而毀掉了自己一生清譽,也毀掉了自己後半生的幸福,在令人扼腕嘆息的同時,也給世人以深深的警醒。”代表公訴機關給出量刑建議後,楊宇揭示了本案的警示意義。

“被告人蔡河水作為一名1996年入黨的老黨員,經黨多年的培養,從一名鄉鎮基層工作人員逐步提拔為惠來縣副縣長,本應認真履職,努力為人民群眾謀幸福。希望被告人能從本案中吸取教訓,認真接受改造,爭取早日重新成為一名守法公民。”宣讀判決書時,陳斯一番寄語。

法檢“兩長”的勸誡從心靈深處觸動了被告人。“我認罪認罰,我向組織、家人以及關心我的人說一聲對不起。我也希望自己深刻的教訓能警醒後人,組織不會虧待一個乾淨幹事的幹部,法律也不會放過一個心存僥倖的罪犯。”被告人蔡河水說。

揭阳惠来原副县长涉嫌职务犯罪在惠州受审,判有期徒刑2年8个月

旁聽人員紛紛表示感觸很深,認為該案警示教育作用很大。中國聯通惠州市分公司高級經理肖若鵬認為,看到被告人在法庭上悔恨不已,感到很痛惜,他的違法行為對他個人及家庭都造成了很大的影響,他從基層一步步鍛鍊成長起來,現在不但前途盡毀,還身陷囹圄,我們要引以為鑑,國家的法律法規對我們的嚴格要求,其實也是對我們的愛護。

“正是因為沒有堅守底線,被告人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淵,作為公職人員,一定要牢記初心,忠誠履職,敬畏法律。”來自惠州邊檢站的民警周曉希告訴記者。

該案當天還通過網絡進行庭審直播,共有6800多人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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