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英德市黃花鎮三山村部分貧困群眾喜笑顏開,從該鎮紀委工作人員手中接過了自己的分紅款。“接到村幹部通知時我還不信了,想不到是真的,感謝共產黨、感謝政府……”拿到錢的老人高興地說道。
此次,黃花鎮紀委將三山村2012年、2013年被村幹部侵佔和私分的35586元貧困戶分紅款重新發還給貧困戶。
消失的貧困戶分紅款
2011年7月,黃花鎮三山村委會將扶貧專項資金321550元入股英德市某開發有限公司,雙方在《投資合同書》上約定分紅期限為30年,且每年按投資款15%的比例進行分紅,分紅款由三山村委會按貧困人口數平均發放,貧困戶達到脫貧指標的不再參與分紅,由新增的貧困戶參與分紅。同年7月底,雙方簽訂《補充協議書》,分紅計算方式變更為12%。2012年12月,三山村委會賬戶收到該公司轉來的2012年度分紅款38586元。
由於村中貧困戶大部分都不知道分紅款已經到賬,且也沒有人主動提起年終分紅的事,時任三山村黨總支部書記、村委主任梁某清便按捺不住心中的慾望,打起了這38586元的主意。他授意村委會出納陳某恆和村委幹部黎某炳在《分紅簽收表》假冒貧困戶簽名,並將該《分紅簽收表》作為憑證上交黃花鎮財政所請款,獲得鎮財政所開具的支票後,當天就到信用社提取38586元。2013年春節前夕,梁某清將該筆分紅款以年終獎金的名義分給陳某恆、黎某炳各10000元;給當時的駐村幹部劉某躍發放了3000元補助;剩餘的15586元由梁某清本人佔為己有。
對於這筆款項的去向,當地的貧困群眾並不知情,也無人提起,使梁某清等人以為自己做得天衣無縫,神不知鬼不覺,隨著時間的推移也慢慢淡忘了這件事。
巡查組巡出扶貧“碩鼠”
2017年12月,英德市委第四巡察組對黃花鎮扶貧領域工作開展專項巡查中發現,三山村2011、2012年度的一份分紅表簽收字跡存在明顯代簽的情況,於是對簽收表中的貧困戶進行了實地核查。
“請你仔細辨認,這份分紅簽收表上的簽名及指模是否是你本人的?”巡察組成員詢問名單上的貧困戶陳某。
“這簽名不是我寫的,也不是我的指模。2012年時,我一家人都在廣州市花都區種菜,直到2015年才回到三山村丹竹山組。”陳某肯定地說。
“那你辨認下簽收表裡面有沒有你認識的貧困戶?”巡察組成員追問道。
“這個叫陳亞錫的是我們丹竹山組的五保戶,我記得他在六、七年前就已經去世了,怎麼可能簽名、按指模。”陳某疑惑地說道。
與貧困戶陳某的談話讓巡察組成員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又繼續隨機走訪了幾戶分紅表中的貧困戶,均表示從未領取相關分紅款。巡察組認為這是條重要的線索,報英德市紀委監委後將線索移交給了黃花鎮紀委。
“巡察發現的線索表明,分紅表中的38586元貧困戶分紅資金極有可能被村幹部套取侵佔。”黃花鎮紀委分析線索後,決定對時任村幹部梁某清、陳某恆、黎某炳三人進行了立案審查。
罔顧黨紀國法的後果
“我知道這一天遲早要來的,五、六年了,這個事情一直是心結。其實從2017年年底聽說市紀委到我們村巡察,我就知道事情瞞不住了……”陳某恆在調查筆錄中說道。
然而,事後才知道瞞不住,已經為時已晚矣。黃花鎮紀委很快就查明瞭梁某清、陳某恆、黎某炳三人私分貧困戶分紅款的事實,並把調查結果報英德市紀委監委審核。
2019年8月,梁某清、陳某恆、黎某炳三人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扶貧駐村幹部劉某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三山村貧困戶分紅款事件後,黃花鎮紀委組織鎮村幹部職工開展了一案一警示教育,用梁某清、陳某恆、黎某炳等人案例教育警醒身邊人,並要求全鎮12個村(社區)舉一反三,開展自查自糾,並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達到以案促改的目的,防止類似案件再次出現。
在警示教育大會上,許多村幹部對照梁某清的行為進行了反思,認為作為二十多年的老支部書記,因一時的貪念造就今日不可挽回的局面,既影響了黨委政府的形象,也破壞了村幹部在群眾中的威信,影響深遠,得不償失。
“出於對村黨總支部書記梁某清等人的過分信任,監督沒有及時跟上,釀造今日不可彌補的過錯,梁某清等人的案件再次表明,‘信任不能代替監督’,必須嚴格落實監督責任,及時將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扼殺於搖籃,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利益不受侵害。”黃花鎮紀委書記說道。
【記者】焦瑩
【通訊員】英紀宣
【作者】 焦瑩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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