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元貸款發放存“漏洞”阜新銀行董事長被短信敲詐2000萬元

億元貸款發放存“漏洞”阜新銀行董事長被短信敲詐2000萬元

因發放的1億元貸款未能收回,阜新銀行反而還遭到了高達上千萬元的敲詐。

12月19日,裁判文書網公佈了一起阜新銀行副行長違法放貸後,董事長遭遇2000萬元短信敲詐的案件。這一案件歷經四次審理後,終於真相大白。

億元貸款到期不催收

事情要從九年說起,2010年12月,大連新隆緣休閒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學來)與阜新銀行簽訂了一份份額為人民幣6000萬元的貸款合同,同時楊學來以個人名義與阜新銀行簽訂4000萬元的貸款合同,借款期限均為一年。

阜新銀行礦工街支行在向楊學來發放一億元貸款過程中,被告人張陽(時任礦工街支行行長)和成某(時任信貸科科長,未起訴)、葛某(時任信貸員,未起訴)、金某(時任阜新銀行副行長,未起訴)明知給大連新隆緣休閒酒店有限公司及楊學來的貸款為異地貸款,審查通過申請材料後,同意提交“貸審會”審批,並沒有將上述情況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備案。

在上述二筆貸款期限屆滿時,楊學來並未按期履行,阜新銀行也未及時催要。

後阜新銀行將大連新隆緣休閒酒店有限公司及楊學來訴至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2014年7月,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大連新隆緣休閒酒店有限公司及楊學來償還貸款本息。

董事長收到2000萬元敲詐短信

宣判後,楊學來無力償還本息,遂對張陽(時任阜新銀行大連分行副行長)謊稱找瀋陽華融資產公司“接盤”一億元不良貸款,需要阜新銀行出資運作,張陽信以為真,分別以自己及他人名義給楊學來匯款人民幣990萬元。

後楊學來以抵押物評估價值與拍賣價值存在5000萬元差價為由,提出要將抵押物賣給阜新銀行抵償本息,阜新銀行購買抵押物,同時需返還給楊學來5000萬元差價款。針對此事,楊學來與張陽多次進行電話溝通。

楊學來在明知瀋陽華融資產公司無法接收一億元不良貸款的情況下,以張陽之前給付的990萬元不是通過阜新銀行正規途徑匯出為由表示要向阜新銀行領導舉報張陽,對張陽進行威脅。

自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期間,多次向張陽索要了共計人民幣1760萬元。

後楊學來夥同他人給阜新銀行董事長趙某發送短信,以向中紀委舉報阜新銀行違規進駐大連以及阜新銀行領導買官賣官等進行威脅,向阜新銀行索要了2000萬元。

銀行自願支付200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這一原本認定3760萬的敲詐事實,在楊學來上訴後卻發生了反轉。

法院二審指出,因阜新銀行會議紀要證實阜新銀行2000萬元系自願給付,且有阜新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在卷證實,不應認定為犯罪數額,故原判認定楊學來敲詐阜新銀行3760萬元不當,應予以糾正。法院重新認定為,楊學來以威脅、要挾的方法,多次向阜新銀行索取人民幣1760萬元。

綜上,法院以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判處楊學來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萬元;以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張陽有期徒刑3年半,並處罰金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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