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員的HR,最想先裁掉自己


裁員的HR,最想先裁掉自己

2019年對於身處職場的人來說,年度關鍵詞逃不過“裁員”這兩個字。

或是自己就是那百分之幾;或是家人朋友,是那百分之幾;或者,你是一名HR。


據不完全統計,2019年,京東裁員8%;滴滴裁員15%;ofo裁員50%;科大訊飛裁員30%;騰訊裁員10%;華為停止社招;阿里裁員優酷團隊……


近日,一段“神州優車HR在工位宣讀裁員”的視頻在網絡流傳。

視頻中兩名HR宣佈與員工單方解除勞動關係,HR還表示這並不是與員工協商。

有網友認為HR“咄咄逼人”、“沒人性”。

神州優車公關負責人回應稱,人力資源部的HR深度自責,已在閉門自省中。


不管哪家公司裁員,做決策的老闆上社會新聞是個概率問題。

直接負責裁員的HR上熱搜卻是包月套餐。

就如神州優車的公關,一句話就把事件定性為HR的工作方式問題,讓HR背了鍋。

“閉門自省”的HR真的能想通誰該為此負責嗎?


裁員的HR,最想先裁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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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其他員工來說,從進入一個公司開始,最先接觸的就是HR。


入職前

篩選到你的簡歷、看上你的簡歷、約你來面試、通知你面試結果、幫你辦入職手續……

入職後

入職後:考勤、請假、文具、工資、社保、福利等。

離職時

離職時:離職手續、離職證明、有些人涉及到的裁員賠償、再嚴重點的勞動糾紛官司等。


因為這種“領人進門的形象”,其他員工會很自然得把HR當成公司的主人,是老闆的代言人。

自覺認為HR和老闆是“一家人”。

所以,如果發生什麼對自己不利的事情,“肯定是他們商量好的”這種想法就會佔據主導。

老闆神龍見首不見尾,也不可能親自辦這些事務,HR就首當其衝了。


裁員的HR,最想先裁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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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越親近的人越容易有機會產生矛盾,感情上的就近原則也適用於職場。

比起老闆,HR是和你聯繫最密切的同事之一,

因為聯繫密切,就最容易有“有事就找HR的心理”,

也最容易和HR有衝突。

公司和家庭都是某種意義上的“社會組織”,如果我們能想通家庭之間的矛盾,也會稍微理解公司裡的衝突。

裁員的HR,最想先裁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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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就是HR的工作本身了,裁員的決定是老闆做的,負責具體執行的HR,就要直面各種問題。

如果我們能走出上面分析的兩種心理誤區,只是把HR當成一個和大家一樣的員工,你會發現,他們裁員時真的很“南”。


其實,大多數HR都是基層的工作人員,為難他們真的很沒有必要。

除了小編知道的阿里的HR好像有很大的決定權,

可以直接決定是否錄用和開除員工且不用經過業務領導外,

其他很多公司的HR都是領導決定什麼就是什麼的情況。


裁員的HR,最想先裁掉自己


每個崗位都有kpi的,HR也不例外,

如果每天打幾個電話、約幾個人來面試、成功給多少人發offer、實際到崗有多少人、多少人能過試用期是HR的日常kpi,那把你順利裁掉也是。


完不成kpi,下一次他就要給自己發裁員通知了。

夾在老闆和員工之間,HR裁員時太“南”了。

一方面:員工希望得到更多的賠償,出於都是員工的同理心,內心當然希望員工如願;萬一哪一天自己也被裁了,也不想被隨便打發;還有如果被“鬧”上熱搜,職業生涯也算是搭上了。

另一方面:老闆希望以最小的成本裁員,工作業績的壓力接踵而來。

處於進退維谷的時候,真的太“南”了。


上面為HR說了這麼多話,對於按照流程,文明裁員的HR,我們多些理解。


市場允許公司單方面裁員,只要符合法律,拿到自己應得的利益,又有什麼理去反抗合理的市場規律呢。


裁員的HR,最想先裁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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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就怕在,

不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

時常上新聞的那些HR帶壞社會風氣,

給大眾造成裁員是暴力事件的印象,

等到大家聽裁員色變的時候,誰來緩和兩者之間的矛盾。


裁員的HR,最想先裁掉自己

為了裁掉員工,沒收員工的門禁卡,將其踢出打卡系統,造成員工沒來上班的事實;

將員工的工位搬到吸菸室,開會不通知,逼迫員工“投降”;

讓保安把員工暴力拖出辦公室;

雖然賠償了應賠的份額,但是用私人賬戶打款……

再到今天的當場錄像。這些新聞都是有跡可循的。


裁員的HR,最想先裁掉自己


這些行為,已經超越了工作方式方法的範疇,催生了一個新名詞“暴力裁員”,

好像現在裁員不上個新聞都不叫裁員了。


對於職場人士來說,我們現在有《勞動法》為我們撐腰,不論公司或個人都理應在法律規定範圍內行事。

公司為了追求利益裁員開除不給應有的賠償,是不對的;員工對權利的伸張也應符合法律規定。

相信法律,也更應相信人間自有真情在。

希望HR和員工們在遇到裁員的事情的時候,都能在合情合理的情況下去解決問題。


2019年是裁員最頻繁的一年,2020年HR還會更“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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