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宁可把房产名落在未成年子女身上,也不愿意落在配偶身上,意味着什么?

雨轩阁工作室


意味着不相信配偶啊,担心配偶有其他想法,如果配偶与自己离婚,房产最后还要和配偶一起分。

说一说我们之前买房时遇到的一件事情。上海一对夫妻去买房,老婆是外地人,男人是上海人,夫妻两个买房的那天,带着公公婆婆一道来签购房合同。

最后房产证上写了四个人名字,公公婆婆以及他们夫妻两个,因为是刚结婚没多久,所以孩子还没有。

如果有了孩子的话,估计要写上五个人的名字了,婆家人这样显然也是一种自我保护。

公公婆婆出的大部分的钱,他们担心自己老了之后,儿子儿媳对自己不管不问,于是提出了这个要求,也是合情合理的。

此外,公公婆婆也是担心儿媳妇有二心,与自己的儿子离婚。这样的话,他们名字都写上了,那么损失也会小一些。


以上便是我的见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各位朋友关注我,与我共同探讨情感故事!

夏菡说


有危险我有同事女儿,老公车祸死了,他房子是男方家,祖屋拆近换的,奶奶怎么要转给孙,不给媳妇,后了汁孙赌博欠债,把房子低价卖了,媳妇收着一本,假房产证,有天人家通知搬家,拿出房产证,他媳妇证是假的,到房管局资料调出来,一切乎合手续,小孩满了18岁,不需监护人签字,电话联系不上,就这样失踪了,老人只能收拾去养了院,还是在居委派出所,帮助下才去的,他2仟多一点退休金谁会接收他。


用户4810684009883


我居住的小区这样情况很多。已经居住近20年了。大多人家所有人名字都上产权证上了。也有一部分是女方和子或女的名字在产权证上。十年前,一个偶尔的机会,我发现我家房产是先生和儿子的名字。那么,我业主都不是,不能参加业主委员会!我要求产权证上加上。加上了。但其中房产的份额还可以调整一次。先生说我俩占百分之一。我没同意。留以后吧。其实,30几年了,我知道了我拼命工作挣钱,颗粒归仓,结果是,对方不想让我占一分钱!没有任何信任!事实告诉了我,我的婚姻是什么质量了。


用户5254575477048


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这么做都是无可非议的,不论你我他,都会这样做。我也是一样,孩子只要是亲生的,我们做父母的为他付出啥都可以,啥都可以给他。配偶,和你过日子就是你的配偶,和别人过日子就是别人的配偶,孩子永远是自己的。可以绝对的讲,配偶可能会背叛你,但孩子,永远不会背叛你。我现在两套房子都有贷款,等我还完贷款之后,我就把房子过户到两个孩子名下,让他们共同共有,这也是我做妈妈的一份心意。


俩孩儿妈咪


结婚没三金没彩礼,婚后买房,女方拿之前上班赚的钱付了首付,尾款大部分借我家人的,我们全款买房。尾款是对象慢慢还的。离婚后他们不要孩子,两个孩子归我,房子他不同意给我,车全款我已经给他了。没办法,协议就给老大了,就这他家人一直闹说为什么给女孩没有给男孩,或者一人一半。为啥?我的房子我乐意


崔雨萌aaa


如果这事放在2016年以前,确实有伤夫妻感情,但至从出现了”杭州女孩房产继承案“后,这样的做法是非常正确的。

继承之路太漫长

杭州女孩小丽是独生女儿,父亲10多年前过世,母亲在2016年也过世了,父母生前在杭州留下了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价值约300万。

按理她是父母唯一的孩子,父母过世之后所有的财产,都应该由她来继承的,可是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房产原先是登记在父亲名下,过世的时候小丽还未成家,因此也就没去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母亲也走了,她的孩子那时已经两岁周岁了,在过两年也要上学了。

房管局拒绝办理

而父母留下的这套房子正好是学区房,她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的名下。结果她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人家说,仅凭这些东西没办法办理过户,要她出具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判决书,才给办理。

公证处遇到难题

公正处要她把父母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才能给办公证,可是她家亲戚全国各地都有,而且有的还出国了,这去哪里找啊。

带着这样的疑惑去咨询律师:

律师:小丽你是独生女?

小丽:是的,我爸妈就我一个女儿。(核心家庭关系很简单)

律师:你父母哪一年结婚的?

小丽:好像是1983年。

律师: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

小丽:2003年。

律师:房产登记是什么时间?

小丽:2004年11月。

律师: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

小丽:我爸爸一个人名下。

律师:你爸爸什么时候过世的?

小丽:是十年前过世的,应该是2006年年底吧。

律师:你爸和你妈过世时有没有留下遗嘱?

小丽:我爸没有,我妈生前跟我口头说过,她走后这套房子归我。(口说无凭啊,等于没有)

律师:你爸爸过世时,你爷爷奶奶是否还健在?(这个问题是关键,如果已经过世,事情就好办多了)

小丽:我爸爸过世时我爷爷已经去世,我奶奶还在,我奶奶是我爸爸过世后不到一年过世的。

律师:那你爸爸有兄弟姐妹几个?

小丽:我爸爸有四个兄弟姐妹。(咱父母辈的兄弟姐妹四个不算多!)

律师:那你把你爸爸的兄弟姐妹的家庭情况,包括在不在世、婚姻情况、子女情况跟我一个一个说一下。

小丽:我爸爸在家排行老三,大伯在我爸过世时已经过世,我大娘还在。大伯大娘有三个孩子,两个在上海,一个出国了。二伯还在,不过五年前离婚了。二伯二娘有两个孩子,一个在杭州,一个在北京。我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龙江,有一个女儿。我爸爸和爷爷奶奶过世后,就没怎么走动,姑姑姑父家的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

律师:你妈妈在你爸爸过世后没再成家吧?

小丽:没有没有,我妈一直跟我过。

律师:你妈过世时,你外公外婆是否还健在?

小丽:都过世了。

律师:这套房子,要由你一个人继承,除非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到公证处或者法院明确表示放弃。

房子被分的支离破碎,传说中的七大姑八大姨也来分房子!为什么会这样哪?

律师分析

1、这套房子是你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1/2属于你母亲,1/2属于你父亲的遗产。

2、你父亲死亡时,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你母亲、你、还有你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1/2。因此你母亲在原有1/2的基础上再获得1/6,合计2/3,你分得1/6,你奶奶分得1/6。

3、你奶奶过世后,属于你奶奶的⅙本该由你爸四兄弟姐妹转继承,一人1/24,但这时你大伯和你爸先于奶奶过世了。根据法律规定,由你大伯和你爸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你大伯的1/24由你大伯的三个孩子继承各1/72,你爸的1/24由你继承。加上前面的1/6,你现在有5/24。

4、你二伯的1/24,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从理论上讲,你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你二伯1/48,你二娘1/48。

5、你小姑姑和小姑父没离婚,因此共同拥有1/24。

6、现在你母亲过世,你母亲只有你一个继承人,因此你母亲的财产全部由你继承。所以你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是5/24+2/3 =7/8

如果父母在世的时候能立下遗嘱,或者把房产过户了,哪里还会有这么多的麻烦呢。

不要去计较落户在孩子身上,我们作为父母的,不管有多少财产将来都是留给了孩子,以防万一出现杭州女孩房产案的事,我认为落户未成年身上在合适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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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姐说情感


您好!其实将房产落在未成年子女身上,是有很多好处的,这并不意味着家庭不和谐等负面因素。当然处置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也有不少注意事项。下面将通过将房产落到孩子身上的好处、坏处和通常误区三方面分别叙述。

第一,将房产落在未成年子女身上的好处

1、后续不需要再花钱让子女继承,房屋产权清晰,并且也避免家庭纠纷

将房产直接登记在子女名下,未来可以省去子女再过户的手续。根据现行政策规定,无论是生前过户、还是身后过户,都至少要缴纳房产评估价格的1%-3%的税费,如果按照一套房100万计算,也至少需要付出1万元以上的税费。特别是父母去世后,子女再继承的方式,不但操作复杂,还容易产生家庭纠纷。所以直接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 产权清晰,减少将来产权模糊、变更的可能性,这样可以降低经济成本,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家庭纠纷。

2、作为子女的个人财产,避免子女未来离婚,房产被配偶分走一半。

《新婚姻法》及《婚姻法补充》规定,不管是子女婚前或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其子女单方名下,都属于其个人财产。即使未来孩子面临离婚,配偶也无权分割个人财产。而如果先登记在父母名下,之后通过买卖或继承的方式再过户给子女,只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执行的,没有其他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将房产落在子女身上的弊处

1、对子女自己购房的现金要求比较高

1)对于父母本次购房来说,只能全款买房不能贷款。因为银行目前要求贷款人和产权登记人必须保持一致,如果未成年子女作为房屋产权人和贷款申请人,银行会对其还款能力质疑,通常不会批贷款。也就是意味着父母本次购房必须全款。

2)对于子女未来购房来说,不能享受首套房的优惠政策了。因为子女名下已经有一套房产了,在购房就不属于首套房了,那么关于首套房的首付比例、贷款利率优惠都不能再享受了。所以子女未来购房的现金压力也会比较大。

2、若父母想要处置子女名下的房产,比较麻烦,甚至可以说无权处置。

1)如果子女还未成年的时候,父母很难处置子女名下的房产。

《民法总则》第35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责任。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也就是说,父母(作为监护人)只有为子女(作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着想时,才能处分子女名下的房产,所以子女如果还未成年,父母很难处分房产(例如:卖房等)。

除非证明卖房款是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例如用于求学、治病等重大事项,否则即使卖房了子女也有权收回。在实际操作上来说,不动产交易中心会要求全体监护人在转让合同中说明转让目的,进行公证后,才能够顺利过户。

2)如果子女已经成年了,父母想要处置子女名下的房产,也必须征得产权人(也就是子女)的同意,并由子女亲自办理所有过户手续。即使有部分手续可以由父母代办,也必须经过委托公证才可以。非常麻烦耗时。

第三,有些误区必须要澄清

1、很多人认为将房产放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就可以规避父母在强制执行时,被迫卖房

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如果子女名下,特别是未成年子女,但其名下却有大量价值财产,此时如果被执行人及其子女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是其子女的个人财产的,一般推定为家庭共有财产,执行法院可以执行子女名下的财产。同样,如果有证据证明是父母为规避财产被执行,而“恶意转移财产”的话,父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2、很多人认为将房产放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父母就可以多购房。

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通常限购政策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房产数量。除非子女已经满18岁,可以单独算一个家庭。否则在子女还未成年的情况下,不管房产是放在配偶名下,还是放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对于限购政策下,房产数量的计算方式都是一致的。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一纸家书


我也问问,我有个朋友想买房子,名字写上大学女儿的名字,很多人建议不要写孩子的名字,写父母的名字,不要占有孩子名额,以后孩子买房子名下已有房产,对孩子不利,朋友不同意,说以后孩子嫁人没有房子不嫁,还是执意写女儿的名字,省着以后过户了。到底怎么合适。


用户62871791659


我想给普及一下把房产写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危害。希望有些不知情的人,免收伤害。如果一对夫妻离婚了,房产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如果,而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亲或者母亲),自做主张把房子卖掉,子女的另一方母亲或者父亲,是很难拿到卖房钱的。以前有这种打官司的案例,人心难测,至亲至疏是夫妻。保险安在自己身上最安全。


Stacey行胜言


我妹夫去世了,当时房子是他们自己买的,妹夫的名字。妹妹去过户,要妹夫家所有人签字放弃继承才行,这些人都分散在外地,费了好多周折,过了几个月才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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