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女朋友不被父母認可,孩子鐵了心要在一起。做父母該怎麼辦?

流浪的時光


做父母的對孩子的婚姻不要干涉!既然倆個孩子願意而且相親相愛,就成去他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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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孩子的女朋友基本條件差不多就行,能與你家的孩子基本般配就行。況且,孩子已經鐵了心要與與女朋友在一起,你們作為父母已經沒有辦法,只能同意。更何況,孩子如果已經身心健康,非常成熟,我相信他在看人方面也有許多獨到之處。我是90年代的大學生,大學期間,有許多很優秀的男孩,但我總覺得他們不行,不適合我。一上班就與我現在的老公好了,老公各方面的條件比不上我,但我覺得老公除了懶惰外,再沒有什麼毛病,尤其他會和各種各樣的人打交道!時至今日,老公在事業上乾的很好,我們家裡有吃有喝,有房有車,而且存了一大筆款,女兒學業有成,誰能說我當初又錯了呢?婚姻要適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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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兒孑談女朋友的時候我很反對。後孩對我說,媽,我女朋友對我很好。我也很喜歡他。是我娶媳婦過一輩子。我希望得到你的祝福。我們會好好孝敬你的。我想,兒孑即然說到這裡。為了兒孑的幸福,我做出了讓步。並且很快給兒孑辦理了婚禮。如今。我和兒媳婦處的很好。雖然不在一起生活,看到兒孑幸福。我也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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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我親身經歷過,作為父母,應當適可而止。到了管不了的時候放開雙手,幫助孩子,成全他們。切不可濫施強權。父母們應當明白一個道理,小夫妻相親相愛,是一輩子的事,父母管小,管大,管不了孩子的老。撒手是必然的。子女的事管差不多就得。即然他們鐵了心相愛,就放開手成全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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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父母多去了解自己孩子。我相信大多父母都不瞭解自己孩子,我那時候因為結婚也是家裡窮啊!兄弟3個,父母沒錢,自己東拼西湊借了8萬,結了婚,當時不是朋友們救濟我估計到現在婚都沒結,不過現在結婚六年,老婆有了,兩個兒子,車十幾萬也買了,也有自己的店,有房子,該有都有了,我也知足了,自己走的路跪著也要走完,幹啥事必須要堅持,前提是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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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事情很尷尬。作為父母,把孩子養大了,都想給孩子成個家,乘心如意的抱大孫子。大千世界不可能幹篇一律。總有那不和諧的音符跳動。如果兒子執意不聽父母意見,那麼,作為父母不仿順讓兒子,成全他們。畢竟只要你過的比我好,我們就放心了。這是我們作為父母應該盡的意務。切不可固執己見,與孩子弄的很強硬。不利於今後的生活。可憐天下父母心,畢竟我們老了,讓他們自已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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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據具體情況而論!

1、在那個“成分論”的年代,無數雙鴛鴦硬生生拆散。

2、堅持下來的青年,都是沒有父母祝福。

3、據調研顯示:這批伉儷,百分之百白頭偕老!

4、他們爭氣、努力、靠知識改變命運📚

5、更值得驕傲的是—— 不但子女出類拔萃,孫孫們都個個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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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一個父母不贊成的婚,會幸福嗎?”幸福的關鍵並不是取決於父母對婚戀建議的正確與否,不是對未來生活的遠見,是你能否在父母“不認同”的日子裡,和父母“不認同”的伴侶,快樂地生活?

很多人在選擇伴侶時,面對父母的不贊成表達,本能地希望能做點什麼可以讓父母贊成,而沒有意識到這是父母對個人獨立生活的掌控。當你對一件事說,“贊成”,或“不贊成”時意味著對這件事擁有決定的權力,而父母對於你的愛情和婚姻只是一個輔助參考的意見。

作為一個“成年人”,在愛情和婚姻面前是尊重父母的意見,還是堅持自己的態度?是不是特別渴望父母能夠持“贊成”的態度,希望得到他們的認可,特別是在婚姻這件事上。

從親情的角度出發,我們希望父母能夠喜歡我們喜歡的人,這是父母對自己選擇的肯定、認同和接納。但是,面對這樣的“希望”你會以怎樣的代價去達成,甚至不惜放棄一個自己喜歡的人,去找一個父母更滿意的人嗎?

父母對子女的操心和擔憂體現在人生的選擇上,愛情上,婚姻裡做主,父母的觀念是對的,是有價值的,是對未來有遠見的。這樣的想法固然有侷限性,有些偏執,因為他們沒有意識到孩子的人生,不是屬於父母的人生。在人生的路上更多的是自己做出的選擇,今後的路該怎樣走,選擇怎樣的伴侶,怎樣經營自己的生活,這些事情都需要自己獨立完成。無法改變的父母想法,自身所能做到的是如何處理好和父母之間的關係,建立良好的溝通,在愛情婚姻和的問題上處理好你對父母的內疚,讓父母認同人生本來就屬於自己,同時讓父母獲得控制和價值感的滿足,從而達到理解和支持自己的選擇。

 

 





靠近樸素


其實有絕大多數的父母都會干涉兒女的婚姻,因為天下的父母心都是一樣的,希望自己的兒女有一個美滿的婚姻,至於為什麼會干涉,這裡面也是有原因的。

一,父母永遠都把兒女當做是孩子,不管孩子多大,都離不開父母的教導,特別是人生大事,孩子是沒有任何經驗的。父母往往認為自己是過來人,在這方面肯定比兒女有經驗,看人也多了一雙慧眼。

二,父母和兒女的時代背景知識結構有很大的不一致,導致雙方的思想差距太大,兒女喜歡的類型,和父母滿意的類型截然不同,甚至相反,一般兒女選擇的對象總是傾向於和自己相似的,這樣有共同的語言,而父母則常常按照自己的喜好和經歷去判斷,是否適合當自己的兒媳,或者女婿,兒女難以理解父母的思想,父母也無法容納兒女的思想,所以就造成了分歧。

三,我個人認為父母應該尊重兒女的婚姻,在某種程度上要給予適當的干涉,首先父母應該多接近兒女思想的角度去考慮兒女的婚事,比如認真去了解兒女喜歡的對象,弄清自己的孩子為什麼喜歡對方,多嘗試著和對方接觸,重點從人品、性格等方面去了解對方,哪怕第一印象並不如意,也不應該馬上表現出來。

而兒女也應該在婚姻大事上積極的去爭取父母的理解,儘可能的向父母介紹自己意中人的優缺點,表明自己的立場和決心,其實在生活中父母的很多想法是值得認真去考慮的,畢竟在這方面,父母的確比年輕人更懂得什麼是婚姻,婚姻意味著什麼,他們的體會更深刻,什麼樣的人才能和你相濡以沫。

總之兒女和父母之間應該加強溝通,當父母理解兒女的選擇後,要做的就是祝福,畢竟將來兒女要離開自己生活的,所以兒女的觀點更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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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父母要以過來人的身份,心平氣和地向孩子講清楚不同意的原因,說明利害關係。尤其切記,不能擺出我是你父母,我養了你,我的話必須聽的架勢。其次,要轉變觀念,尊重孩子的選擇,相信孩子的選擇。父母與子女畢竟有不可逾越的鴻溝,各自談情說愛所處的時代不同,審美觀、價值觀有很大的差異。孩子的終身大事應由孩子自行決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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