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给个房产证还给别的证吗?土地证是开发商的是吗?

用户2258250794240


两书一表

开发商向我们交房应该向我们同时提供“两书一表“,只有提供了才能证明房屋是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产品。

  • 《住宅使用说明书》:主要是对房屋承重设计要求、平面布局、结构形式、房屋布局、附属设备加以说明,告诉业主在使用中应注意的事项。
  • 《住宅质量保证书》:主要是开发商针对房屋的质量向业主做出的承诺。说明保修范围、时间、维修完成时间、应承担的责任,房子出现问题业主报修的方式等。
  •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表上应有五大责任主体单位和备案机关的公章、签字,这个表说明我们的房屋通过了各个相关部门验收,可以向我们进行交房了,房子的验收单位主要有五大责任主体和备案机关。五大责任主体主要包括:建设单位、总包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公司,当然验收单位还有很多比如:规划服务中心、质量监督站、市政管理处、避雷办、节能办、档案馆、消防、燃气办、人防等等,这些单位验收合格后会将结果报给备案机关,他们不需要在备案表上盖章、签字。

注意:《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每个楼座一份,开发商在向我们交房时,只能提供给我们查看,原件不会给我们的;两书是针对每户的,开发商应提供给我们。

其他需要应提供的报告

  • 《房屋面积实测报告》:如果业主对开发商提供的房屋面积有异议,开发商应向我们提供有实测资质单位出具的面积实测报告。
  •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这个证在向我们交房时不一定会有,一般在小区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全部结束,经过住建局、居委会、绿化办、公共资源局验收合格后才会发放。
  • 《住户验收房交接表》:主要记录我们交房过程中各项验收情况的记录,提出需要维修的问题及水、电、煤气、暖气压力表数值的记录。
  •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物业临时约定》:告知我们前期物业公司名称、物业服务的水平、物业费用和我们业主入住需要注意的事项。

这些资料一般是业主不要,开发商不会给我们,稀里糊涂的就把房子给我们了,万一出现问题,业主维权没有证据。

房产证变为不动产权证


按照规定2015年3月1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生效,对于现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为房屋不动产权证,这个证在开发商交房时无法提供,收房后需要我们带着: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4.完税凭证或契税缴款书。5.购房人已婚带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需要校验。

到房产管理中心有开发商协助我们办理。

我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祝你早日搬到新房居住。


憬悟大师


你问的问题可能是关心你买的这个房子,关于权益问题。怎么确定这个房子是否是您的产权呢?购买商品房国家统一发放(不动产权证)以前是房产证一本,土地证一本正。现在两证合一。只要你拿到不动产权证的就可以确认,这个房子是否是你的产权。


豪仔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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