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试图高价卖掉停车位给住户,物业夹在中间受气,咋整?

凭栏倚楼


看到这个问题,就想到了一则新闻在烟台晚报报道,芝埠区东山明俊小区开发商逼迫小区业主购买车位,一个机械车位20万元,而且必须一次性付款,否则业主的车无法进入小区,还有部分业主有车也不敢开了,只能临时停在小区内工地上,他们担心车一旦开出去就开不回来了,大家纷纷抱怨小区的车位要价太高,希望开发商考虑业主的承受能力,让业主的车有个停放之处。

像这个问题,开发商是否高价卖掉停车位给住户,物业夹在中间受气,咋整?

首先开发商高价卖车位,这是不合法的,第二住宅区未售出车位应予以出租,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第15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停车场条例》,其中规定,住宅区未售出车位应予以出租,出租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违者或处以最高50万的处罚款。也就说业主们遭遇未售出车位被锁,月保临时取消等连串的烦恼


就要说房


去年我们小区房开售楼部的人来敲每个业主家的门,说是低价卖地下停车位,其中就有物管经理在劝说业主,我们小区的物管是业委会请来的,按理说他们和房开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其实不然,后来我们才搞清楚,房开委托物业卖车位,卖掉一个车位物业有提成,最后大家都没买。如果物业和房开没有利益关系,人家卖车位关物业什么事?你是和业委会签的合同又不是和房开签的,做好自己的事就行了。


于是4299


1、物业公司如果不是开发商的下设公司,可以不用听开发商的管理和指挥,按照与开发商的合同办理即可;

2、业主如果觉得开发商变卖停车位不合法的,物业公司可以要求业主找开发商,无需代开发商受气,更无需替开发商当冤大头。


青岛牛南希律师


无论开发商还是后期物业管理公司,都没有权利使小区公共区域,小区道路商业化。小区绿化用地,公共区域,小区道路所属权由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如为了小区交通便于管理有序,需收取费用,按物权法之归定,收入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其中小区墙体广告,电梯内商业广告,地下车库,小区住房临街商铺等所属权都应属全体业主所有。如小区建有业主委员会,应由业主委员会代为管理。无论使用情况,收入情况,开支情况,结余情况及时向小区全体业主公示。小区竣工验收后房开商及物业管理无权利用小区公共区域,小区道路,门面,地下车库等作为另外收入渠道。但目前很多小区业主自我维权意识不强,业主权益很难得到保护。业主合法权益被房开商及物业管理公司所侵占。多数小区业主成了弱势群体,成了牺牲品。


文联20


首先要搞靖楚车库的主权属于业主还是开发商的,买房時为何故意不表示清楚,我旳小区就是这样,小区周團开始买房半年至一年可以停车,后来突然不熊停东,警察罚款

200元,每次进出车库要和外耒车辆一样付15元。合理吗?违法吗?


老顾145437891


不小的


背头夹饼刘记烧饼夹串


物业公司表明立场,说明情况就行!不是你的锅,当然不用背。


杨君波2018


具体得看当时物业跟开发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开发商有权出售车位的话物业也得遵守合同,如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约定可以先找开发商协商,看是否能从出售停车位的钱款中给物业公司一部分补贴


房产知事小月肖


物业受么气呀,是谁的理都有合同,法律吃白饭的吗?


手机用户10816736571


找住建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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