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舉考試的制度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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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樹陰濃夏日長,樓臺倒影入池塘。水驚簾動微風起,滿架薔薇一院香。 ”

不知不覺間,又快到一年六月。不知勤懇伏案的你,內心幾分激動,幾分忐忑?

高考。多麼平凡的兩個字,可組合在一起,卻好像忽然有了萬鈞之力。也許當你累極又不敢停下手中筆,當你滿懷期待卻發現自己不升反降,當你想努力卻無從下手滿心灰暗,你也曾暗暗咒罵道:“呸!什麼勞什子考試!”但是你知道嗎,其實百年前的古人,也和我們有過相似的經歷。<strong>

科舉制,於隋朝初起,唐朝完備,宋朝進一步改革,明朝鼎盛,清末科舉制被廢。我們不妨來編個故事,有個叫張三的人,生活在清朝。在一個平平無奇的早晨,張三降生了,他緊閉眼睛,哇哇的哭著,聽見有個男人的聲音說道:“是個男娃,咱家光宗耀祖有望了。”於是,等張三大些了,他爹就攆鴨子似的把他攆進私塾,跟著先生啃四書五經,學寫八股文。張三一點也不喜歡這些,可他爹說了,要是連童試都過不了,就等著父子關係一刀兩斷吧。張三沒辦法,苦著臉繼續學。就這樣好幾年過去了,終於,先生捻一捻鬍子,點一點頭,“你文章進步了不少,去考考童試吧。”張三和其他四個同縣考生互相擔保,他們縣的癝生也作了保,又經歷一番搜身,方才進入考場。張三抹把汗偷偷打量,才發現居然有人鬚髮皆白了還來考試,不由一陣唏噓。

開考了,張三下筆如有神,待終考,在一眾心事重重的人群裡自信滿滿走過去。果然,雖然沒拿到第一名,但也過了,得了參加科舉考試的資格。放榜那天,他爹高興的多喝了二兩酒。但光考了童試還不夠,他爹盼著做大官呢。張三繼續努力,每天埋首經卷,文章寫了一篇又一篇,模板都練得溜熟。又過了三年,去省城參加鄉試,第二年,又參加禮部組織的會試,結果都不錯。夠規格的考試都經歷過了,就剩下皇帝主考的殿試了,張三一鼓作氣去了,拿了第二甲,被送去翰林院深造三年,接著又考試,考的好就留在那兒當翰林院編修,考的不好,再不濟也有個知縣噹噹。張三挺淡定,正常發揮,如他爹所願當了大官,光宗耀祖了。

寫到這兒,已經是大歡喜結局了。不過你會不會覺得有點奇怪,頗有點在看開了掛的主角文之感?沒錯,我們編的張三,確實是走的開掛路線。要知道,在真實的科舉考試裡,別說一路順暢的考至殿試了,好多人光童生試那兒,就被卡住,生生從年輕人熬成中年人,再不濟,從中年人熬成老年人。往往是熬了大半輩子,熬花了眼,佝僂了背,僵固了思想,才換來一個小官當,或者開個私塾勉強餬口。古人為了生存,未必比我們輕鬆。我們雖然也得在學校學各種知識,可我們學的廣博,還有豐富的課餘活動,這在當時的讀書人裡,可是不敢想象的。窮一點的人家,連書都得自己手抄筆錄。也許你會說,他怎麼這麼傻,考不上就別考了呀。但作為滿肚子僵化八股的讀書人,什麼營生活計也沒有,又不屑與小販為伍,除了死磕功名也沒太多選擇。

也許有人又會說了,考試多苦呀,不考試多好。想不考試是吧?可以啊,咱們把時間線再往前挪挪,也不挪多了,就到魏晉吧。魏晉時期,門閥世族專政,選官採用九品中正制,由中正官根據人品來劃分等級舉薦人才。嘿,聽起來挺簡單是吧?你一擼袖子,說:“我從今天開始,天天學雷鋒做好事!"打住打住,你還是太天真,既然選官的權限落在了他人之手,選誰還不是他說了算?所以在當時,常常出現“上品無寒門,下品無高官”的尷尬兩極分化,說白了,你若是生在世代簪纓之家,就算你做盡偷雞摸狗的事,天天尋歡作樂,照樣有人舉薦;若是出生平常人家,就是品行再好,也難有出頭之日。所以啊,以考試選拔人才,看起來似乎挺麻煩的,但好處也是大大的。

可以說,考試選拔給了每個人一個公平競爭的機會,你的實力強,擁有的選擇就多;實力弱,擁有的選擇就少。儘管這看起來有些殘酷,但總比只看出生,一開始就設定好你的一生來的痛快,至少我們擁有了選擇的權利,擁有了搏一搏的機會。所以啊,親愛的考生們,高考的戰鼓已經擂響,成王敗寇,在此一搏,謹願諸位,以筆為劍,掃平前方一切阻礙,一往無前!


鄧海春


我國古代的科舉制度

科舉制是從隋煬帝楊廣大業元年,也就是公元605年開始設立的,廢除於清光緒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共歷一千三百年的時間。

秦以前:世襲

秦朝以前,官員的產生是通過世襲,就是說那是一個純粹拼爹的年代。

漢朝:察舉制

到了漢朝,為了提拔民間的人才,採用了察舉制,就是由各個地方進行人才推薦。當然,在這種制度下,關鍵要看推薦你的人是誰。因此,察舉制雖然不純粹是拼爹,但極有可能拼的是乾爹!並且由於士族門閥的存在,社會關係、家庭關係千絲萬縷、千頭萬緒,剪不斷理還亂。哪裡還輪得到普通的老百姓閃亮登場。

魏文帝:九品中正制

魏文帝曹丕時期,陳群創立了九品中正制。這種制度是察舉制的升級版。按照所考核人員的出身、品德來將其分為九個等級,稱為九品。考核的人由以前的地方官員改為朝廷派專人來進行考核,也就是說把舉薦的權利集中到了中央。這些負責考核的人叫做中正官,取其字面意思:既中且正。你看蔣介石後來改名就叫:蔣中正。不過,字面含義和真實的表現往往是相反的。仍然是士族的問題。講出身,平民肯定不行,那隻能是士族之間比誰的胳膊更粗而已。講品德,這個怎麼考核?搞笑!但可以合理的推論。比如,貴族家庭的孩子接受的教育比平民肯定更好、更優越。因此,中正官覺得他們品行更端正、思想更健康。當時有句話叫做“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所以,這個九品中正制也只能是換湯不換藥,新瓶裝老酒。

南北朝:門閥衰落

但是到了南北朝時期,士族門閥開始衰落,“昔日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因此,注重門第出身的九品中正制就無法再繼續下去了。隋文帝楊堅即位以後,就廢除了九品中正制。隋煬帝楊廣開進士科,讓平民可以通過考試獲得進入仕途的機會。

唐朝:進士和明經

唐朝時期,明經和進士這兩科成為了人才選拔的主要考試科目。明經科相對簡單,主要考察儒家經典。比如說,考官出題“子曰:溫故而知新······”後面你就填:“可以為師矣”。這就要求考生把所有的儒家經典要背得滾瓜爛熟。

而進士科主要考詩賦和政論,這個難度就要大多了,靠死記硬背完全沒用。首先,詩賦環節需要考生臨場發揮進行詩詞創作。而政論則更難,需要考生根據考題,寫一篇論文,對時政進行分析、評論,並提出具體的解決辦法。這就需要考生具備多方面的能力。一是寫作能力,文采要好;二是書法能力,字是敲門磚;三是具備深厚的政治敏銳性和對時政的關注度。

因此,進士科的難度要大很多。當時曾有一句叫做“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如果你三十才考上明經科,那說明你笨。但如果五十歲不到就考上了進士,那就是人才。

北宋:經義

到了宋朝,王安石變法,認為考詩詞創作浮華不切實用。因此就取消了明經和詩賦,只考進士中的政論,並一律改為測試經義。所謂經義,指的是以經書中的文句為題,讓應試者寫作文,來闡明其中的含義。比如,這次的題目從《論語》中選擇。題目是“子曰:君子不器”。好了,開始答題。這種考法實際上就是八股文的前身。而明清兩代也正是在經義的基礎上將八股文發揚光大的。

明清:八股取士

“八股文” ,簡單的說就是一種文字遊戲。要求考生遵循先賢的思想,以華麗的詞藻和規定的格式作出漂亮的文章。至於,獨立思考和創新見解,不需要。你不能說你覺得應該怎麼樣,而要說孔子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孟子對這個事情提出的觀點。然後,借用他們觀點和看法,並且要用他們的口氣來往下寫。如果你最後寫出的東西和孔子、孟子的作品有 相似之處,或有異曲同工之妙,說明你和聖人心相契合了。你就是他們的代言人。明清兩朝均信奉儒家思想,你既然是儒家的代言人,當然也就可以成為皇家的代言人。

童試、鄉試、會試、殿試

首先是要成為生員,成為生員的考試叫做童試,這是科考的第一步。童試分為縣試、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通過以後可以獲得生員的資格,也叫做“秀才”。然後才有資格分別進入各府、州、縣學進行學習。在學校裡學習以後,還要經過選拔考試才能獲得鄉試的資格。

在正常情況下,鄉試每三年一次,在各地方的貢院進行。比如,我們現在所在的江南貢院就是進行鄉試的地方。考中鄉試的人都統稱為舉人,第一名叫做“解元”。你看在《儒林外史》中范進就是考中的“廣東鄉試第七名”。

所有考中鄉試的舉人都有資格參加第二年由禮部主持的全國統考,叫做會試。會試在京城舉行。考中會試的人被稱作“貢士”,第一名叫做“會元”。

所有的“貢士”都有資格參加當年舉行的殿試,殿試在皇宮裡舉行,有時由皇帝親自出題、親自監考。明清兩代的殿試在太和殿的廣場舉行,到乾隆年間改在保和殿舉行,恐怕是擔心下雨的緣故。

殿試分為三甲,第一甲三名,第一名叫“狀元”,第二名叫“榜眼”,第三名叫“探花”。第一甲稱為“進士及第”,是最高級的。第二甲若干名,第一名叫“傳臚”。第二甲稱作“進士出身”。第三甲也是若干名,叫做“同進士出身”,和現在的同等學力可能差不多吧。

如果分別在鄉試、會試和殿試中考中了“解元”、“會元”和“狀元”,就叫做連中三元。據不完全統計,在中國一千三百年的科舉考試中,一共只有十幾個這樣的牛人。

古時候對人的一生可能遇到的大喜事做過一個總結,叫做人生四大喜事。分別有:久旱逢甘霖、他鄉遇故知、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因此,對普通的人來講,一旦金榜題名,那就是醜小鴨變成了白天鵝,全身都會散發出耀眼的光芒。你看范進就中了個舉人,那陣仗,以及旁邊的人對他前後截然不同的態度,你就知道科舉的魔力有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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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制度從隋朝創立,唐朝開始正式實行,結束於清朝光緒年間,為歷代王朝選拔了無數優秀的人才,經歷了一千三百多年,一直緊緊伴隨著中華文明史。

科舉制度是指朝廷允許普通民眾自願向官府報名,然後經過分級分科考試,依照成績從中選取人才和授給官職的一種制度,由於採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得名科舉。

一千多年來,科舉制度也隨著時代的發展逐步地改進和完善,但也有一些基本的制度是一直保留的。

正式的科舉考試分為三級:鄉試,會試,殿試。但在這之前還得先經過童試。

童試

童試又分三級:縣試、府試和院試。參加考試的人,不論年齡大小,一律稱為“童生”,有的一直沒考過,鬚髮皆白了依然稱為童生。縣試由知縣主持,考期多半在每年的二月,參加考試的童生在報名時必須填寫姓名、籍貫和三代履歷。府試由知府主持,院試由朝廷派遣的“學政”(負責一省的教育官員)主持。院試合格,就稱為生員,也就是一般所叫的秀才。

秀才也分三等,成績最好的稱“稟生”,可以免賦稅,還由政府按月發給糧食;二等的叫“增生”,不供給糧食,稟生”和“增生”都是有一定名額的;三等的是“附生”,即才入學的附學生員。成為了秀才這就具備了參加上一級考試也就是鄉試的資格。

鄉試

鄉試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舉行一次,又稱為大比。由於是在秋季舉行,所以又稱為秋闈。主考官由皇帝親自委派。考後發佈正、副榜,正榜所取的通稱舉人,其中第一名叫解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稱亞元。鄉試中舉,就可以成為“老爺”了。考中了舉人,可以做官(得看有沒空缺),也可以繼續參加會試。

會試

一般鄉試後的第二年在京城舉行,因在春季,故又稱春闈。考試由禮部官員主持,皇帝任命正、副總裁,各省的舉人皆可應考,一般錄取幾百名不等,統稱為貢士,第一名叫會元。

殿試

科考的終極考試,由皇帝親自主持。參加殿試的是會試通過的貢士,取中後統稱為進士。殿試共分三甲錄取。第一甲賜進士及第,第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第一甲錄取三名,第一名俗稱狀元,第二名俗稱榜眼,第三名俗稱探花,合稱為三鼎甲。

考完宣佈名次後,所有進士都去出席由禮部舉辦的“瓊林宴”,到孔廟參拜孔子,而後由禮部將進士的名字刻碑立在國子監,稱為“進士題名碑”。殿試之後,除狀元、榜眼、探花三名可以直接授予官職外,其餘進士還要再進行一次朝考,朝廷綜合會試、殿試、朝考三項成績分別授予不同的官職。

考試內容

科舉考試的內容主要是八股文。八股文主要測試的內容是經義,從《詩》《書》《禮》《易》《春秋》,五經裡選擇一定的題目來進行寫作。題目和寫作的方式都是有固定的格式的。


慣與長夜


我國古代的科舉制度起源於隋朝,一直延續到清朝末期,科舉制在我國一共持續了一千三百多年,旨在為國家選拔人才,使很多底層的人民能夠進入國家管理層,並且使讀書人能快速進入上層社會,從而施展自己的才華抱負。科舉制也打破了以前人們依靠門閥氏族當官的特殊方式,打破了世家大族對官場的壟斷。

一般情況下考試要經歷鄉試、會試、殿試。他們之間是層層遞進的關係,只有參加了鄉試成為舉人才有資格參見會試,而會試中會錄取前三百名,被稱作貢士,所有貢士有資格參加皇帝主持的殿試。

但是要參加鄉試之前您必須要有秀才的身份,在古代這個身份的得來極為不易,有些人終其一生也不能獲得一個秀才的身份,一方面秀才是一個讀書人進入仕途的起點,只有獲得秀才身份才能參加更高一級的鄉試,從而真正進入自己的仕途之旅,另一方面成為秀才在古代可以擁有不同於平民的特殊地位。秀才不用服徭役;秀才可以免費在官辦的縣學裡面讀書;秀才可以穿長衫;秀才也不用給當地官員行跪拜禮,僅需作揖即可。

要成為秀才需要參加童生考試,而童生考試,依次又需要縣試、府試、院試三級,院試合格者成為秀才。成為秀才參加鄉試,在省城舉行,三年一次,考中者稱為舉人,第一名就是我們熟知的解元。成為舉人可以參加會試,考中的成為貢士,第一名被稱為會元。最後就是這些貢士參加殿試,考中的被稱為進士,而進士的前三名就是大名鼎鼎的狀元、榜眼、探花。自此這些進士成為天子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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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帝在605年正式建立科舉考試製度。距今天1400年。隋朝建立科考制度之後,歷朝歷代都延續下來,直到1905年科舉考試製度廢除。

科考給朝廷帶來的好處很多。選拔官吏,籠絡知識分子。它能讓天下的士子抱著幾本書讀,而不去造反。有利於社會安定。

科考制度每個朝代都有區別,但大概都差不多。以下以清朝為例。

科舉考試分成兩大類,童子試和正試。童子試還分成,縣試、府試、院試三種。童子試過關之後才能考正試。正試還分為,鄉試、會試、殿試三種。

縣試,每年二月由縣令主持考試。四類人不能參加縣試,第一類,文藝工作者,當時叫戲子。第二類,罪犯。第三類,丁憂,父母死亡三年之內不能參加科考,百善孝為先。第四類,主考官的兒子。縣試的話就是縣令的兒子不能在本地參加科考。報名的時候要有保人,得有人證明你是良民百姓。保人最少5人,四個普通人,村裡人就行:另一個是至少有秀才資格的文人。縣試共考五場,第一二場都考八股文,第三場考詩和賦,第四五場考對於四書五經的理解。

府試,每年四月舉行。有知府主持。考試的內容和縣試一樣。不一樣的是,保人最少6人:四個村裡人和兩個秀才。

院試,由中央派來的學部官員主持。考兩場,第一場考八股文,考兩天。第二場還是考八股文,寫一首詩,考一天。所有的考試都要默寫一篇文章:聖諭廣訓,就是皇帝說過的最要緊的話,每年都得默寫下來。每次考試這是必考的,後面就不在說了。

院試考試合格的叫“生員”,俗稱秀才。有秀才資格就可以參加正試了。

鄉試,每年的八月開考,初九一場,十二一場,十五一場,共三場。初八晚上進考場,一人一屋,門上鎖。屋內有一煤油燈,一個人在裡邊吃喝拉撒三天(每場考完可回家,下一場考試的前一天晚上再回來)。有一小窗戶,飯就在這個小窗戶每天送進來。第一場考八股文七篇,第二場考一篇論文,第三場考實時測驗五道題。考中的叫舉人。第一名:解元。

會試,也叫春闈,每年春天開考。流程和規格和鄉試一樣。就是考試的具體題目不一樣。考中的叫貢生。第一名:會元。

殿試,由皇帝主持。內閣擬題,皇帝選題。除此之外,考試內容還包括測問,就是我問你答。每篇文章要在一千字以上。所有試卷都由皇帝親判。1761年之後,大臣判卷,前十名皇帝親判。最後由皇帝給這十人做出排名。之後,四月二十六發榜,榜單貼在皇宮牆外。前十名取一甲三名。第一名:狀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

如果鄉試、會試、殿試,都考中第一名,也就是說,解元會元狀元於一身,叫做連中三元。但是中國歷史上,連中三元的不超過五人。


衝仔學歷史


謝問!科舉即是中國古代選拔官員的一種制度,它與學校培養官員制度等組成了古代選拔、舉薦官員制度,統稱"選舉制度"。選舉制度與世襲制度對立,主要途徑有九條:

(一)徵召:天子仰慕某人的才德,特地指名並聘禮至京。

(二)辟舉:漢代相府等機關的僚屬多自行任用,謂之"闢",所闢之人,均無資格限制,或任過高官或布衣均可,唯才是闢。

(三)薦舉:此途徑廣泛,官員對自己下屬只要深知其才,都可以薦舉為官。布衣也可薦舉能人,能人還可身薦。事實上布薦和自薦者很少。

(四)吏員升官:須先在衙門服役,由官員推薦而升為官員。但因時代不同有所差異。

(五)任子或稱蔭子:高級別官員或重大貢獻官員,其子中可由一人得到一個出身,或蔭為入監讀書等。是一種國家恩典。

(六)專業技術人員:有一技之長的如天文、曆法、醫術等可為專業官。起源很古老,《王制》::"凡執技以事上者,不貳事,不移官"。

(七)捐納:即出錢買官,古稱(此貝)選。漢景帝時即有規定實行捐納作官。以上七條途徑僅為選拔通常之才,得非常之才,則需下列二條途徑:

(八)學校:學校在夏代即出現,《孟子》:"夏曰校,教也。"另有"序",分東、西序。東序為大學,居王宮之東,培養貴族子弟。西序為小學,為平民之學。古代統稱為"成均",今韓國仍有此舊名。在殷商甲骨文中已出現。西周分為國學與小學。國學專供貴族子弟,鄉學分散各地,為平民學習之所。因區域大小分為庠、序、校三種。小學優異者可升入國學。後期又有私塾之學,孔子所辦即私塾一類。(餘略)總之,古代學校教育為培養官員的一種途徑。

(九)科舉:科舉又分為(甲)鄉貢、(乙)制科。科舉制度起於隋,成熟於唐。宋代比較完善。明代開始進入鼎盛。隋打破九品中正法選官,以考試擇優選拔官員,雖然科舉制度較後世簡約,但總是大創舉之始。唐宋逐漸完善。

明、清科舉考試製度規定,為簡化文字,採用呂思勉示意圖和我2001年《編志手冊》中的簡表代替。

附明清科舉表




左說春秋


科舉制度,是中國古代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制度,因為採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做科舉,對我國古代專制社會中後期的政治、經濟、教育、文化觀念和社會風尚有重大影響。

初立

在隋朝以前,我國的官吏選拔制度各代不同,但薦舉任官制一直佔據主流,漢朝的察舉制、魏晉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選拔官員的權力落入世家大族手中,形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局面。

隋朝建立後,隋文帝和隋煬帝相繼進行改革,廢除九品中正制,創建科舉考試,以考試的方法來選拔人才,將取士選拔官員的權力收歸中央。

隋朝的科舉考試還不成熟,是地方薦舉與中央考試的結合體,開皇七年(587)定製,開皇十八年(598)分科考試,此時僅設志行修謹、清平幹濟兩科。

隋煬帝即位後,增設至文才、武藝、品德、治能等方面十科,依然由文武五品官以上薦舉。同時還設立了進士科,用詩賦、試策進行考試,這是科舉制確立的重要標誌。

完善和發展

唐宋兩朝沿用並完善了科舉考試,使其制度化。

唐朝科舉分兩種:每年一次的常科和皇帝臨時舉行的制科。常科主要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等科,其中秀才科被唐高宗廢除,明法、明書、明算考的顯然不是治國之才,所以不被重視,因此明經和進士成為常科主要應試科目。

制科名目繁多,較常見的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博學宏詞、才堪經邦、武足安邊等科。不同的科難度和錄取情況大相徑庭,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之說。

唐朝已經出現比較正規的考試程序,考中者的去向安排也比較明確,逐漸形成制度。

唐朝科舉還有兩個大的變革,一是武則天於長安二年(702年)設立了武科考試,由兵部主考,選拔可為統帥者,進入軍隊統戰。二是武則天開創了殿試,相當於對考生們來一場面試。

宋朝科舉繼承唐朝,但更為完備。進士科進一步成為重中之重,並且殿試也成為常設,由皇帝親自考察這些考生。

宋朝在考試內容方面轉向以經義為主,考試規則進一步完善,極力保證公正閱卷以及防止舞弊。

強化和固定

明清科舉僅設進士一科,而且考試內容及形式完全固化。朝廷規定試卷應"代聖人之言",以程朱理學觀點指導作文,並且試卷只能用八股文體寫作,考試程序也更繁瑣,增加各級預考,形成縣試、府試、院試、鄉試、會試、殿試一環扣一環的考試順序,將學子扣在了考試裡。

從明朝中葉起,科舉地位日重,不是進士出身在朝廷上很難走遠。

武舉方面,明末崇禎四年(1631年)開始武科殿試,設武狀元。

八股文的思想固化弊端在明末已經暴露無疑,清初有大臣建議改革,但清統治者為推行文化專制主義,除了分滿人、漢人兩榜錄取以優待八旗子弟外,其餘照搬明朝。

消亡

清末我國遭逢五千年未有之變局,革新政治、發展科學文化已成必須,然而僵硬的科舉考試成為它的重大障礙。同樣,隨著舊式作戰方式和技能的過時,武科考試內容也已陳舊。

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武科考試正式廢止。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清廷下令"停科舉以廣學校",廢除了行之千年的科舉考試製度。


平沙趣說歷史


科舉是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由於採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做科舉。具有分科考試,取士權歸於中央所有,允許自由報考(即"懷牒譜自薦於州縣",與察舉制的"他薦"相區別)和主要以成績定取捨三個顯著的特點。科舉制從隋朝大業元年(605年)開始實行,到清朝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舉行最後一科進士考試為止,經歷了1300年。

科舉考試是隋唐到清代的歷經了一千三百多年封建王朝分科考選文武官吏及後備人員的制度。隋朝以前採用的九品中正制選拔官員的制度導致出身寒門的普通人無法步入仕途,隋朝開始改為科舉制,使得任何參加者都有成為官吏的機會。明清時期科舉考試逐漸僵化,被稱為八股取士,後於20世紀清末初廢除。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最早起源於隋代。隋朝統一全國後,為了適應封建經濟和政治關係的發展變化,為了擴大封建統治階級參與政權的要求,加強中央集權,於是把選拔官吏的權力收歸中央,用科舉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煬帝大業三年開設進士科,用考試辦法來選取進士。進士一詞初見於《禮記·王制》篇,其本義為可以進受爵祿之義。當時主要考時務策,就是有關當時國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論文,叫試策。這種分科取士,以試策取士的辦法,在當時雖是草創時期,並不形成制度,但把讀書、應考和作官三者緊密結合起來,揭開中國選舉史上新的一頁。唐玄宗時禮部尚書沈既濟對這個歷史性的變化有過中肯的評價:"前代選用,皆州郡察舉……至於齊隋,不勝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權而歸於吏部。自隋罷外選,招天下之人,聚於京師春還秋住,烏聚雲合。"

摺疊發展

中國古代的科舉考試,起自於隋朝,科舉是由分科取士而得名,為隋朝以後各代選拔官吏的制度。兩晉時,朝廷已對所舉孝廉、秀才採取考試錄用的方法。隋文帝即位後,廢除魏晉時期由世家大族壟斷的九品中正制,於開皇七年(587年)設志行修謹、清平於濟兩科。煬帝大業二年(606年)設“進士科”,以試策取士。唐因隋制,分常舉和制舉兩種,武則天時創殿試和武舉。殿試的產生排除了一些通過錢財來考入進士的人,是完善科舉制的一項重大措施。唐玄宗時,詩賦成為主要的考試內容。

明清的科舉考試分為四個級別,最低的一級叫院試,由府、州、縣的長官監考,考試通過後為秀才,然後是鄉試,這是省一級的考試,考中的就成了舉人。再高一級的是會試,由禮部主持,考取的叫貢士,如果能考過這一關,就有資格參加最高一級的考試,也就是殿試。殿試又叫廷試,由皇上親自主持。凡能通過殿試的,最起碼也能撈個進士。如果哪位有幸考中了第一名狀元,不僅能得到高官厚祿,還可以名揚天下。不過,他們的名利地位都是從八股文裡摳出來的,至於有沒有真才實學,可就不一定了。

摺疊完備

隋朝滅亡後,唐朝的帝王承襲了隋朝傳下來的人才選拔制度,並做了進一步的完善。由此,科舉制度逐漸完備起來。在唐代,考試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兩類。每年分期舉行的稱常科,由皇帝下詔臨時舉行的考試稱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經、進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種。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為人重視。俊士等科不經常舉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後來漸廢。所以,明經、進士兩科便成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後進士科尤為時人所重。唐朝許多宰相大多是進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兩個來源,一個是生徒,一個是鄉貢。由京師及州縣學館出身,而送往尚書省受試者叫生徒;不由學館而先經州縣考試,及第後再送尚書省應試者叫鄉貢。由鄉貢入京應試者通稱舉人。州縣考試稱為解試,尚書省的考試通稱省試,或禮部試。禮部試都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闈也就是考場的意思。

明經、進士兩科,最初都只是試策,考試的內容為經義或時務。後來兩種考試的科目雖有變化,但基本精神是進士重詩賦,明經重帖經、墨義。所謂帖經,就是將經書任揭一頁,將左右兩邊蒙上,中間只開一行,再用紙帖蓋三字,令試者填充。墨義是對經文的字句作簡單的筆試。帖經與墨義,只要熟讀經傳和註釋就可中試,詩賦則需要具有文學才能。進士科得第很難,所以當時流傳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的說法。

常科考試最初由吏部考功員外郎主持,後改由禮部侍郎主持,稱"權知貢舉"。進士及第稱"登龍門",第一名曰狀元或狀頭。同榜人要湊錢舉行慶賀活動,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園探採名花,稱探花使。要集體到杏園參加宴會,叫探花宴。宴會以後,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題名以顯其榮耀,所以把又科舉考試把中進士稱為"雁塔題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後》詩:"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朝看遍長安花。"所以,春風得意又成為進士及第的代稱。常科登第後,還要經吏部考試,叫選試。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職。唐代大家柳宗元進士及第後,以博學宏詞,被即刻授予"集賢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試落選,只能到節度使那兒去當幕僚,再爭取得到國家正式委任的官職。韓愈在考中進士後,三次選試都未通過,不得不去擔任節度使的幕僚,才踏進官場。

唐代取士,不僅看考試成績,還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薦。因此,考生紛紛奔走於公卿門下,向他們投獻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禮部投的叫公卷,向達官貴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確實使有才能的人顯露頭角,如詩人白居易向顧況投詩《賦得原上草》受到老詩人的極力稱讚。但是弄虛作假,欺世盜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則天載初元年二月,女皇親自"策問貢人於洛成殿",這是我國科舉制度中殿試的開始,但在唐代並沒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還產生了武舉。武舉開始於武則天長安二年,公元702年。應武舉的考生來源於鄉貢,由兵部主考。考試科目有馬射、步射、平射、馬槍、負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類升"。

摺疊改革時期

宋代的科舉,大體同唐代一樣,有常科、制科和武舉。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為減少,其中進士科仍然最受重視,進士一等多數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進士科為宰相科。宋呂祖謙說:"進士之科,往往皆為將相,皆極通顯。"當時有焚香禮進士之語。進士科之外,其它科目總稱諸科。宋代科舉,在形式和內容上都進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舉放寬了錄取和作用的範圍。宋代進士分為三等:一等稱進士及等;二等稱進士出身;三等賜同進士出身。由於擴大了錄取範圍,名額也成倍增加。唐代錄取進士,每次不過二、三十人,少則幾人、十幾人。宋代每次錄取多達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對於屢考不第的考生,允許他們在遇到皇帝策試時,報名參加附試,叫特奏名。也可奏請皇帝開恩,賞賜出身資格,委派官吏,開後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確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級考試製度。宋初科舉,僅有兩級考試製度。一級是由各州舉行的取解試,一級是禮部舉行的省試。宋太祖為了選拔真正踏實於封建統治而又有才幹的人擔任官職,為之服務,於開寶六年實行殿試。自此以後,殿試成為科舉制度的最高一級的考試,並正式確立了州試、省試和殿試的三級科舉考試製度。殿試以後,不須再經吏部考試,直接授官。宋太祖還下令,考試及第後,不準對考官稱師門,或自稱門生。這樣,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門生。殿試後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後,還要舉行皇帝宣佈登科進士名次的典禮,並賜宴於瓊苑,故稱瓊林宴,以後各代仿效,遂成定製。宋代科舉,最初是每年舉行一次,有時一、二年不定。實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進行考試,第二年春天,由禮部進行考試。省試當年進行殿試。科舉考試

從宋代開始,科舉開始實行糊名和譽錄,並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從隋唐開科取士之後,徇私舞弊現象越來越嚴重。對此,宋代統治者採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謄錄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貫等密封起來,又稱"彌封"或"封彌"。宋太宗時,根據陳靖的建議,對殿試實行糊名制。後來,宋仁宗下詔省試、州試均實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後,還可以認識字畫。根據袁州人李夷賓建議,將考生的試卷另行謄錄。考官評閱試卷時,不僅僅無法知道考生的姓名,連考生的字跡也無從辨認。這種制度,對於防止主考官徇情取捨的確發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於政治日趨腐敗,此項制度也就流於形式了。宋代在考試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沒有革除科舉的痼疾,反而使它進一步惡化。

宋代科舉在考試內容上也作了較大的改革。宋代科舉基本上沿襲唐制,進士科考帖經、墨義和詩賦,弊病很大。進士以聲韻為務,多昧古今;明經只強記博誦,而其義理,學而無用。王安石任參知政事後,對科舉考試的內容著手進行改革,取消詩賦、帖經、墨義,專以經義、論、策取士。所謂經義,與論相似,是篇短文,只限於用經書中的語句作題目,並用經書中的意思去發揮。王安石對考試內容的改革,在於通經致用。熙寧八年,神宗下令廢除詩賦、貼經、墨義取士,頒發王安石的《三經新義》和論、策取士。並把《易官義》、《詩經》、《書經》、《周禮》、《禮記》稱為大經,《論語》、《孟子》稱為兼經,定為應考士子的必讀書。規定進士考試為四場:一場考大經,二場考兼經,三場考論,最後一場考策。殿試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蘇軾等人的反對。後來隨著政治鬥爭的變化,《三經新義》被取消,有時考詩賦,有時考經義,有時兼而有之,變換不定。

摺疊鼎盛時期

元朝滅亡後,明王朝建立,科舉制進入了它的鼎盛時期。明代統治者對科舉高度重視,科舉方法之嚴密也超過了以往歷代。

明代以前,學校只是為科舉輸送考生的途徑之一。到了明代,進學校卻成為了科舉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國子監學習的,通稱監生。監生大體有四類:生員入監讀書的稱貢監,官僚子弟入監的稱廕監,舉人入監的稱舉監,捐資入監的稱例監。監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別是明初,以監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員的多不勝舉。明成祖以後,監生直接做官的機會越來越少,卻可以直接參加鄉試,通過科舉做官。

參加鄉試的,除監生外,還有科舉生員。只有進入學校,成為生員,才有可能入監學習或成為科舉生員。明代的府學、州學、縣學、稱作郡學或儒學。凡經過本省各級考試進入府、州、縣學的,通稱生員,俗稱秀才。取得生員資格的入學考試叫童試,也叫小考、小試。童生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院試由各省學政主持,學政又名提督學院,故稱這級考試為院試。院試合格者稱生員,然後分別分往府、州、縣學學習。生員分三等,有廩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給膳食的稱廩膳生員,簡稱廩生;定員以外增加的稱增廣生員,科稱增生;於廩生、增生外再增名額,附於諸生之末,稱為附學生員,科稱附生。考取生員,是功名的起點。一方面、各府、州、縣學中的生員選拔出來為貢生,可以直接進入國子監成為監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學官舉行歲考、科考兩級考試,按成績分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參加鄉試的資格,稱科舉生員。因此,進入學校是科舉階梯的第一級。

明代正式科舉考試分為鄉試、會試、殿試三級。鄉試是由南、北直隸和各布政使司舉行的地方考試。地點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駐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舉行,又叫鄉闈。考試的試場稱為貢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稱秋闈。凡本省科舉生員與監生均可應考。主持鄉試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調一人,其它官員若干人。考試分三場,分別於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進行。鄉試考中的稱舉人,俗稱孝廉,第一名稱解元。唐伯虎鄉試第一,故稱唐解元。鄉試中舉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時,正值桂花飄香,故又稱桂榜。放榜後,由巡撫主持鹿鳴宴。席間唱《鹿鳴》詩,跳魁星舞。

會試是由禮部主持的全國考試,又稱禮闈。於鄉試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舉行。全國舉人在京師會試,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稱春闈。會試也分三場,分別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舉行。由於會試是較高一級的考試,同考官的人數比鄉試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調等官,都由較高級的官員擔任。主考官稱總裁,又稱座主或座師。考中的稱貢士,俗稱出貢,別稱明經,第一名稱會元。

殿試在會試後當年舉行,時間最初是三月初一。明憲宗成化八年起,改為三月十五。應試者為貢士。貢士在殿試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試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時務策一道。殿試畢,次日讀卷,又次日放榜。錄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第一名稱狀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稱三鼎甲。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甲通稱進士。進士榜稱甲榜,或稱甲科。進士榜用黃紙書寫,故叫黃甲,也稱金榜,中進士稱金榜題名。

鄉試第一名叫解元,會試第一名叫會元,加上殿試一甲第一名的狀元,合稱三元。連中三元,是科舉場中的佳話。明代連中三元者僅洪武年間的黃觀和正統年間的商輅二人而已。

殿試之後,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編修。其餘進士經過考試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後考試合格者,分別授予翰林院編修、檢討等官,其餘分發各部任主事等職,或以知縣優先委用,稱為散館。庶吉士出身的人升遷很快,英宗以後,朝廷形成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的局面。

明代鄉試、會試頭場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決於八股文的優劣。所以,一般讀書人往往把畢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書、五經中的文句做題目,只能依照題義闡述其中的義理。措詞要用古人語氣,即所謂代聖賢立言。格式也很死。結構有一定程式,字數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對偶。八股文也稱制義、制藝、時文、時藝、八比文、四書文。八股文即用八個排偶組成的文章,一般分為六段。以首句破題,兩句承題,然後闡述為什麼,謂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四個段落,每個段落各有兩段。篇末用大結,稱復收大結。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經義演變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極大,嚴重束縛人們的思想,是維護封建專制治的工具,同進也把科舉考試製度本身引向絕路。明末清初著名學者顧炎武憤慨地說:"八股盛而《六經》微,十八房興而二十一史廢"。又說:"愚以為八股之害,甚於焚書(焚書坑儒)。"

摺疊滅亡

清代的科舉制度與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貫徹的是民族歧視政策。滿人享有種種特權,做官不必經過科舉途徑。清代科舉在雍正前分滿漢兩榜取士,旗人在鄉試、會試中享有特殊的優特,只考翻譯一篇,稱翻譯科。以後,雖然改為滿人、漢人同試,但參加考試的仍以漢人為最多。

科舉制發展到清代,日趨沒落,弊端也越來越多。清代統治者對科場舞弊的處分雖然特別嚴厲,但由於科舉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舉制終於消亡。持續1300多年。考試類別

摺疊童生試

也叫“童試”,明代由提學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學政主持的地方科舉考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應試者不分年齡大小都稱童生,合格(學習成績優秀的一二等學生)後取得生員(秀才、相公)資格,方能進入府、州、縣學學習,所以又叫入學考試,這樣才能參加科舉考試。

摺疊鄉試

明清兩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秋八月舉行,故又稱秋闈(闈,考場)由秀才參加,考取的叫舉人,取得參加中央一級的會試的資格。第一名叫解元,二至十叫亞元。

摺疊會試

明清兩代每三年在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會試在鄉試的第二年舉行),各省的舉人及國子監監生皆可應考,錄取三百名為貢士(又稱中式進士),錄取三百名為貢士,第一名叫會元。

摺疊殿試

是科舉制度最高級別的考試,又稱御試,廷試,親試。殿試試題由內閣預擬,然後呈請皇帝選定。有時由讀卷官預擬後徑送皇帝圈定或由皇帝直接擬題。殿試題一開始是策問,後來改為詩賦,到明清時,主要仍是策問。錄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的稱號,第一名稱狀元(鼎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合稱“三甲鼎”;二甲若干名,二甲的第一名稱為“傳臚”,賜“進士出身”的稱號;三甲若干名,三甲的第一名稱為“傳臚”賜“同進士出身”稱號。由於二甲第一名與三甲第一名名稱相同,所以判斷某人屬於二甲還是三甲,就從賜予的稱號為準。

唐朝科舉

唐朝文科的科目很多,每年都舉行。唐朝時期,科舉制促進了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調動了人們積極進取的精神,提高了官員素質,有利於社會進步,以積極影響為主。武科考騎射、舉重等武藝。武則天時設立武舉,即是武狀元.

唐代科舉及第之後,只是取得了做官的資格身份,必須經過吏部的銓試或科目選,考試及格,才能真正步入仕途。官職較優升遷快。以進士和明經為主

宋代科舉

宋初,仍承唐制。太宗以後,科舉及第者除第五甲外,都不需要再參加吏部的銓選考試,可以直接授予職事官。其授官也比較優越,如唐代科舉及第只授予從九品的小官,宋代大多數可以授予從八品或正九品的階官。而且,科舉出身的官員升遷也比較迅速,非科舉出身者需逐級升遷,科舉出身者則可以越級升遷。其高科及第者,往往不到十年就可以升為宰相或副宰相。如呂蒙正狀元及第,六年後即升為副宰相,十一年後又升為宰相。要職由科舉出身者擔任。

另外,宋代還規定一些清要的官職如宰相、副宰相、翰林學士等,必須由科舉出身者擔任。可見,宋代科舉及第者的待遇,比起唐代和其他途徑入仕者要優越得多。這也說明科舉取士在宋代的政治、社會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

唐朝文科的科目很多,每年都舉行。明清兩代文科只設進士一科,考八股文。武科考騎射、舉重等武藝。

元代科舉

從科舉進階​元代開始,蒙古人統治中原,科舉考試進入中落時期,但以四書試士,卻是元代所開創新先例。元代的科舉制度基本沿襲宋代,用“經義”、“經疑”為題述文。科舉分為地方的鄉試,和在京師進行的會試及殿試。元代科舉只考一科,但分成左右榜。右榜供蒙古人、應考;鄉試時只考兩場,要求相對較簡單。左榜供漢人、南人應考,鄉試時考三場,要求相對較嚴格。由於元朝幅員遼闊,鄉試、會試考獲名單俱按種族分配。

元朝自仁宗至順帝時滅亡止,科舉停辦兩次,共舉辦過十六次,取進士1,139人,國子學錄取284人,總計1,423人。但元科舉所選人材通常並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在元政府中產生的影響也不大。

元代科舉經歷了四個階段:即戊戌選試、延祐復科、至元廢科和至正復科。元朝建立以後,蒙古貴族和軍功吏才對科舉取士制度最初並不在意,經過許多儒臣的竭力倡議,特別是仁宗的儒師集賢大學士王約的積極建議,元朝才於皇慶改元(1312年)後真正開始建立了科舉制度,1313年開考,此時已距元世祖攻滅南宋(公元1279年)有34年之久,這在中國科舉史上是中斷時間最長的。

摺疊戊戌選試

元太宗窩闊臺滅金,向南宋所在的中原進發之時,中書令耶律楚材認識到掌握儒學的士人在漢人中的地位,建議“以儒治國,以佛治心”,並認為“制器者必用良工,守成者必用儒臣”,要求優待、選擇、任用漢儒。為選拔漢儒進入統治階層,耶律楚材請求朝廷仿效漢人,實行科舉制度,“請用儒術選士”。

窩闊臺於至元九年(公元1237年)八月,“下詔始命斷事官術忽觥與山西東路課稅所長官劉中,歷諸路考試。以論及經義、詞賦分為三科,作三日程,專治一科,能兼者聽,但以不失文義為中選”。對於中選者,次年,朝廷進行正式考試,“得士凡四千三十人”,其中“東平楊奐等若干人,皆一時名士”,中選者被任命為本籍議事官。由於1238年為戊戌年,史稱這次考試為“戊戌選試”。

而這次考試,從嚴格意義上說,與傳統的科舉考試還存在很大差距,原因在於相比宋金時期,“戊戌選試”只有一次路試而無會試。此外,從選取儒生的質量角度看,考試的要求不算太高,“以不失文義為中選”,這與宋金時期的科舉考試比起來要容易得多。同時,通過這次考試中選的人,直接為官者並不多,所得的官也僅是地方的一些小官。

摺疊延祐復科

元仁宗的儒師太子詹事王約仕元曾多次建議科舉,仁宗登基後(1311年),為了整頓吏治,改革由吏入仕制度帶來的某些弊端,主張以儒治國,重新提出"求賢取士,何法為上"(《黃金華集》卷43)的問題,重用儒臣,施行新政。

皇慶改元(1312年)仁宗將其任河南江北行省右丞的儒師王約召來,特命為集賢大學士主管教育、學校並將他的“興科舉”建議“著為令甲(法令的第一條)”(《元史》王約傳)。元代將《四書》作為教育和考試的內容,開創科舉新先例,並得到了後世的沿用。王約曾說:“《道》也《四書》也,皆吾夫子天包地載、範世立極、千萬祀不易之良法也。蓋人人得而知,人人得而有,人人得而用。同育而不相害,並行而不相悖。固不可標榜曰《道學》,分別曰《四書》,拘拘然,紆紆然,徒事虛文而已。顧言行相副,表裡一致,而後可真知篤行之效也。”(程復心《四書章圖》二十二巻“王約《四書章圖序》”)。

皇慶二年(1313年)農曆十月,仁宗要求中書省議行科舉。皇慶二年農曆十一月十八日(1313年12月6日),元仁宗下詔恢復科舉。延祐元年(1314年)農曆八月二十日,全國舉行鄉試,一共錄取三百人。延祐二年(1315年)農曆二月三百名鄉試合格者在大都舉行會試取中選者一百人,農曆三月七日,一百名會試中選者在大都皇宮舉行殿試(廷試),最終錄取護都答兒、張起巖等五十六人為進士。

此次科舉仿唐宋舊制,尊崇朱熹之學,史稱“延祐復科”。蒙元滅金、宋後,科舉廢棄,“延祐復科”的1315年距離宋亡36年,距離金亡更達81年,漢族士人至此方重獲正常的晉身途徑,社會矛盾有所緩和。

摺疊至元廢科

至元元年(1335年)七月底,順帝下令廢除中書左丞相一職,以伯顏一人擔任中書右丞相,獨攬朝廷大權。同時,賜給伯顏世襲答剌罕的稱號。伯顏家族取代了燕鐵木兒家族的地位。

伯顏有相當狹隘且強烈的惟蒙古貴族獨尊的意識,尤其對人口眾多的漢人、南人充滿鄙視和猜忌。在他專權的當年十一月,就下令停止科舉考試。伯顏對儒學學校也十分反感,廢科舉的同時,下令將各處原供應儒學學校的莊田田租改為禁衛軍的軍費。伯顏專權到至元六年(1340年)二月,原本定於至元二年(1336年)和至元五年(1339年)在大都舉行的兩次科舉取士都被迫停止,史稱“至元廢科”。

摺疊至正復科

1340年二月,伯顏去職,脫脫被惠宗任命為知樞密院事;1340年十月,惠宗任命脫脫為右丞相。

至元六年(1340年)十二月,惠宗下詔恢復科舉取士。至正元年(1341年)八月,全國範圍內恢復鄉試,至正二年(1342年),會試和殿試相繼在大都舉行,史稱“至正復科”。

此後科舉取士三年一次,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最後一次在大都舉行會試和殿試。1368年八月元朝退回草原後,不再有科舉取士。

明清時期

明代的科舉考試,分鄉試、會試和殿試三級進行。鄉試由布政使司主持,會試由禮部主持。凡考中進士的,統統被任命為官員。一般來說,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編修,二三甲考選為庶吉士,也都是翰林院官,其他或授給事、御史、主事,或授府推官、知州、知縣等。未考中的舉人,只授小京官或外地教職。

摺疊童子試三個階段

童子試亦稱童試,分為“縣試”、“府試”及“院試”三個階段。

縣試在各縣進行,由知縣主持。清朝時一般在每年二月舉行,連考五場。通過後進行由府的官員主持的府試,在四月舉行,連考三場。通過縣、府試的便可以稱為“童生”,參加由各省學政或學道主持的院試。院試考取的就叫生員(秀才)。鄉試考中的第一名叫做解元。

摺疊縣試

要求有4名村莊裡的人和1名秀才保舉方可參加考試。府試:要求5名村裡的人和一名秀才保舉,方可參加考試,院試則要求有6名村莊裡的人和2名秀才保舉。

明清時期,有三種人是不能夠參加科舉考試的。第一:戲子本人及子女,不能參加童子試。第二:祖上有作奸犯科的人不能夠參加童子試。第三:父親是主考官的,其子女不能在同年,父親監考的本地參加童子試。

門蔭制度

唐代科舉分為常科和制科。

常科常科包括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等六科。秀才為最高科等,考試方略策,要求應舉者熟悉經史,精通經世治國的方略,這對於缺少經史知識,醉心詞華的唐初士子來說,是很難達到的,都不敢投考秀才科。永徽二年,遂被停廢。

明法、明書、明算考試專門學問,及第後從事專門工作,一般不能擔任高級官吏,應舉者也很少。士子所趨,主要是明經和進士兩科。明經主要考試兩部儒家經典。唐制正經有九,《禮記》、《左傳》為大經,《毛詩》、《周禮》、《儀禮》為中經,《周易》、《尚書》、《公羊》、《穀梁》為小經。通兩經者一大一小,或兩中經。同時還要兼習《孝經》、《論語》。唐初,明經是按照經的章疏試策。許多舉子不讀正經,只是把與對策有關的章疏義條抄錄下來進行背誦。為了促使舉子去讀正經,高宗調露二年(公元六八○年)決定加試帖經。帖經即取經書中的一行,把其中的幾個字矇住,讓考試者填充。帖經通過後,然後試策。儒家經典的背誦成為明經採取的先決條件。但這樣一來,舉明經者死記硬背,不求義理的情況更為嚴重。為了改善這種情況,開元二十年(公元七三七年)又規定,降低帖經及格的標準,改策問經義為口問大義十條,同時加試時務策三道。由於經業之人鮮能對策,亦不及文義,因此時務策和口問大義的考試,不過是走個形式,採取時仍以帖經的成續做為標準。明經繼續沿著死記硬背的路,到了後來至天寶十二載時,帖經也恢復原來的及格標準。進士在唐初考試時務策五道。當時衡量策文的標準,是看文章的詞華。這樣就造成了許多舉子不讀經史,只讀四策,不辨章句,也不練習作文,只在摹擬的策上下功夫。針對這種情況,高宗調露二年(公元六八○年)決定,進士和明經一樣,加試帖經。永隆二年(四元六八一年)又規定,進士要加試雜文兩首,合格者然後試策。進士科開始實行帖經、試雜文和對策三場考試的制度。雜文最初為士子所熟悉的箴、表、銘、賦之類,至天寶年間(公元七四二~七五六年)始專用詩、賦。由於當時社會風氣重文學,同時,開元、天寶之際,當政的李林車也有意識地把進士科作為選拔文學之士的科目,因此,進士科繼續沿著文學取士的道路前進,並且發展到以詩賦的好壞作為進士及第的主要標準。進士科成為選拔人才的主要來源後,進士錄取的標準才重新以策文成續為,而且衡量策文的標準,也變為主要是看策文的內容。

常科的應舉者有生徒和鄉貢。生徒主要是指國子監所統國子學、太學、四門學、律學、書學和算學的學生,以及在弘文館、崇文館學習的皇親、親貴子孫。他們在學校學習兩部儒家經典,學習期滿考試合格後由館監舉送到尚書省參加各科考試。另外有自己在州、縣報名,經縣、州逐級考試合格,由州府舉送到尚書省參加常科考試的,謂之鄉貢。唐初以來,貢舉的主持是由吏部考功司,由吏部考功員外郎專掌。開元后、舉子日益增多,許多高官子弟也參加科舉考試。考功員外郎僅為從六品上階,對於高官的囑託,不第舉子的喧訟,他都無力應付。考功貢院也已經應付不了日益煩雜的貢舉事務。開二十四年(公元七三六年),因為發生了舉子頂撞考功員外郎李昂的事件,玄宗君臣認為員外郎權輕,而吏部長官詮選的任務又太重,於是改歸禮部掌管,專令禮部侍郎一人知貢舉,並設立貢院,作為辦事機構;設置印信,作為權力憑據。上元(公元七六○~七六一年)後,有時亦委派中書省舍人或其它諸司四品清資官掌貢舉,稱為權知貢舉。制科制科是由皇帝臨時確定科目舉行的,名目很多。僅《唐會要》卷七十六〈制舉〉所論從顯慶三(公元六五八年)到大和二(公元八二八年),共有七十八科次。在安史之亂前,有些科目儘管類同,如高宗時先後有詞贍文學科、詞殫文律科、文學優贍科,武則天時先後有超拔群類、絕倫科,玄宗時有文史兼優、博學通以及武足安邊、智謀將帥、軍謀越眾等科,但基本上沒有重複。

建中元年後,有些科目,為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博通數典達於理人科等,就反覆出現了。科目的變化,反映了隨著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統治者對人才的不同要求。應制舉者可以有出身、有官職,也可以是既無出身,也無官職,並且可以連續應舉。但在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應舉者必須經過有關官員推薦,才能參加制舉考試。直到玄宗開元時,由應舉者自舉才被正式提了出來,並在天寶末確定了下來,一般士子才能自由地報考制舉。制舉一般考試對策。永淳二年(公元六八三年)確定試數為三道。試策時由皇帝任命考官或考策官,負責評閱試卷,定出等第。高宗、武則天都曾親臨試場。但皇帝親試直到開元九年(西元七二一年)才最後確定下來。制舉及第,原來沒有出身和官職的,一般授從九品上階或下階的縣尉,成續好的也有授給正九品下階太子校書的。進士及第一般均為從九品下階,制科起家比進士高一至二階。原有官職的,可以升官,成續特優的,可以升三至四階。連續參加,連續登科者,可以迅速升遷,很快就可以做到五品高官。制舉另外加獻文章,上著述者,經有關部門考試,亦同制舉。杜甫就是在天寶時獻三大禮賦,玄宗召試文章而授與官職的。

門蔭唐代入仕之途除了科舉考試之外,還有門蔭之制。門蔭者,即以父祖官位,豪門世家的餘蔭而得官。唐蔭任之制規定,三品以上大官可以蔭及曾孫,五品以上蔭孫。被蔭之孫品階降蔭子一等,曾孫又降孫一等(《唐會要.用蔭》)。從唐書所載可見,唐一代因門蔭得官而做出政續留於史冊者極少。以門蔭而至宰相的數十人之中,有政績者不過褚遂良、姚崇和李吉甫、李德裕父子等數人而已。

科舉利弊

科舉是中國官制史上的巨大進步.舉制度是中國歷史上考試選拔官員的一種基本制度。他淵源於漢朝,創始於隋朝,確立於唐朝,完備於宋朝,興盛於明、清兩朝,廢除於清朝末年,歷經唐、宋、元、明、清。根據史書記載,從隋朝大業元年(605)的進士科算起到;光緒三十一年(1905)正式廢除,整整綿延存在了1300週年,在國內外有著廣泛而深遠的影響。從中國的官制史上看,科舉制度的產生是歷史的必然和巨大進步,也有人認為是一次深刻的革命。在中國歷史上,奴隸主階級和封建地主階級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曾採用過各種方式,建立過各種官吏制度選拔其所需要的人才。夏、商、周採用的是“分封制”和“世卿世祿制”,均為血緣世襲關係,難以得其優秀人才,其結果是“龍生龍,鳳生風”老百姓的兒子“面朝黃土背朝天”。漢朝的“察舉”和“徵辟”制替代了世襲制,由州、郡地方長官向朝廷舉薦人才,經朝廷考察後授其官位,或由皇帝特詔選任官吏,這自然是一個進步。但仍是地方長官的意志和朝廷的意願,人為因素很大。由於掌握選官大權的官僚們注重門第,官官相護,朋比為奸,徇私舞弊,出現的嚴重問題是:“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寒素清白濁如泥,高第良將怯如雞”。出身底層的好人才還是不能被選拔上來。魏晉南北朝實行的是“九品中正制”。

由政府選派有聲望的官員到州、郡任大小中正,品評一些地主階級知識分子等第。各州大中正,各郡中正官將其所管轄的地區的人才品德和家世定位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以推薦給朝廷,任用官職。這在當時多少改變了州、郡地方長官隨意左右,為所欲為,受賄營私的狀況,到是選拔出了一些比較有才能的人進入仕途。但是,中正官到後來卻完全被世家大族所把持,“九品訪人,唯問中正”,實際上已成為大地主、豪族勢力控制選官的工具。家世、門第成為評定官品的唯一標準。從而出現了“公門有公,卿門有卿”和“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世胄躡高位,英俊沉下僚”的局面,中小地主只能做些小官,平民百姓均被拒之官場之外。從隋朝至明清的科舉制度,它所一直堅持的是“自由報名,統一考試,平等競爭,擇優錄取,公開張榜”的原則,徹底打破了血緣世襲關係和世族的壟斷,對我國古代社會的選官制度,特別是對漢代的察舉和徵辟制,魏晉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是一個直接有力的改革和否定。給中小地主階級和平民百姓通過科舉入仕提供了一個公平競爭的平臺、機會和條件,使大批地位低下和出身寒微的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十年寒窗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他們—一登上歷史的政治舞臺,成為統治階級的棟樑之才。北宋的呂蒙正自幼遭不幸,被其父將母子二人趕出家門長期居住在一個山洞裡過著飢寒生活,他則發奮讀書而高中狀元,極善理政治國,成為宋初名相。范仲淹自幼家貧,進土及第後官至宰相,大有作為,享有“朝廷無憂有範君,京師無事有希文”(范仲淹字希文)的盛譽。

南宋狀元文天祥的先祖未曾做過一官.父親只是一個普通讀書人,一家人長期身居低層,他入仕後,丹心報國,壯烈就義,成為千古傳頌的民族英雄。清代乾隆年間的陝西狀元王傑和清末最後一名狀元劉春霖都是地地道道的農家子弟,父母都是種田人。王傑在朝為官40餘年,身為嘉慶帝師,官居高位,剛正廉潔,一塵不染,伸張正義,最恨邪惡。嘉慶皇帝懲辦貪官和紳時,王傑是主審官。王傑是後世公認的乾、嘉兩代名臣。王傑晚年告老還鄉,嘉慶皇帝對他的稱讚是:“直道一身立廟廊,兩袖清風返寒城”。倘若沒有科舉制度,這些布衣草民們是根本不可能登上龍門,身居高位的,永遠沒有出頭之日。在漫長的1300年的科舉制度中,曾產生出700多名狀元,近11萬名進士,數百萬名舉人。隋唐以後,幾乎每一位知識分子都與科舉考試有著不解之緣,都有過科舉生涯,從未參加過科舉考試的是極少數。

科舉產生出了一大批善於治國安邦的名臣、名相和雄才大略的政治家、眾多有傑出貢獻的思想家、文學家、藝術家、詩人、學者、教育家、科學家、外交家等等,如唐代的孫伏伽、王維、張九齡、韓愈、柳宗元、劉禹錫、顏真卿、柳公權、白居易,宋代的歐陽修、王安石、蘇東坡、司馬光、朱熹、包拯、寇準、張九成、張孝祥,明代的楊慎、康海、湯顯祖、張居正、海瑞、徐光啟,清代的紀曉嵐、劉墉、鄭板橋、翁同和、洪鈞、錢大聽、林則徐、張謇、蔡元培等文化名人都是出自狀元、進土和舉人之中,都是中華民族的英才。1300年的科舉制度幾乎佔據了中國兩千多年封建社會五分之三和中國五千年文明史的近三分之一的時間,歷史之長,影響之大,家喻戶曉,婦孺皆知。

它對於祖國的統一、社會的穩定、各民族的團結和融合,對於中華文明的傳播和建設,特別是對儒家文化和古代教育的促進和發展都曾產生過巨大作用。我國的科舉制度從宋元以後東漸西傳,越南、日本、韓國、朝鮮,在其國內都較長時間仿照中國推行過科舉制度;法國、美國、英國等國家的選拔官吏的政治制度也都直接受到中國科舉制度的作用和重要影響。西方現代的文官選拔制度、我國現代的教育制度和幹部選拔制度都是中國科舉制度的繼承和發展。因此,孫中山先生曾充分肯定中國的科舉制度“是世界各國中所用以拔取真才之最古最好的制度”(《五權憲法》)。西方人將中國的科舉制度稱之為“中國第五大發明”。它無疑對中華民族,對全人類都是一個了不起的貢獻。中國的科舉考試內容到明代以八股文為主,即“八股取仕”。

它逐步成為僵化模式,特別是到晚清時成為嚴重束縛知識分子的枷鎖,暴露出種種弊端。因此,吳敬梓才寫出了《儒林外史》這部諷刺科場的不朽名著。到清朝末年,在封建社會制度行將滅亡之際,發生了戊戌變法,“廢除科舉,興辦學堂,”已成為歷史的必然。1905年清政府頒佈了停止科舉的上諭。從此,1300年的科舉制度宣告結束。我們必須用歷史唯物主義態度正確認識中國的科舉制度,給其應有的歷史地位。列寧說:“在分析任何一個社會問題時,馬克思主義理論的絕對要求,就是把問題提到一定的歷史範圍之內”(《列寧全集》第20卷401頁)我們應當遵照列寧的教導,把科舉制度放在中國五千年文明史和四千多年的官制史中,實事求是地分析研究。我認為1300年的科舉制度,主流是好的,積極進步作用佔其主導地位,不能因其有巨大的進步作用而掩蓋其晚期的嚴重弊端,也不能因為晚期的嚴重弊端而否定其巨大的進步作用。

科舉名銜

進士:意即貢舉的人員。唐代科目中以進士科最被重視,明、清兩代,始以進士為考中者的名稱,凡是舉人(鄉試考中者)經過會試考中者為貢士,由貢士經過殿試錄取者為進士。

狀元:科舉考試以名列第一者為元。唐代舉人赴京應禮部考試都須投狀,因此稱進士科及第的第一名為狀元,也叫狀頭。宋代以殿試首名稱狀元。明、清會試以後,貢士須作殿試,分三甲取士,一甲三名,第一名為狀元。

榜眼:科舉殿試一甲第二名稱榜眼。北宋初期,殿試錄取的一甲第二、三名都稱榜眼,意思是指榜中雙眼。明、清兩代專指第二名,第三名稱探花。榜眼授翰林院編修。

探花:科舉殿試一甲第三名稱探花。唐代進士曲江杏園初宴,稱“探花宴”,以同榜俊秀少年進士二三人為探花使,遍遊名園,探採名花,探花之名始於此,宋代又稱探花郎。南宋以後,專指殿試一甲第三名。元、明、清三代沿襲不改。探花授翰林院編修。

貢士:古代向朝廷薦舉人才的制度。自唐以後,經鄉貢考試合格的叫貢士。清代,會試考中的為貢士。

會元:科舉制度中鄉試中式為舉人,舉人會試中式第一名為會元。

舉人:原指被推薦之人,為歷代對各地鄉貢入京應試者的通稱。明、清兩代,為鄉試考中者的專稱,作為一種出身資格,中了舉人叫“發解”、“發達”,簡稱“發”,習慣上俗稱為“老爺”。

解元:唐代,舉進士者皆由地方解送入試,故相沿稱鄉試第一名為解元。宋以前稱解頭。

孝廉:漢代選拔官吏的科目之一,為士大夫的主要途徑。明清俗稱舉人為孝廉。

舉主與門生:漢代士人通過察舉和徵辟人仁做官、主持州郡察舉的列侯。刺吏、郡稱為舉主,被舉、被闢的賢士便成為舉主、府主的門生故吏,後科舉考試及第者對主考官亦自稱門生。宋太祖之後,進士由御前殿試取錄,進士從此成為“天子門生”;同時亦明文規定以後舉人不得自稱考官門生。

貢生:明、清時府、州、縣學的生員,凡已考選升入國子監肄業的稱為貢生。意思是以人才貢獻給皇帝。

秀才:別稱“茂才”。本是優秀人才的通稱。漢代以後,成為薦舉人才的科目之一。南北朝時,最重此科。唐代初期,設秀才科,後來漸漸廢去,僅作為對一般儒生的泛稱。明太祖曾採取薦舉的方法,舉秀才數十人,反以知府為官。明、清兩代,專門用來稱府、州、縣的學員。習慣上也稱為“相公”。

歷史影響

科舉制度在中國實行了整整一千三百年,對中國以至東亞、世界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隋唐以後中國的社會結構、政治制度、教育、人文思想,莫不受科舉的影響。

科舉原來目的是為政府從民間提拔人材。相對於世襲、舉薦、九品官人法等選材制度,科舉考試無疑是公平、公開及公正的方法。最初東亞日本、韓國、越南均有效仿中國舉行科舉,越南科舉的廢除還要在中國之後。16至17世紀,歐洲傳教士在中國看見科舉取士制度,在他們的遊記中把它介紹到歐洲。18世紀時啟蒙運動中,不少英國和法國思想家都推崇中國這種公平和公正的制度。英國在19世紀中至末期建立的公務員敘用方法,規定政府文官通過定期的公開考試招取,漸漸形成後來為歐美各國彷效的文官制度。英國文官制所取的考試原則與方式與中國科舉十分相似,很大程度是吸納了科舉的優點。故此有人稱科舉是中國文明的第五大發明。今天的考試製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舉制度的延續。

從宋代開始,科舉便做到了不論出身、貧富皆可參加[33]。這樣不但大為擴寬了政府選拻人材的基礎,還讓處於社會中下階層的知識分子,有機會透過科考向社會上層流動。這種政策對維持整體社會的穩定起了相當的作用。明清兩朝的進士之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沒有讀書、或有讀書但未作官的“寒門”出身。但只要他們能“一登龍門”,便自然能“身價十倍”。歷年來千萬莘莘學子,俯首甘為孺子牛,目的多亦不過希望能一舉成名,光宗耀祖。

科舉為中國曆朝發掘、培養了大量人材。一千三百年間科舉產生的進士接近十萬,舉人、秀才數以百萬。當然其中並非全是有識之士,但能過五關斬六將,通過科考成進士者,多數都非等閒之輩。宋、明兩代以及清朝漢人的名臣能相、國家棟梁之中,進士出身的佔了絕大多數。明朝英宗之後的慣例更是“非進士不進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科舉成為高級官員必經之路。利瑪竇在明代中葉時到中國,所見負責管治全國的士大夫階層,便是由科舉制度所產生。

科舉對於知識的普及和民間的讀書風氣,亦起了相當的推動作用。雖然這種推動是出於一般人對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對知識或靈性的渴望;但客觀上由於科舉入士成為了風尚,中國的文風普遍得到了提高。明清兩朝時,中國的讀書人以秀才計,大部份時間都不下五十萬人;把童生算在內則以百萬計。[來源請求]當中除少數人能在仕途上更進一步外,多數人都成為在各地生活的基層知識份子,這樣對知識的普及起了一定作用。而且由於這些讀書人都是在相同制度下的產物,學習的亦是相同“聖賢書”,故此亦間接維持了中國各地文化及思想的統一和向心力。

科舉所造成的惡劣影響主要在其考核的內容與考試形式。由明代開始,科舉的考試內容陷入僵化,變成只要求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文章,反而不重考生的實際學識。大部分讀書人為應科考,思想漸被狹隘的四書五經、迂腐的八股文所束縛;無論是眼界、創造能力、獨立思考都被大大限制。大部份人以通過科考為讀書唯一目的,讀書變成只為做官,光宗耀祖。另外科舉亦侷限制了人材的出路。唐宋八大家都是進士出身;但到了明清兩朝,無論在文學創作、或各式技術方面有傑出成就的名家,卻多數都失意於科場。可以推想,科舉制度為政府發掘人材的同時,亦埋沒了民間在其他各方面的傑出人物;百年以來,多少各式菁英被困科場,虛耗光陰。

就算在科舉被廢除以後,它仍然在中國的社會中留下不少痕跡。例如孫中山所創立的中華民國憲法中規定五權分立,當中設有的考試院便是源出於中國的科舉考試傳統。另外,時至今日科舉的一些習慣仍然可以在中國大陸的高考中看見。例如分省取錄、將考卷寫有考生身份信息的卷頭裝訂起來,從而杜絕判卷人員和考生串通作弊、稱高考最高分者為狀元等等,俱是科舉殘留的遺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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