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扩散】平桥区最新7例确诊病例追踪公告


截至2月5日24时,平桥区已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6人,新增加7人。现有确诊患者中,平西办事处6例,明港镇3例,平桥办事处2例,肖王、平昌、胡店、査山、甘岸各1例;疑似病例19例。


1.李某某,男,52岁,居住于肖王街肖王街道


1月27日、31日下午在肖王乡街道乔凤亮诊所;

1月27日在黄堂村八大塘组聚餐;

1月28日在家聚餐;

2月3日在信阳圣德医院就诊,被诊断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报告。

2月4日确诊后转至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治疗,为平桥区第10例确诊病例,轻症患者,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2.蒋某某,女,26岁,居住于明港镇农工路茶乐园,在明港镇农工路中段宏锦花园附近工作


1月18日与确诊患者訾某某接触;

1月22日至2月1日,在明港镇龚志军诊所治疗;

2月2日从平桥区中医院转至市第四人民医院治疗,被诊断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报告。

2月3日确诊后转至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治疗,为平桥区第11例确诊病例,轻症患者,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3.晏某某,男,56岁,居住于平昌关镇农村信用社家属院


2月2日到市第四人民医院治疗,被诊断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报告。

2月4日确诊后转至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治疗,为平桥区第12例确诊病例,轻症患者,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4.郭某某,男,44岁,居住于胡店乡郭湾村郭湾组


1月14日,从武汉回到信阳后,乘信阳-胡店班车返家;

1月21日至2月1日,在胡店新街王朝洪诊所治疗;

1月24日在胡店街道东湖社区亲戚家聚餐;

2月1日在市第四人民医院治疗,被诊断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报告。

2月3日确诊后转至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治疗,为平桥区第13例确诊病例,轻症患者,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5.仝某某,男,44岁,居住于查山乡街道


1月24日在平桥万象城确诊患者李某家中聚餐;

1月28日发病后,于28日上午和30日上午、下午在查山村卫生室治疗;

1月30日上午在邢集街道北头聚餐;

2月1日,到信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治疗,被诊断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报告。

2月3日确诊后转至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治疗,为平桥区第14例确诊病例,轻症患者,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6.李某,女,50岁,居住于平桥万象城彩虹苑


1月17日与平桥区确诊患者张某某、李某某等12人在平中大街北段荷塘月色酒店聚餐;

1月24日在其家中聚餐;

1月25日至28日,每天上午在平桥农林路雷超会诊所治疗;

1月30日,到信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治疗,被诊断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报告。

2月1日确诊后转至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治疗,为平桥区第15例确诊病例,轻症患者,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7.王某某,女,52岁,居住于明港镇农工路茶乐园,系平桥区第11例确诊患者蒋某某母亲,共同生活


1月22日至2月1日陪同其女儿在明港镇龚志军诊所治疗;

2月2日发病,从平桥区中医院转至市第四人民医院治疗,被诊断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报告。

2月3日确诊后转至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治疗,为平桥区第16例确诊病例,轻症患者,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请相关小区居民及近期(14日)内与上述确诊病人患者有过接触或同日在同一场所活动的人群,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加强自我防护,在家隔离观察,直至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的第14天,按要求监测体温,在社区(村)医生指导下做好家庭消毒和垃圾处理。


2.主动向所在村(居委会)、社区电话报告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告知身体健康状况。


3.居家观察期间要服从管理,有问题或困难及时联系管理人员。


4.居家观察期间,如您或您的家人身体出现不适,立即主动告知,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与他人接触。


为了您和家人、亲友及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务必遵照执行!


信阳市平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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