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省:我們應該從新型冠狀病毒事件中得到什麼教訓?

如果你有時間,可以先通過這篇文章瞭解一下新冠病毒從被發現到被管控的來龍去脈:武漢之憾:黃金防控期是如何錯過的?

文章被刪了,大家可以自行搜索中國新聞週刊:《武漢之憾:黃金防控期是如何錯過的?》

新型冠狀病毒病例,從2019年12月被發現,到現在,席捲全國、影響全球。

未來,

如果國內能在2020年2月底前基本控制住新發病例,那麼就是好消息。

如果國內能在2020年3月底前恢復正常經濟秩序,那麼就是好消息。

如果中國能在2021年底前,基本挽回由此引發的國際負面影響,那麼就是好消息。

我盼望如此。

付出了這麼大的代價,如果不能有一些收穫,那麼付出就白費了。

具體說,

全體中國人付出了這麼大的代價,如果最後卻不認真總結教訓的話,那麼這麼大的代價就沒有意義!

或者,

如果只是一少部分人總結教訓,而大多數人沒有總結的話,那麼就太浪費了這個的“教育全民的機會”!

如果現在的年輕人沒有參與認真總結教訓,在10年、20年後,等他們走上關鍵崗位,假設再次面臨類似的問題,能否做出正確的決定?因為,10年、20年後,我們的命可能就在他們手上!

所以,今天的主題較嚴肅:

反省:我們應該從新型冠狀病毒事件中得到什麼教訓?

這裡的“我們”,可以指武漢衛健委、武漢官員、國家衛健委、醫療部門、各級官員、醫療工作者,也可以指每一個老百姓。

把這個問題,從以下不同角度展開一下,希望更有助於引發思考:

1、如果時間倒退到2019年12月,那些已經知道出現“不明原因的肺炎”的少數人,到底怎麼做才是對的?

2、為了將來10年後不會再次發生類似災禍,有哪些教訓可以提煉成“警世恆言”,懸掛在家裡的牆上?

3、相對於十七年前發生過的“非典”,我們這一次處理新冠病毒事件時採取的各項措施,有哪些進步了?哪些退步了?哪些還是老樣子?

4、繼續上一條問題,如果我們這一次有哪些事情是再次做錯、甚至錯的更嚴重的話,那麼,請思考,到底有什麼深層原因,導致錯誤再次發生?

5、在我們所犯的錯誤中,哪些是屬於“做錯了的事情”?哪些是屬於“沒有把事情做對”?前者是方向性問題,不能含糊。後者方法問題,可以改進。

6、人員和系統的問題。對於那些不稱職的人,為什麼我們的組織系統在平時不能將他們淘汰掉?難道非要用這種大災禍來篩選人嗎?

我個人總結的教訓如下:

一、牢記:發現不對了,就要立刻停止。

在這次新冠病毒事件中,我們錯在沒有做對的事,發現不對的事,也沒有立即停止。

平時,我們就應該時刻提醒自己:做對的事。發現錯了,就要立刻停止,因為(當前)再大的代價都是(以後)最小的代價。

當2019年12月份,我們發現:幾十個病人出現新型肺炎症狀,特別是其中幾個病人沒有華南海鮮市場暴露史;有8名醫生開始在微信群提醒同事注意“類似SARS肺炎病毒”;有一名護士出現輕微感染;醫院裡肺炎症狀的病人迅速增加。

在2019年1月1日之前,我們有沒有“立刻停止”的勇氣?包括立即公佈病例,提醒大家戴口罩,暫停一切公務性的群體聚集活動,勸阻一切民間的聚集活動,召集臨床醫生、病毒專家、傳染病防治專家,收集更有效的防控措施,等。

在2020年1月13日之前呢?

難道指望用下一個錯誤,來掩蓋前一個錯誤嗎?

有人會說,做這個決定很難。因為關鍵崗位的人擔心:

引起百姓恐慌;

擔心自己被上級責怪;

成本已經付出了——武漢兩會、湖北兩會的會議已經籌備好了(會議通知已經發出了),團拜會也要召開(演員們都已經排練了很久),百步亭社區的萬家宴已經籌備很久了(菜也買好了,人也安排好了,連攝影師都安排好了);

僥倖心理——反正這麼多年都沒事,這個可能也沒有什麼大不了;

等等。

但是,天底下,沒有一個正確的決定,是容易的(對長遠而言)。

錯誤的決定,往往是當前容易的,但是未來的代價卻很大。不停止的話,越來越大。

正確的決定,往往是當前很難的,但是從長遠來看,現在的代價卻是最小的代價。

所以,以後當我們已經發現“不對”的時候,不管多大的代價,都必須立刻停止。

記住這個教訓!

二、遇事先判斷: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

為了更好地判斷對錯,可以用從兩個角度思考:

一是有“是非”觀念。包括,誠實是對的,說謊是不對的;“以人為本”是對的,“有害健康和安全”就是錯的;守法是對的,不守法是錯的。對於這次新冠病毒事件,我們可以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二是從長遠看。問自己:這樣下去,10年、20年後能行嗎?在這一次新冠病毒事件中,2019年12月底已經發現有幾十名不明原因的肺炎感染病例,而且一部分是人與人之間的傳染(包括醫護人員被傳染)。我們應該問自己:以後10年、20年一直這樣下去,能行嗎?既然以後都不能接受,為什麼現在不立刻停止呢?

所以,在日常決策時,我們應該先判斷什麼是對、什麼是錯?

這樣才能確保去做對的事情,避免做錯的事情(第一個教訓)。

記住這個教訓!

三、我們要有平常心,有利益之上的追求。

如果一個人心中只想著自己個人的私利,始終以自身的利益最大化為目標,如升官、發財,那麼,在做決定的時候,很難形成正確的是非觀念,也很難想長遠。這樣,就很難分辨對、錯。(第二個教訓)

當我們有平常心的時候,有超越利益(或稱之為利益之上)的追求,我們會更容易分辨對錯,更有助我們一直堅持做對的事情;當我們發現自己在做不對的事情的時候,我們更容易做出停止的決定。

無欲則剛,有清淨心,是類似的說法。

所以,我們平時要時刻提醒自己,要有平常心,然後讓自己在工作中有利益之上的追求,比如以客戶需求為導向(騰訊),創造偉大的產品(蘋果公司),等。

有了利益之上的追求,工作出色了,個人自然會有回報。

相反,如果眼睛裡只有私利、短期利益,那麼長遠來看,反而得不到自己想要的。

四、用“文化”去領導組織,遠好過單純靠“制度法令”。

制度法令,通常只能管到,高層看得到的“地方”。為了“省力”,下面的人會避免在高層看不到的“地方”用功。

而,通過建立優秀的文化,經常宣導讓文化被組織從上至下理解、貫徹,這樣才能有效地領導每一個基層“角落”——制度管不到的地方。

在新冠病毒事件中,為什麼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法規,但他們還是沒有照辦?因為他們缺少優秀的文化。

這些優秀的文化包括:

發現不對了,就要立刻停止。(第一條)

遇事先判斷: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第二條)

我們要有平常心,有利益之上的追求(第三條)

用“文化”去領導組織,遠好過單純靠“制度法令”(第四條)

所以,當一個人員龐大的組織建立起了優秀的文化,每一個基層人員做決策就容易多了。

因為他們做決策的時候,會以文化為指引,不用擔心上級的責難。

因為基層和高層在“文化”層面很容易達成共識!

下面舉兩個例子:

第一個例子,

齊達內在西甲22輪,皇馬對馬德里競技的比賽中,齊達內發現上半場的陣容沒有奏效,在下半場一開場,就連換兩人。下半場皇馬立刻扭轉形勢,最終1:0戰勝對手。

賽後,齊達內說:“我對於上半場球隊的表現很不滿意,但是我不是針對球員們,實際上我要為上半場的糟糕表現負責。我換下克羅斯和伊斯科不是因為他們不好,而是因為球隊需要打開邊路進攻給對手製造壓力。上半場踢得不好怪球員,怪我。當然,換人最終改變了比賽的結果,可我不喜歡半場就撤下兩名球員。然而不喜歡也得做,下半場比賽球隊的表現好多了,我們也拿下了比賽的勝利。”

在這個例子裡,請你體會一下“然而不喜歡也得做”的意思。這就是“發現不對了就立刻停止”的意思。既沒有僥倖心理,也不考慮當時球員會不會心理受傷。不論有什麼代價,都要接受,因為這已經是沉沒成本,從未來看也是最小的成本。(當然,齊達內說了,責任在他自己,這樣就最大限度地減少了對克羅斯和伊斯科的傷害。果斷行動,又能妥善安撫球員!)

第二個例子,

段永平當年經營步步高的時候,下面一個業務項目的負責人準備生產電視機,當時生產線已經建好了,已經花了幾千萬投資。有一天,段永平正好遇到了這個負責人,兩個人討論:如果生產電視機的話,10年後會怎麼樣?未來是不是容易賺錢?最後討論的結果是,未來不會好,因為電視機這種家電很難差異化,最後會導致各個公司都拼成本、都很難賺到錢。

過了一段時間,段永平的一個朋友問段永平:是你下令停了電視機的生產線嗎?段永平說,我沒有下令啊。其實是那個負責人,在跟段永平討論之後,自己就停了生產線,即使損失了幾千萬。

在這裡例子裡,正是體現了兩個寶貴的原則:

1、發現錯了,就要立刻停止。儘管現在損失了幾千萬的投資,但是如果現在不停止以後會損失更多。

2、用文化來領導企業,而不是僅僅指令。段永平雖然是上級,但是他沒有用命令的方式制止對方,因為這是對方的職責範圍之內工作。但是,段永平跟他討論了,從10年以後看,這麼做對不對?他們有共同的文化基因,很容易達成共識。所以,這位負責人,發現在做不對的事情之後,自己就停了,並沒有用更大的錯誤來掩蓋之前的錯誤。

我的這篇文章主要講述四個理念:

1、做決定前先分辨對錯,要有是非觀念,考慮長遠。

2、做對的事情,一旦發現不對就要立刻停止,否則以後的損失更大。

3、必須用好的文化,才能領導和管理龐大的組織,僅僅用制度是不行的。

4、在平時,好的文化就能匯聚“適合”這個文化的人,篩掉“不適合”的人,而不是非要等到危急時刻才考量他們。

總之,新冠病毒的這次災禍已經形成,代價巨大,但已經是“沉沒成本”。

如果我們更多人(特別是年輕人),能夠從中明白並牢記一些基本原則,那麼這也是此事件能夠產生的“最大收益”。

說明:以上內容起源於我對段永平“本分”、“平常心”等思想的學習和領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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