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契约精神与道德绑架

《社会契约论》(法语:Du contrat social ouPrincipes du droit politique,又译为《民约论》,全名《社会契约论或政治权利原理》)是瑞士裔法国思想家让•雅克•卢俊于1762年写成的一本书。托馬斯·霍布

斯(1651年)、約翰·洛克(1689年)和卢梭(1762年)是最著名的社会契約论思想家。他们对政治权力的性质有不同的结论。霍布斯提倡君主专制,洛克提倡自然权利,卢梭提倡民主共和。美国独立宣言援引了洛克的社会契约概念。

魔鬼交易(英语:Deal with the Devil),又称魔鬼条约或浮士德交易,是西方广泛流传的文化主题。与之相关的浮士德、梅菲斯特是人熟知的基督教民间的传说人物。在阿尔奈、汤普森分类法里,这个主题被放在AT756B类:“恶魔的契约”。

在西方传统的文化中,魔鬼交易要在人类和撒旦或其他恶魔之间签署。人类以自己的灵魂换取恶魔的恩惠。在不同的故事中,恶魔提供的诱惑不一,但通常包括青春、知识、财富或权力。也有些人毫无所图的签署魔鬼契约,只为了可以为恶魔服务。在故事中,魔鬼交易总含有很大的危险性,签约者往往为魔鬼的恩惠付出自己的灵魂。

原则、契约精神其实是一回事,我们通常里说某个人时,“你这个人做事怎么没有原则呢,其实就是一种契约”。我们按照平常的理解,一说到契约就自然而然的想到商业中的承诺、合同、规则等等,其实不然,一直以来这是对契约论的曲解,所谓的契约精神也是偷换概念引用的社会契约的理论。社会契约是一种非自然状态下的人与政治权利之间互存约束的一种存在状态。

在社会契约的相关论述中,我们来谈谈魔鬼条约,说到魔鬼条约就和道德绑架能扯上点关系了。人在自然状态中是没有任何约束的,当没有任何约束的时候,也就是没有社会契约的时候,社会的认知体系只能是依赖于社会道德去行事,当然社会的评价也会以这个为标准,所以才有了从众心理和行为,正所谓的民间谚语:“唾沫淹死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只要是人在自然状态下就有欲望,魔鬼正是利用了人的贪欲,人对金钱、权利、名誉、性欲,贪、嗔、痴、慢、疑。当个人出卖自己的灵魂去执行魔鬼契约的时候,在欲望的唆使下人就干出了各种荒唐、愚蠢、无知的行为,出卖灵魂的人举着社会道德大旗执行着魔鬼的契约,不明真相的芸芸众生以为这就是正确的,芸芸众生也不知道到底出卖灵魂的人与魔鬼签订何种内容的契约,但是出卖灵魂的人一直利用社会道德的面目干着害人、愚弄人、侵蚀其他人灵魂的勾当。

如果这么说的情况下,社会契约论就是一个不好的哲学论了吗?这是三个伟大的作家在17世纪就创作出来的著作,当然不是,从社会契约论原著的理论中,其内容都是好的,对人类社会前进的里程都是有进步的意义的。只是看人们想不想用和愿不愿意用的问题。

当这个社会中没有原则、社会契约的时候,当社会中每个人都不去遵守社会契约,都以个人的意愿去做事,管理阶层中都以个人的权威去做事,试想后果多么的可怕,任何可能的事人都能做的出来,当人不遵守原则做事的时候只能拿起道德的大旗去做掩护,社会道德是没有约束的,是靠良心、良知自我约束的,试想这种自我约束谁能做得到。

所以俗话说得好,知行合一、知良知,一个有良知的人遵守原则的去做事,这样多么的好,对社会负责任,对每个人负责任,对自己的良心负责任,只有这样才能踏实生活在没有罪恶感的阳光中,只有每个人都遵守原则,有社会契约的思想,才不会人人都想去走特权,当每个人都遵守原则了,极少数不遵守原则的就成了特例了,遵守原则的每个人也都行使了监督权,可见社会契约论对人类社会前进的道路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原则、契约精神与道德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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