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告银行说银行违规放贷,让他背上巨额债务,银行反告他恶意套贷,这到底是谁都错呢?

澳古说历史


给这客户放款的时候,钱是谁用了?现在的客户都这样,借完钱,还不起的时候,就乱说!所以啊。。。。哎。。。。呵呵


绿茶84595


还有这神操作?但是这是两码事,如果是银行违规放贷,银行只会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借款还必须得收回来。借款人即使投诉成功,但是借款也必须得还,利息还得付,逾期利息也得承担,人行征信中的逾期记录还会被登录,如果不归还告上法庭,该受到的处罚还得受。

在国家法律中,借款是受到保护的,即使是高利贷,那么判定合同无效,本金还得给人归还回去,利息可能拿不到了。同样在银行借款中,只要是借款人拿到了借款,不论银行是否有违规情节,最终归还借款还是一个基本前提。


银行违规放贷,主要涉及情节就是给不应该能借到款的借款人(也就是不符合借款资质的借款人)发放了借款。可能是对贷款用途审查不尽责,或者在贷款过程中收受各种好处或者收取各种费用,或者银行工作人员内部包装虚假资料。

但是违规放贷的主观判定性非常大,也就是说没有一套客观量化标准,所以银行可以找出很多理由来进行辩解。近来银保监会也加大了,对于银行违规放贷的处罚。光2019年监管部门就发放了上百张罚单给各家银行,就违规放贷事宜进行处罚。

尤其是在信用卡额度核定方面,其实是矛盾最为突出的。一个月收入只有3000的人,最后核定的额度可以高达5万到10万。这个是严重违反监管部门关于信用卡总体授信额度管理要求的,所以当借款人进行有效投诉后,银保监会一般都会处罚,这也是近期广大信用卡持卡人降额的一个主要原因。

但同时借款人要注意一个风险,在进行投诉举报过程中,千万不能说自己当初的申报资料是有水分的,而银行没有进行核实。不要用这个理由,否则银行说不定会以骗贷罪去向刑事报案。资料必须是真实的,而银行为了放贷,忽略了监管的放款要求规定,这样才能达到有效投诉的目的。



不过德先生不建议直接向银保监进行投诉举报,可以以这些事实同银行进行内部商议。用投诉举报来换取对于借款期限的延长或者罚息的免收。解决自己的问题是大事,斗气泄愤是小事。毕竟损害的还是自己的人行征信记录。

总结一下:如果借款人手里有实锤证据,证明银行审慎放贷原则不够,或者放款流程和环节有瑕疵。可以投诉举报,或者同银行商讨一个对自己有利的还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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匀枫财技大兜底


哪有什么谁对谁错,不过是两败俱伤。

首先,弄清楚银行怎么违的规,违的是那条规?是放贷流程违规还是申请资料审核不严?银行反告恶意套贷,怎么个套的贷?对于一个有充分贷款从业经验的人来说,银行放贷流程违规的可能性很小,就社会普遍现象而言,基本可以推断,是借款人申请贷款资料存在虚假,而银行没有审核出来就审批通过发放了贷款。

谁对谁错?我们分两个层面说。

第一,这个问题的核心关键点是借贷关系成立了没有。贷款,他究竟拿到了没有?看题目应该是已经拿到了而且用了,“让他背上巨额债务”了嘛,是拿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难道还不起贷款了就去找银行的碴,贷款就可以不用还了?

不论银行是否违规,违了哪条规,也不论违反的是银行内部的规定,或者是人民银行银保监的规定,该还的钱还是要还。并不是因为银行违规,你的借贷关系就能消失。

第二,就算是存在违规放贷的问题,那也是银行内部管理问题。违规放贷要看是哪一条规,如果是流程违规,最多是放贷银行受到人民银行处罚,如果是贷款申请资料虚假,相关银行具体工作人员可能会受到银行内部处罚,通报批评、罚款、调离岗位、降职等等。但是对于借款人来说,非法骗取贷款罪是妥妥的跑不了。

实际上一般说来,银行贷款逾期甚至坏账,银行基本上只是会到法院起诉,确认债权,通过法院将借款人列入申请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借款人相关逾期信息会上传至人民银行征信,直至进入征信黑名单。这是局限于经济纠纷,是民事范围。一般不会轻易以非法骗取银行贷款罪来举报借款人,那是刑事犯罪。

他是违规,内部处罚,你是违法,是刑罪。孰轻孰重,不是一目了然吗?关键是,即使因骗贷受到了刑事处罚,贷款还是得还,前面说过了,借款关系并没有因你涉嫌骗贷而消失。

贷款拿到了也用了,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积极筹款还贷,如果确有困难也可以主动与银行协商,申请展期延期。你还去告银行违规放贷,企图赖掉贷款不还,这是自己在激化矛盾,搬起石头最后一定是砸了自己的脚。

哪有什么谁对谁错,不过是两败俱伤。牛人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金融知道分子


谁的错,这就好理解了,每个银行房贷规定不一样,但是本人到场,本人签字合影都是一样的,除了一些线上贷款,如工商银行的融e借,只要不是你的责任,银行在怎么说你套贷,骗贷都不要怕,让银行提供借款合同,合影,手印,一一核实清楚,首先像中国银保监会投诉,然后就是记者,一句话不要怕,华夏银行违规放贷不就是摆在眼前的吗


高高165757321


甲乙双方合同成立,甲方出现违规、为什么乙方还要签订合同继而违规?如果、甲方没有违规,乙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重大经济损失、硬要把这种行为强加给甲方,那是乙方的过错;如果说、确实因为甲方在营运方面给乙方造成了经济重大损失,那就是甲方的过错。本问答提问的内容情况不了解,只能分析这么多。(仅供参考)(个人观点)


手机用户冀與理融


谢“澳古说历史"友邀答,贷款发生事后纠纷,是谁的过错?

因没有描述此贷款的过程、原因、数量、用途等信息,难以断定是非曲直。

一般来说,银行发放的贷款都是按国家规定的利率之内,不是"高利贷"。纵观现在的银行贷款市场,求大于供,只有贷不到的款,没有贷不出去的款。

因此客户说银行故意贷款给他,让他背上巨额债务,这个理由几乎没任何道理和不成立。

银行是个国家或集体单位,一个单位怎么会去坑害一个人?除非是在银行工作中的某个,利用在银行工作上的职务便利,设法去陷害坑害某一个人,但这都属个人行为。


第三只眼看世间百态6


阿弥陀佛!听君描述这是一桩信托纠纷事件。要看谁对谁错。首先要看双方是否有违反信托协议规定,那方违反那方负全责。若因协议书没有写上或不具体不明确的。双方可相互协调或到重裁委去申请重裁,若还不行只好由法院裁决了。若存储户在协议书上授权于受托方的话,造成的损失由储户承担一切责任。若受托方未经储户的书面授权或口头授权的话,责任在于受托方并赔尝一切经济损失。阿弥陀佛!


风去空留



对于这个问题,储户真的是杞人忧天了。银行每年花这么多钱养那么多法务是干什么的?既然能给个人用户放款,说明一定是通过法务审核的,极大概率是不会触及相关法律界限的,所以告赢的概率极小。说白了储户去告银行只是为了拖延时间,争取最晚的还款日期罢了。所以孰对孰错,不言而喻。


汇贷客


如果银行确实没有尽到起码的审核义务、存在违规行为,那么就需要对因违规放贷引起的不利后果承担一定的责任。不利的后果无非是借款方无力偿还。对于储户来说,贷款前有没有做过基本的预测,自己能贷多少,能还多少,至少心里有个底,盲目借贷,明知无力偿还仍然大额借贷,不排除构成违法犯罪的可能。

回到题主的疑惑,谁是谁非,个人认为关键还是在于银行审核的节点上,如果银行放贷时审核足够正规、严密,那么对什么样的储户可以放款,能够放多少款都会有一定的了解,不至于出现后续一些不可控的情况。对于想要借款的客户而言,如果不能通过银行的审核,自然也就不能够进行大额度的贷款。


周氏信予


你的想像力蛮丰富的,适合当编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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