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中小企業返還社保費用可救急,地方財政補貼宜跟進

2月10日,魅KTV投資人、桔子水晶酒店原創始人吳海在其個人微信號中發表了《哎,我只是個做中小微企業的》一文,為中國小企業“訴苦”。文中,吳海特別提到社保問題,吳海認為社保這些是壓倒企業的最大的負擔,目前政策上只是讓中小企業緩交,紓困作用不大。疫情下如何為中小企業紓困,緩交社保還是免社保,引發熱議。

抗擊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全民運動已經將近一個月了,何時結束尚無時間表。餐飲、住宿、娛樂、旅遊等服務業的大量企業仍然處於強制性停業的狀態。製造銷售業也受到了嚴重影響。面對這一現實,壓在企業身上的財務枷鎖如何舒緩,值得探討。

民營的中小微企業是我國企業的絕對主體,也是巨量人口的就業場所。停業期間,大量企業沒有收入,但支出卻沒有減少,現金流普遍處於“有出無進”的快速衰竭狀態。不包括餐飲等特殊企業“套牢”的前期進貨投入,企業停業期間的支出還包括:金融貸款的還本付息、經營場所房租、員工工資、社會保障費用、稅費。前三類支出涉及民商事主體之間平等的契約關係,雖說是共渡時艱,但政府直接要求銀行、房東、員工“讓利”,或難有立竿見影效果。至於所得稅等直接財政收入,由於服務類企業收入近乎為無,所以倒也不多。

相比之下,“五險一金”等社會保障費用的金額事前已大致固定,又是交給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等,並且公司繳納的社保部分佔比最大,為21%,每月會從企業銀行賬戶中直接扣劃,剛性強,這一政府可控制進出的資金也成為了中小微企業議論最多的地方。

所謂“五險一金”,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為了對勞動者實現上述保障目的,法律規定勞動者和企業每月各自繳納一部分資金“預存”到社保基金中去,最終用於全體勞動者在退休、失業等情境下的福利支付。

所以,與歸入國庫的稅費不同,五險一金在理論上是勞動者的收入組成部分,雖然由公權力部門代徵代管,但也不是國家能代為“豁免”的。若免去中小企業的社保,減輕了企業的支出壓力,但卻同時犧牲了員工的“福利”。目前各省主流的扶持政策是允許緩交社保費用,或如四川階段性降低了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不過,據稱一些地方實踐中仍然到點在自動扣劃社保費用了)。

但對很多中小微企業而言,緩交社保費用可能還“意猶未盡”。畢竟,在前所未有的行業性停工狀態下,員工實際上是不工作、無產出的,在此仍然如約支付工資(底薪)和社保費用,企業主們不免也會抱怨“不公平”。

免收社保,其實只是減少了企業“支出”,未帶來“收入”。因此,更為進取的地方實現了社保費用的返還政策。如上海2月3日宣佈除了推遲調整社保繳費基數(相當於費率下調)、延長社保繳費期外,還繼續對不裁員、少減員的用人單位返還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黑龍江2月6日宣佈對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6個月上年度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包括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等險種,約佔企業應付工資的30%以上。

此舉對企業而言,實現了“輸血”,且與自身之前的“貢獻度”掛鉤,即社保費用交得多,也就返還得多,有一定的合理性。這實際上也是員工拿自己“預存”的收入來“寅吃卯糧”救助企業,變相“自己給自己發工資”。因此,一來,企業有義務妥善使用社保費用返還資金,如專門用於支付員工工資;二來,鑑於企業這種“沒錢掙”的困窘並非源於他們的過錯,有條件的地方的財政也應當對社保費用返還造成的社保基金缺口實行等額的財政補貼。

繆因知(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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