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医用口罩、防护服、消毒产品温馨提示

广大业户和群众: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由于医用口罩、防护服、消毒产品等防护产品需求大,现将有关生产、销售相关产品问题提示如下:

一、防护镜(医用隔离眼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医用口罩(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医用防护服、一次性医用防护服)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生产需先到市市场监管局办理营业执照(企业性质)后,再到省药监局注册医疗器械产品,并由省药监局办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需先到市市场监管局办理营业执照(企业性质)后,再由市市场监管局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和生产相应备案。

二、生产、销售84消毒液(次氯酸钠溶液)和75%医用酒精的,其中含有效氯>5%的次氯酸钠溶液和75%医用酒精是危险化学品,需先到市应急局办理“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后,再到市市场监管局办理营业执照,生产企业还需到省卫健部门办理消杀产品生产许可证方可生产;生产消毒产品(不含危险品)需先到市市场监管局办理营业执照后,再到省卫健部门办理消杀产品生产许可。

四平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办业务咨询电话:13804343900,联系人:王运波;

四平市市场监管局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分局业务咨询电话:18543449016,联系人:邢海城。

四平市市市场监管局

2020年2月7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