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老年人就医返回养老机构,隔离观察14天后方可入住

近日,国务院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下称《指南》),要求老年人在医疗机构就诊后或新冠肺炎治愈后,返回养老机构时,应当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

《指南》要求,养老机构老年人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应立即隔离,并及时送医疗机构排查。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当立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同时,养老机构须及时上报,在当地卫生健康、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同时机构内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相关工作。

《指南》要求,对于患有慢性基础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一般过敏、轻微扭伤擦伤等,可采取上门诊视等方式保守治疗,“不建议外出就医”;如出现咳嗽、咳痰、咽痛等症状且无加重,没有流行病学史的老年人,可在机构内按一般感冒治疗,“暂不外出就医”。

其中要求,当患者发生急危重症如急性心衰、卒中、心肌梗塞、心跳呼吸骤停等,应当及时就医。老年人一旦出现慢性病急性加重或突发急病,养老机构应当立即实施力所能及的抢救措施,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并及时通知老年人家属。

采写:南都记者 胡明山 实习生 陈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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