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濮陽縣機動車限行措施今日解除
為進一步保障物流運輸和群眾務工出行需求,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現將解除機動車限制上路行駛的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17日0時起 ,在全縣行政區域內解除機動車限制上路行駛措施。
二、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各村(居)、居民小區要繼續做好封閉管理措施,嚴格值班值守,嚴禁外來人員出入。
三、疫情防控工作仍是當前的重中之重,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繼續加大管控力度,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外出流動,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工作,做到“兩手抓、兩不誤”,齊心協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濮陽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6日
注意!!!
自2020年2月17日起,濮陽縣車輛限行恢復一日兩個號的措施,大家要記住哦!
二、範縣、清豐、南樂、臺前仍未解除
為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措施,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當前疫情防控需要:
範縣決定繼續延長限制機動車上路行駛,自 2020年2月17日0時開始,解除時間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另行通知。
清豐縣決定延長限制機動車上路行駛時間至2月23日24:00(二月初一,星期日)。
南樂縣限制通行時間自2020 年 2 月 6 日起執行,每日限制時限為 8:00 至24:00。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臺前縣限制通行時間自2020年2月10日19時——2月24日24時。
三、濮陽市城區重點區域限制機動車上路
關於限制機動車上路行駛的公告
為全面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有效阻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途徑,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規定,決定在市城區重點區域內限制機動車上路行駛。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區域
馬頰河以東,綠城路以南,城東路(原106國道)以西,湯臺鐵路以北。(不含上述道路)
二、限制通行規定
(一)禁止所有私家車、貨車、麵包車、三四輪車(電動車)、新能源汽車、農機車、工程車等禁止上路行駛。
(二)市城區公交車、出租車、網約車、旅遊包車等一律停止運營。
(三)為保障城市生產、生活正常運轉,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應急指揮車等應急車輛;
2.在公安部門有備案且車身噴塗有郵政、通訊、燃氣、供水、供油、供電、環衛、市政、銀行押運以及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和道路清障等專用車輛;
3.運送糧油、蔬菜、肉類、水果、飲用水等民生物資以及運輸疫情防護物資、應急救災物資的進城車輛和過境車輛;
4.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5.有濮陽市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統一印發通行證的工作車輛。
三、望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本通告之規定。
四、對違反本通告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由公安交警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從嚴從重處罰。
五、限制通行時間
從2月12日8:00起開始執行,截止時間另行通知。
濮陽市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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