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平安銀行為銷售機構的公告

根據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與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安銀行”)簽署的銷售合作協議及相關補充協議,平安銀行將自2020年2月19日起銷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體業務規則、費率優惠活動內容及辦理程序等相關規則以平安銀行的規定為準,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適用基金及業務範圍

二、投資人可通過以下途徑瞭解或諮詢相關情況

平安銀行客服電話:95511-3

平安銀行網址: bank.pingan.com

中銀基金客服電話:4008885566或021-38834788

中銀基金網址:www.bocim.com

三、風險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諾依照誠實信用、勤勉盡職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在市場波動等因素的影響下,基金投資存在本金損失的風險。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淨值高低並不預示其未來業績表現。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後,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淨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

投資者投資本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瞭解擬投資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根據自身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判斷基金是否和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並按照銷售機構的要求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與產品風險之間的匹配檢驗。

特此公告。

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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