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教學的“奇”“穩”“實”

語文教學最大的魅力和難度都在於:面對同一篇文本,我們可以選擇、開發出不同的教學內容來。

而不同教學內容的選擇,也會使語文課堂教學呈現出不同的風格和麵貌。

語文教學的“奇”“穩”“實”


NO.1,語文教學之“奇”。

這類語文課,喜歡出奇出新。

一是教學內容出奇出新,常常發人之意料之外。

上這類語文課的老師,大多比較喜歡思考。

他們總是能從大家熟悉的課文中讀出大家不熟悉的內容來。他們在解讀上下足了功夫,常常想人之所未想,發人之所未發,讓人聽起課來感覺耳目一新。

但這種課弄不好,會陷入“過度解讀”的陷阱中。

九哥以前就這樣。

比如,在教學《桃花源記》時,九哥將教學的重點之一就放在了作者為什麼要讓一個漁人發現桃花源,最後離開桃花源呢?

帶著學生思考、探究(其實是老師講得多一些),最後得出結論:這是作者諷刺當時的一些假隱士,諷刺這些人借歸隱提高身價的社會現實。

課上完後,一些學生恍然大悟,說:“老師,如果你不教,我一輩子恐怕也想不到這些內容。”

現在想來,這樣的課當時確實造成了令學生耳目一新的驚豔效果。但是,在出奇出新的同時,也有些劍走偏鋒了。

語文教學的“奇”“穩”“實”


二是教學手法的出奇出新。

這些課,解讀上沒有特別之處,常常在教學方法上想足了辦法,做足了文章。

要麼,打破常規的教學思路;要麼從文中的一個細小之處:一個標點,一個詞語,一個句子入手,越教所牽涉的教學內容越多,越深,頗像《桃花源記》中寫的“初極狹,才通人,復行數十步,豁然開朗”。

這種教法比第一種在文本解讀上出奇出新的那種,更受喜歡。它起碼不會冒著教錯了的危險,且讓人覺得授課老師有腦子,點子多,教得巧。

這種出奇出新的語文課,大多適合於賽教課。

這些課,很多時候,不是講給學生的,而是講給聽課老師的。它們期望達到的效果有時不是希望學生有所收穫,而是希望聽課老師帶著滿滿的驚詫。

畢竟,賽教課上得好不好,不是學生說了算,而是聽課老師說了算的。

當然,能在課堂上既讓聽課老師覺得驚豔,又能兼顧學生實際的,哪是另一回事。

語文教學的“奇”“穩”“實”


NO.2,語文教學之“穩”。

還有一類老師,他們的教學內容很穩。

他們在教學的時候,總是先要讀一讀單元前面的“單元提示”,看看編者編排這一單元的目的何在。

然後,再看看單元內的每篇課文,想想每篇課文如何能從不同方面體現出本單元的教學目標。

具體到每篇課文的教學,在學習之前,他們還要認真研讀課後的練習題,看看編者要拿這篇課文做什麼。

有些高手,還會翻翻學生前面的學習內容,看看現在學的,與以前學的,之間有什麼聯繫。

雖說語文教學要找出一個清晰、嚴密的邏輯來不容易,但是,用心的老師總是希望能在前後知識之間找到關聯。

經過這麼一番準備後,這些老師的課堂,就顯現出“穩妥”的特點來。

他們的教學能基本上穩穩妥妥地呈現出編者的意圖,不怕別人從教學內容的確定和設計上來進行考問。

他們設計的教學內容經得起考驗。

雖說,語文教學前後知識之間的關聯度不大。但如果學生在前面的學習中,授課老師未按編者的意圖來紮實落實文本所應承擔的教學任務,那麼,這些老師在後面按編者現在的意圖所確定的教學內容是不是就一定符合學生的實際呢?

換句話說,前面編者要學生學的一些知識和內容未完全落實的話,而現在要教的這篇文本,我們是應該用它來落實前面未學的知識呢,還是落實本單元的教學目標呢?

這就牽涉到第三個方面。

語文教學的“奇”“穩”“實”


NO.3,語文教學之“實”。

所謂語文教學內容的“實”,就是指老師在教學時,能根據學生的實際出發,安排和設計出符合學生實際的教學內容。

雖然,有些知識點按編者的要求應該在前面學習過了,但是,這些老師在授課時發現,學生在前面根本就沒有接觸到這方面的學習,或者說學生在前面學習得不好,不夠紮實,而這些知識和內容又相當重要。

於是,他們在安排教學內容時,就從學生的實際出發,讓學生學會他們急需掌握的,以前未學的,紮紮實實的對他們有用的東西。

這時,老師一些新穎的解讀,雖能炫人耳目,捨棄;這時,單元的教學目標,也可以暫時放在一邊;他們要的是學生有真真正正的收穫。

舉個例子。

《社戲》的教學,你可以在文中的相關句子中讀出新意,發人之所未發。這樣的課,你會教得新,教得奇。

《社戲》的教學,你也可以按照單元教學目標“體會作者是如何根據需要綜合運用多種表達方式的”“品味作品中富於表現力的語言”。這樣的課,你會上得穩。誰再考問,你都是按著編者的編寫意圖來進行教學的。

但是,還有一種教法,就是根據學生的需要。

如學生寫不了景物描寫,你就可將教學的重心放在文中的景物描寫中上,通過分析、比較,和學生一起學景物描寫的手法。

學生如果寫不了人物的語言,你也可以將重點放在以文中人物語言的分析上,看看作者是如何寫的,如何運用語言來表現人物的。

……

這樣的語文課,就“實”,就是實實在在為學生服務的。

語文教學的“奇”“穩”“實”


之所以,寫下上面的文字,是因為最近一直在反思一個問題——我們的語文課到底是為誰服務的?

是為了老師出奇,出新;還是為了體現編者的意圖?如果不能體現編者的意圖,學生的語文就學不好嗎?

語文教學最大的特點就在於同一文本,我們可以確定出五花八門,風格迥異的教學內容來。這些教學內容的確實,真的一定要以編者的意圖為準繩嗎?

如果是這樣,《課標》中說的“語文老師可以開發教材內容”又如何體現呢?

開發教材內容,難道只是增加教材以外的內容嗎?

根據學生的實際,確實符合學生實際的教學內容,哪怕違背了編者的編寫意圖,這算不算是一線教師對教學內容的開發呢?

當然,如果一個老師能在語文教學中將上述三方面都兼顧:既教得讓人耳目一新,又能體現編者意圖,還符合學生的實際,那將是教學的上乘功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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