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過一個“史上最長春節假期”之後,
各單位已經陸續開始復工復產。
然而,
蘇州一家超市的員工張某
為了不上班
竟謊稱女兒得了新冠肺炎......
小普
謊稱家人確診新冠肺炎,這種行為犯法嗎?會有什麼後果呢?
我給你講個案例。
小司
2月11日,正在超市上班的張某接到妻子電話,稱女兒在家好像發燒了。他立即向主管請了假回家。回家後,在夫妻倆細心照顧下,女兒的病情很快好轉。
此時的張某有些疲憊,想到第二天還要上班就覺得心煩意亂。“怎麼才能不上班還不被扣工資呢?”
突然,張某想到,如果女兒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病例,自己就需要被強制隔離,這樣就不用上班了。
次日一早,張某打電話給主管,謊稱女兒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病例,已經被醫院隔離。
矇在鼓裡的主管向超市相關負責人彙報後,立即要求張某在家休息,自行隔離觀察,避免與他人接觸交叉感染。同時,安排超市內與張某有過接觸的員工回家隔離。
民警和社區工作人員上門核查時,張某又讓妻子謊稱自己和女兒被醫院查出患上新冠肺炎。
但警方經過調查很快發現,張某和妻子所反映的情況與事實有出入,而且張某一家近期並未去過湖北,也沒接觸過其他有可能感染的人員。
經衛生防疫人員對張某全家進行病毒篩查,最終證明他們並沒有感染新冠肺炎。
據此,民警將張某帶回派出所進一步調查。在證據面前,
張某承認自己謊稱家人系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是為了想居家隔離,不用上班還能正常拿工資。//
日前,張某因虛構家屬確診感染新冠肺炎的事實,導致其工作的超市多名員工被居家醫學觀察,擾亂了超市正常經營秩序,被蘇州工業園區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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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
當前,是疫情防控的關鍵時刻
自覺做好防護措施,配合防控工作
不給奮戰在防疫一線的戰士們添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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