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诉!严惩!鹰潭起诉一起疫情期间妨害公务案件

【战“疫”有我 检察护卫】快诉!严惩!余江区检察院起诉一起疫情期间妨害公务案件

快诉!严惩!鹰潭起诉一起疫情期间妨害公务案件

余江检察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快诉!严惩!鹰潭起诉一起疫情期间妨害公务案件

2020年2月21日,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余江区首例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刑事案件提起公诉。

案情回顾

在全国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期间,为了公共安全,也为了自己的安全,明确要求居民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集聚。在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2020年2月9日鹰潭市余江区杨溪乡被告人危某甲、危某乙、吴某某等十余人不戴口罩聚集在被告人危某丙家的南杂店聚众赌博,杨溪派出所民警接报后立即到现场处警,并反复向在场人员宣讲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政策、法律,要求在场人员配合民警执法。但危某甲、危某乙、危某丙、吴某某不但不听民警劝告,还以凳子砸打、拳头击打、抢民警手铐、拉扯民警衣服、推搡民警、言语挑衅等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并造成一名民警轻微伤、一名辅警轻微伤。

办案过程

2月10日

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立案侦查,并于当日将犯罪嫌疑人危某甲、危某乙、危某丙、吴某某刑事拘留。

2月12日

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主动派员介入该案。该院通过审阅案卷证据材料,同侦查人员交换意见,并围绕四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定性、罪名认定、证据固定等方面提出侦查意见。

2月13日

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将该案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领办该案,通过审阅案卷、询问犯罪嫌疑人,认定四名犯罪嫌疑人构成妨害公务罪,于当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月18日

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月20-21日

因四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关押在鹰潭、余江两地,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分两天开展讯问工作,并从国家政策、社会管理、法律惩处三个方面进行释法说理,四名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2月21日上午,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危某甲、危某乙、危某丙、吴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向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作为普通公民,虽然不在一线参战抗“疫”,但至少不能添乱。疫情面前,我们既是命运共同体,更是责任共同体。理解、支持、配合相关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素质,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希望每个人担起这份责任,共同守护我们这座美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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