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改革領袖不止馬丁·路德,這個人也是改革派的中流砥柱之一

超越歷史故事表面,從宏觀的社會視野來討論事件發生的深層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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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歐洲近代發生的重要歷史事件,就不得不說到宗教改革。中世紀盛期開始,教會利用自己在政治與意識形態上的特權,大大擴張自己的經濟力量。教會在自己的封地內徵收大量稅款,例如著名的什一(這個稅種要求平民們將自己收入的1/10交給教會實際上在徵收時,數額遠超1/10)。不少教會人士進入國王的宮廷之內擔任要職,並利用這些權力掠奪大量財富。

教會內的腐敗也十分常見,很多來自於信徒的捐贈全部為某些高層教士所吞噬,他們利用這些錢享受驕奢淫逸的生活,名著《十日談》中便講述了這些故事。除此之外,教會聲稱,信徒們購買昂貴的贖罪券可以洗清他們的原罪,在死後可令他們登上天堂,以此騙取了大量金錢,供教士們繼續享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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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士階級的腐敗,不僅引發了下層民眾的反感,而且也令世俗統治者們恨得牙根兒癢癢。不過這種情況終將被逆轉,15世紀開始,歐洲的社會結構發生了鉅變。有兩個重要的趨勢對教會的權威提出了重要挑戰:第一是君主力量的加強,君主建立了比中世紀更加完善的官僚機制、軍隊系統,財政收入也不再依賴於封臣,君主專制的思想開始出現。第2個趨勢則是市民階級的興起中世紀晚期開始城市在規模與經濟地位上都發生了劇增,一個曾經力量低微的階級——市民階級開始興盛於政治場之中,他們對於教會的經濟控制十分不滿。

教會內部也出現了不少改革傾向的人士。改革派人士對教會內部的驕奢淫逸十分不滿,驅動他們進行改革的往往是一種善良之情,他們同情底層群眾以及低級教士,認為教會不應壟斷對聖經的解釋權,每個人都應該自己去閱讀聖經,直接與上帝交流。信徒是否能得救,取決於他們是否真的信仰上帝,這種思想被稱為因信稱義。同時他們對於戒律森嚴的教會體制也進行了批評,主張簡化宗教儀式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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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著名的改革家便要數馬丁路德。1517年路德書寫了《九十五條綱論》,批判教會兜售贖罪權的做法,激怒了整個天主教會。為此,路德經常要與教會以及支持教會的神聖羅馬帝國作對。幸運的是,不少像薩克森選帝侯這樣的世俗君主以及市民階級支持路德,使路德的思想廣泛傳播,建立了被稱為路德宗的新教教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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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文中,餘孽君想向大家介紹一位與路德齊名的宗教改革家——加爾文,以及其創立的加爾文宗。

加爾文出生於1509年的法國中產家庭之中。在加爾文形成價值觀的時期,宗教改革運動正進行的如火如荼。加爾文曾經就讀於巴黎大學和奧爾良大學,並在其中深受人文主義的影響,後來他又接觸了路德路德新教。為了躲避法國政府對新教徒的迫害,加爾文在1534年逃到了瑞士,並專心研習宗教理論。1536年,加爾文出版《基督教原理》一書,闡釋了自己的宗教理論。

加爾文的理論主要有兩點。其一是重視聖經,加爾文認為聖經是按照上帝的旨意寫出來的,因此其權威是至高無上的,教會與國家也應服從於聖經。第二點則是著名的預定論,加爾文認為,上帝在創世紀以來就把是人分成了選民和棄民,選民註定會得救。而誰是選、誰是棄民則是天生的,命運不可改變。

預定論否定了後天努力可以改變命運的說法,看似過於苛刻。但實際上,加爾文宗亦對這種理論進行了修正。加爾文認為,每個人都無法直接知道自己是選民還是棄民,但是,從人們在現實中的成就可以間接看出一個人是選民還是棄民。如果一個人獲得了很多成功,說明他得到了上帝的呼召,他應當是一位選民。因此,預定論看似注重人們的天賦,不注重後天努力。但其實預定論反而鼓舞了資產階級在現實中不斷進取,因為如果一個人獲得成功,就說明自己是選民,他就會更加樂觀地處世,更加積極地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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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有一點要比路德幸運,那就是他有機會自己實踐自己的神學理論。1541年,日內瓦的宗教改革派掌權,加爾文便來到日內瓦主持改革,併成為日內瓦的最高權威。加爾文編訂了《教會法案》與《教理問答》,將其作為市民思想行動的規範。加爾文制定了教會的組織形式,規定教會由4種職務組成:長老、牧師、教師和執事,每個職務都有自己的工作內容。教會的最高機構是宗教法庭,由長老和牧師選派代表組成,管理宗教生活。而政府的最高機構都是大議會和小議會,由市民選舉產生。實際上,政府和教會的人員和指責經常發生交叉,因此日內瓦實際上是一個神權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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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雖然教會和政府都由選舉產生,而且政體是共和國,我們也不可以認為日內瓦中有足夠的民主因素。加爾文認為,教會並不應當僅管轄宗教事務,也應當監督社會和家庭。因此在日內瓦的法規之中,存在大量對群眾的生活進行嚴格控制的法律,例如法律規定,所有人都應當在禮拜日參加佈道,如果在佈道中遲到,則要接受罰款;法律還規定,如果唱下流歌曲,跳下流舞蹈,則要接受監禁。加爾文宗提倡節儉的價值觀,便通過這套法律傳播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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