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孫建博建議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增“禁食野生動物”堅決革除濫食陋習

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23日訊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當有專家公開指出,病毒來源極有可能為野生動物,隨即引發全民熱議。人與野生動物如何安全、和諧共生?現行野生動物保護立法是否該適時作出調整?全國人大代表、淄博市原山林場黨委書記孫建博認為,“要讓保護野生動物成為人們的自覺行動。”所有人與野生動物關係的良性思考,都建立在這一基點上。

全国人大代表孙建博建议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增“禁食野生动物”坚决革除滥食陋习

野生動物交易屢禁難止背後

野生動物交易為何屢禁不止?“在很多中國人的觀念裡,鹿茸補血,虎骨壯陽,夜明砂(蝙蝠糞便)能治眼疾,五靈脂(鼯鼠糞便)能止血、穿山甲鱗甲能通經下乳,消腫排膿……動物類藥材是‘滋補’的代名詞,且以野生為佳。這樣的觀念由來已久。”孫建博認為。

需要注意的是,食用野生動物可能帶來的隱患——引發疫病並在人類社會大規模傳播,遠比其“益處”更值得重視。“當前的新冠肺炎疫情再次為亂捕濫食野生動物敲響了警鐘。”“食用”已處於野生動物交易鏈的末端,而其上游環節——交易和捕獵,則暴露出更關鍵的問題——“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範圍的不全面”。

“重點保護”與“非重點保護”的矛盾

孫建博認為,我國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明確了禁止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禁止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但範圍僅限於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具體由《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確定。

這意味著,受到保護的主要是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其他大量野生動物包括蝙蝠、鼠類、鴉類等約1000種陸生脊椎野生動物未列入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範圍。不在保護名錄內,就可以通過一定渠道進行交易。

“野生動物雖然可以人為劃分為‘重點’或‘非重點’,可以禁食或不禁食,然而病毒的傳播並不會因為某些野生動物不是重點保護的,就不會成為病毒的攜帶者和傳播者。而這些不受保護的野生動物的交易、運輸、製作和販賣,恰恰是造成當前公共衛生安全的‘重災區’。”孫建博表示。

野生動物保護的立法反思

那麼,現行野生動物保護立法是否該適時作出調整?孫建博建議在立法上全面禁食野生動物。“不管是重點還是非重點的野生動物,一律禁止捕獵、交易和食用,徹底切斷‘動物——人’之間的傳播途徑,杜絕病毒感染。”

全国人大代表孙建博建议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增“禁食野生动物”坚决革除滥食陋习

在此基礎上,為了防範今後來源於野生動物的疫病危機,還應該建立長效機制,從法律源頭上嚴格禁止交易野生動物,同時加大對侵害野生動物行為的懲處力度。“為了做好重大公共衛生安全風險的源頭控制,要進一步健全野生動物保護方面的法律制度,加強執法監督,嚴厲打擊野生動物非法交易,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孫建博說。

需要強調的是,除了意在保護人類社會及人類本身的同時,還蘊含著對人與動物和諧共生的思考。“要讓保護野生動物成為人們的自覺行動。”孫建博認為,所有人與野生動物關係的良性思考,都建立在這一基點之上。倡導人們自發拒絕食用野生動物,從意識上引起人們對保護野生動物的重視,這既是基礎,最終也要走在立法前面。歸根結底,人類與野生動物共有一個地球家園,而和諧共處恐怕是唯一的歸宿。畢竟,槍響之後,沒有贏家。

閃電新聞記者 楊麗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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