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長出庭公訴,院長審理,寶坻“兩長同庭”審結一起防疫物資詐騙案

檢察長出庭公訴,院長審理,寶坻“兩長同庭”審結一起防疫物資詐騙案


2020年2月24日,寶坻區法院通過遠程庭審系統開庭審理一起防疫物資詐騙案,寶坻區法院院長邢小鵬獨任審判,寶坻區檢察院檢察長趙志輝出庭支持公訴。

檢察長出庭公訴,院長審理,寶坻“兩長同庭”審結一起防疫物資詐騙案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王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間,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建議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被告人王某某對檢察機關指控的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均沒有異議。寶坻區法院採納了檢察機關的公訴意見及量刑建議,當庭宣判,依法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檢察長出庭公訴,院長審理,寶坻“兩長同庭”審結一起防疫物資詐騙案

案情回顧:

2020年1月28日至2月7日,被告人王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間,利用網絡平臺,虛構銷售N95口罩及一次性醫用口罩的事實,騙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寶坻區檢察院提前介入該案,積極引導偵查取證,公安寶坻分局按照檢察機關建議對被害人採取微信視頻遠程取證的方式調取證據,並同步錄音錄像。2020年2月20日,此案移送審查起訴。當日寶坻區檢察院審結此案,以詐騙罪對被告人王某某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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