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明朝很腐敗嗎?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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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國皇帝明太祖朱元璋時期

在朱元璋當政的31年中,大約有10萬到15萬貪官人頭落地。朱元璋總結了元朝敗亡的教訓,認為綱紀廢弛,官吏放縱,從而激化了階級矛盾,導致了農民大起義,這是元王朝崩潰的主要原因。為此,他極力主張“立國之初,當先正綱紀”,用重典懲治“奸頑”。為我國2000多年的封建社會中殺戮貪官最多的皇帝。

同時,明王朝的俸祿也低的不正常,正一品官月俸米八十七石,正四品二十四石,正七品七石五斗。合成銀兩,一個縣令月收入不過五兩,折換成現在幣值,一千元左右。史稱明代“官俸最薄”。然而,朱元璋卻從道德高度出發,認為官員應該不計報酬,敬業奉獻;朱元璋相信酷刑重典可以取代一切其他努力,造成一個絕無貪汙的純而又純的盛世。

為此,明太祖還設置了設立了御史臺、並且定期考核官吏、建立特務機構錦衣衛、還允許老百姓告御狀等制度,但這並未有實效,反而導致了被權臣之間互相利用,而且使反腐變成了快速追求利益的方法。著名的胡惟庸和藍玉兩案,前後歷時十四年,牽連至死的有四萬五千多人,無數人財產或者充公,家人被髮配。導致了大量的利益被重新分配。

用朱元璋自己的話說:“自開國以來,兩浙、江西、兩廣和福建設所有司官,未嘗任滿一人。”此種現象,不就說明了在朱元璋時代,反腐僅是一種工具,而非真正實行吏治嗎?反腐缺乏標本兼治,成了形式主義的象徵作用,成了官僚集團相互制衡的手段。

朱元璋一系列的手段看似穩定了明朝的統治,可以千秋萬代,但是他想不到的是,就是這些制度潛移默化的導致了明朝中後期的從皇親國戚下到縣令都腐敗至極。所以在後來的起義軍面前不堪一擊,走向滅亡。

明朝亡國皇帝崇禎帝時期

1644年,公元1644年,李自成率大軍分成兩路向北京進軍,崇禎皇帝面對形勢,心急如焚,明朝到了生死存亡之秋,崇禎帝要求大臣們捐款,組建軍隊,可是這些王公貴胄只是象徵性意思下,最多的出銀也就幾萬兩,很多都是幾百兩意思下,到了這裡,已經看出明朝的腐敗是多麼的根深蒂固,都要將死之人,亡國了,還不捨得自己的金銀細軟。

舉個例子,崇禎皇帝的岳父周奎,被朝廷封為嘉定伯,家裡十分有錢,當上皇親國戚之後更是貪汙受賄,十分貪婪,才拿出二萬兩。還是崇禎百般哀求,就可見一斑了。

當然據說崇禎皇帝也暗藏著私心,當李自成攻下北京之後,李自成就從皇帝的國庫和小金庫中抄出了上千萬兩白銀,而各家皇親貴族更是數不勝數,最後搜出的白銀竟然達到了七千萬兩之多,而其他的一些金銀器,華麗服飾等等不計其數。

最後,明崇禎帝於公元1644年4月25日年李自成破京師時將后妃子女(除太子外)盡數殺死,並與太監王承恩於煤山上吊自殺。

統治中國二百七十七年的明朝,就此滅亡。

本人認為

朱元璋反腐行動更多的是為了鞏固皇權,為保江山社稷。對貪汙的人確實也出手懲治,但是側重面我覺得不對的,胡惟庸和藍玉兩案,前後歷時十四年,是任何一個朝代都沒有的。所以,明太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同時官員的低薪制又加劇了腐敗的蔓延。如果不貪汙,一個大明的官員根本活不下去。官員們餬口的生存權利,那底層的官員貪汙,加劇的是階級矛盾,人民的生活就會更加水深火熱,也給以後的起義軍埋下了伏筆。一棵樹,根爛了,再鬱鬱蔥蔥的樹葉是將死的,只是時間問題。

明朝的滅亡確實讓人惋惜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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