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注意!河北多地公安局发布最新复工复产提示通告!

石家庄

2月25日,石家庄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复工复产期间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的通告》↓↓↓

注意!河北多地公安局发布最新复工复产提示通告!

辛集

2月24日,辛集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外出返辛或来辛人员如实上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关于外出返辛或来辛人员如实上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辛集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大排查,加强外地来辛或辛集人员外出返辛的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所有辛集以外人员来辛或辛集人员外出返辛的,应在抵辛24小时之内,主动到单位主管部门或单位驻地村(社区)或网格单位报告,并自觉接受相关疫情防控管理。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有疫区居住史、近期旅游史、途经史、务工史、与疫区人员接触史,不主动报告或故意隐瞒的;

二、确诊或疑似感染“新冠肺炎”人员,不主动报告或故意隐瞒的;

三、确诊或疑似感染“新冠肺炎”人员,拒不执行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的;

四、复工企业明知员工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以及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不及时如实上报,仍允许其上岗,造成传播危险或传播后果的;

五、随身携带或托运、转运行李、物品中含有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及其他可能含有病原体物品的;

六、其他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及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的。

欢迎广大群众对身边具有以上情形的人员进行举报,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来之不易的局面,保持辛集一方净土。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辛集市公安局

2020年2月24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