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秦朝的郡县制是从哪里学来的?

寒武纪来客


◆前言:

如题所说,秦朝创立时期所确立的郡县制并非是出自秦朝“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一大地方行政创举,只能说秦朝在统一天下之后经过改革而确立的郡县制,他是首次被作为一统天下、行于全国的地方政治体制。与春秋战国“郡县制”出现之时不同的是:

★秦朝是统一的局面;

★春秋战国时期则是分裂的状态;

◆郡县制的雏形:县制和郡制

①县制由楚武王熊通发起;

②郡制由秦穆公嬴任好发起;

郡县制的雏形最早出自春秋末期,分为县制和郡制,分别出自春秋时期的楚国和秦国。“郡县制”中“郡”在“县”之前,那么也许有人会发问:究竟是郡的单位大于县,还是县的单位大于郡呢?

①秦朝建立之前:县辖郡,县>郡

②秦朝建立之后:郡辖县,郡>县

《逸周书作雒》:“千里百县,县有四郡”;

《左传》哀公二年:“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

自周平王东迁洛阳,一方面以“周天子为中心”的分封制度名存实亡;另一方面世卿世禄制也逐渐由最新的官僚制度所取代。在西周原有政治体制崩溃之后,地方行政也迎来了“改革的春天”,那便是由起初的“采邑制

”转变为了“县制”和“郡制”。

只不过这个转变的过程也可以说是极其漫长,春秋时期(公元前771年—公元前476年),但在秦武王“县制”(约为公元前740年—690年左右)和秦穆公“郡制”(约为公元前659年—621年左右)的最早确立,这个过程持续了近150年。

◆郡县制的过渡:郡开始逐步跨越县

春秋中后期,伴随着土地国有化的进一步松弛,土地私有化程度则进一步加深,各诸侯国也纷纷加入到了效仿楚国和秦国所步步开创的“郡县制”当中。上边也提到了,县在最开始的行政单位是大于郡的,但郡所辖的土地范围因为多在边境,所以说下辖土地范围不富裕却很广阔,从土地面积来看,郡大于县。

步入战国以来(公元前745年—公元前221年),郡县制的推广和应用已经成为一套广为诸侯国所确立的完整地方行政制度。因为战国时期,诸侯国林立局面的形成,所以说原本荒芜的边境之地,也因各国之间的经济交流而变得繁华热闹起来。人口密度大了,经济基础上来了,处于边境的郡便逐渐受到了中央的重视。于是乎,郡的地位改变了,此时此刻的郡在建制上高于县,某些诸侯国也开始采取了“郡下设县”的制度。也正是因为如此,郡县两级地方行政制度的雏形就此形成。

秦朝:鉴春秋之先,集战国之举

秦始皇兼并六国、合和天下之后,首次推开了封建社会的大门,确立了中央集权的封建政治体制,为更好地维护这几百年通过纷争不休所得来的大秦帝国,秦始皇开创了三公九卿制,但军权还是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即便如此,仅有中央集权机构、没有地方行政机构怎么可以,虽然秦始皇考虑到了“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但涉及秦朝国基稳定,不得不尽快确立新的地方行政制度。确定实施之后,嬴政问政于大臣,朝中官员当时有两种观点:

①封国建藩制度(以丞相王绾为首的群体持此观点)

②郡县两级制度(以廷尉李斯为首的少数官员持此观点)

秦始皇选用郡县制而排除封国建藩制的想法:以前朝为鉴,可以除隐患

对于嬴政而言,周朝天下灭亡的实质就摆在他的眼前,春秋战国、诸侯纷争、兼并不休的战乱分裂局面再一次出现在他的脑海当中,难道周朝天下不正是因为分封制的弊端才步步走向解体灭国的穷途末路的吗?

于是嬴政在实行郡县制的基础上又加上了官僚制度,显而易见,这样的举动在很大程度上则避免了地方割据的可能性,更不可能形成地方对抗中央的局面。秦始皇在此主要有两点考虑:

①变世卿世禄制为官僚制度(斩断除帝王皇室以外的血缘继承关系)

②变分封制为郡县制(破除地方集权过大的问题)

实行郡县制很显然是嬴政十分明智的选择,因而作为地方行政制度的郡县制在很大意义上也成了封建社会的一大标志。确立郡县制之后,秦朝最早面向天下设置三十六郡,郡下设县(或道),县下设乡、里和亭。

郡——县(或道)——乡——里——亭

◆法家和郡县制的联系

其实我们在探讨秦朝实行郡县制作为地方行政制度的时候,还应该记得这样的举措还同秦始皇推崇法家思想不无关系。秦始皇推崇法家,而法家主张“法”、“术”、“势”集合的治国方略,简单来讲,法家在政治上就是主张建立中央集权制国家。而郡县制有利于中央对地方的垂直管理,从某中意义上来说,法家思想在郡县制本身上便有了很大体现。

结语:

郡县制是奴隶社会迈向封建社会的一大进步,同时,郡县制的出现、发展以及确立也是封建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除此之外,郡县制的确立也废除了周朝以来确定的贵族世袭特权,这样更加有利于中央和地方的协调。归根结底,郡县制的实行还是为了顺应中央垂直管理地方的目的,更好地加强中央集权。


亮郎才不尽


郡、县制这两个行政单位最早起源于春秋时期,到了战国时期,大多数诸侯都开始设立郡或者县。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彻底建立和完善了郡县制,被后世的统治者一直沿用。

春秋战国时期的郡、县划分没有统一完善的标准

春秋时期主要使用的是邑,邑是诸侯封给大夫的封地。邑这个行政单位的弹性比较大,人口有多有少、面积的大小等等存在很多不确定性,所以不同邑之间大小的差距是非常发的的。

郡、县在春秋时期就有出现,在《说文》中就有记载:郡,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有四郡。

在《春秋传》中: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是也。从这两个记载可以看出,最初的郡和县相比,县要比郡大。

秦孝公就曾经将秦国划分为41个县,县的制度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在秦国实行,而且县要比郡高一些。

战国时期,各诸侯之间经常在发生混战,对新征服的地方都重新设郡,郡多出现在各国边界。秦始皇在灭六国的战争中,就对凡是新征服的地方都一律设郡。边界是最容易发生战争的地方,为了有效的防止入侵,边界郡长官需要更多的自主权来处理和应对紧急情况,这样慢慢的郡的权利越来越大。

最早的县要比郡大,到后来渐渐地郡的作用越来明显,但总体来说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行政划分体系,源自于各国都有自己独立的行政权,也难以形成统一的制度。

秦始皇建立了完善的郡县制度

秦始皇统一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继承和完善了郡限制,建立了明确的郡县两级的地方行政制度,将天下划分为三十六郡,约四百余县,又制订了郡和县的管理范围和官吏职权分配。

01.郡

郡的最高行政长官为郡守,又叫太守,主要负责一郡政治、经济、风俗、民情等。郡的主要佐官有郡尉、郡丞和监御史。郡尉负责武事,维持治安,并奉命率兵出郡作战;监御史的对郡守和其他官员行使监察权,对官员政绩、领兵作战、人才举荐、农业发展等都可以行使监察权,并直接向皇帝汇报;郡丞及数以百计的掾、吏等,分工处理民政、财政、刑狱、教化、交通、水利、邮驿等食物。

02.县

县是郡下一级得罪行政单位,万户以上的县设县令,万户以下的县设县长,县令、或县长为一县长官,县令的佐官除县丞和县尉外,其他的都是吏;县尉负责治安和武事,县丞和吏负责其他的的各项行政事物。

秦始皇的郡县制明确划分郡和县的行政等级,明确了职权分工,又配备监察官员进行监督,不但加强了中央集权,更提高了行政效率,使得中央政府的政令能够有效统一的执行。

为了加强管理秦始皇还设立了完善基层政权组织

秦时县以下的基层政权组织是乡、亭、里,国家的赋税、徭役、劳役及地方教化、治安等事宜,绝大部分都是由乡里的官吏直接承办的,上下级关系明确层层管理;亭是直属于县尉的基层治安组织,与乡交叉设置,直属于县尉,与乡互不隶属,主要负责治安缉捕人犯,同时是郡县文传递的驿站。

在乡的下面是里和伍,里和伍主要协助乡、亭对居民实行教化和维护治安;五家为一伍,伍之上是里,类似于今天农村的村与大队之间的关系,而现在基层行政划分村委会相当于管理几个村子,而每个村又会有一个村长。

秦朝有着严格的户籍制度和法律,比如连坐,就是为了加强对基层民众的控制。

后来的的历代王朝都沿用了秦朝的郡县制度,或者在郡县制的基础上做了一些改革,比如汉时在郡之上设立了州,形成了州、郡、县的行政体质;到了隋朝,取掉了郡制;但大体上都是以秦朝的郡县制为基础


小任浅谈史


 大家好,我是“辽宁有历史”。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秦朝的郡县制的确不是它的首创,它是从“战国七雄”之一的楚国学来的。

中国大地上,最早实行县制的是楚国的楚武王。在自觉实力不强的情况下,楚武王积攒实力,开疆扩土,武力吞并了楚国旁边同样是诸侯国但实力弱小的“权国”。吞并后,楚武王改权国为权县,让权国的诸侯王做了县尹。虽然权王反抗,但最终失败,楚武王又重新设置县尹。这就是县制的开始。

 这里穿插说下,在秦国全面实行“郡县制”之前,实行的是“分封制”,也就是分封建国,周王室下面有多个诸侯国,在诸侯国内部,周王室没有直接的领导权。

可能看到了这种“分封制”存在的隐患和弊端,在春秋战国时期,在一些诸侯国里已经开始探索初级的郡县制了,只不过那时候,大家都没有正式称之为“郡县制”。比如,晋国就曾出现过,只不过那时候所谓的“县”是隶属于卿大夫的封邑的。

 虽名叫“郡县制”,这其实“郡”与“县”是两个不同的行政区划。在秦代之前,“郡”要比“县”小,而秦代之后,正好反之。





辽宁有历史


一、郡县制,实为“郡制”和“县制”

论其“郡县制”其实需要分开来理解,一个是郡制、一个是县制。

这个县制,并不是秦朝的首创,而是源自春秋时期的楚国,楚武王熊通。

熊通,是先楚熊坎的次子,夺得了兄长熊旬的王位自立为楚王。在三年之后便想渡江攻打西周在汉中布置的重镇,但是第一次失败了,于是回国养精蓄锐,之后吞并了周围的国力衰弱但物资丰富的权国,改权国为权县。

而郡制的起源,据《史记》记载,在春秋时期的秦国,秦穆公嬴任好。


二、创立“郡县制”,强化中央集权

在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前,县大于郡,千里百县,县有四郡,因此秦始皇之前的地方行政制度为“县郡制”。而“郡县制”的设立,却是在秦统一六国后遂遍行于全国,汉继秦制,比秦更为严整。

至于秦始皇对“郡县制”的设立和改革,可以追溯到商鞅变法时,废分封,行县制。在秦统一后,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废除分封制,以郡县制作为中央控制地方的制度。县是秦朝统治机构中关键的一级组织,是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机构中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一个单位。如此一来,极大的加强了中央集权,也强化了皇帝对各个郡县的统一管理,使得各郡县与中央皇权的联系也更加紧密。


三、官话与文化协调统一,推动民族融合

在夏商周时期的分封制,是一种“分裂式”的统治模式,弱化了“王”的权力,加速了“种族”“姓氏”“文字”“语言”的分化。这对于一个统一天下的秦始皇来说,是一个难以掌控的局面。

而郡县制的诞生,几乎与统一度量衡、文字、货币等经济策略同时产生,其实也是秦朝统一天下之后的历史必然,将天下规训、整合、划一。无论在政治学、法学、还是哲学,都是一个明智之举。

所以综上所述,秦朝的郡县制,既有对西周和春秋时期先进制度的传承,也有与时俱进的创新。


草竹道人


县制起源于楚国,而秦代为中国历史上最早在全境推行“郡县制”的朝代。秦始皇统一天下後,曾出现过应否置郡的争论。当时不少大臣都主张实行分封,授各地贵族予世袭的诸侯名份,惟身为廷尉的李斯却力排众议实行郡县制,并得到秦始皇的采纳。在郡县制底下,共设三十六郡,每郡有守(相当于省长)、尉(相当于防区司令)和监(相当于监察专员)各一。郡下辖县;郡(守)与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命。至汉代仍承袭这个制度,自此成为日後各朝地方政制的基础。



历史的影


最先看到这个问题时,大家肯定都认为这个制度不就是秦朝首创么。秦始皇及群臣看到了西周分封制的 弊端,为加权中央集权而设立了郡县制,此制度在当时确实达到了一定效果。其实不然,因为在春秋战 国时期,有一位诸侯王便是行了郡县制,他就是“春秋荆楚第一王”——楚武王。

第一创新:自立为王

楚武王,公元前740年-公元前690年在位,共计50年。虽然上位是靠杀害兄弟,但并不影响他成为一代明君。在楚武王熊通上位时,其先辈已经是开疆扩土,将南方的一些小国陆续归为楚国的属地,使熊通一上位就是名副其实的长江流域以南唯一的霸主。

而当时的天下还是周天子说了算,其他诸侯只能以“公、侯、伯、子、男”等爵位相称,这使得素有雄心大志的熊通非常不满。于是熊通不经周天子,直接在南方自称为“南方天子”。熊通称王的举动对楚国而言极为有利,因为之前楚国不管有什么举措,都需请示周天子,做什么事都束手束脚,而称王之后 ,熊通便可随心所欲整合南方诸侯,出国也随之进入快车道,经济、军事、政治实力都在飞速发展。

第二创新:郡县制

在创立郡县制前,楚国和北方周王朝一样采取的都是分封制,可是事情的转变发生在一件军事行动上: 雄才大略的熊通灭掉权国后,照例保留权国,只任命一官吏去监理,可谁能想到,权国竟然反叛了楚国 ,使熊通不得不再次出兵镇压。经过此事后,熊通明白,要想自己过得舒坦,必须将权利都集中在自己的手中,于是便将权国改为县。自此,楚国第一个县诞生,全国第一个县诞生。

唯一漏洞:只是绝其君

一般收复新的领土,都会将自己的心腹放到关键岗位。可是熊通却没有这么做,他虽然设立郡县制,将 君主取消改命县令,加强了自己的权利。但他所用之人大多是所灭之国的旧臣,因此并没有像秦国那样 对国家发生翻天复地的变化。

当然,楚国也可以说是郡县制的成功者,为秦国最后衍生的郡县制提供了好的模板。





潜言潜语


虽然说,根据史书记载:县制起源于楚武王熊通,郡制始于秦穆公嬴任好。但实际上,也只不过是在各个国家中,区别于分封制的一个新制度的代名词而已。

“郡县制”的出现是时代发展的必然

从春秋时代开始,在一些诸侯国中,便陆续开始设置“郡”或者“县”一级的地方行政区划,他们不属于任何人的封地,而直属于中央国家管理,由国家派遣地方官,所有权自然也归地方官所有。很明显,通过这种制度,可以让中央管理和控制更大范围的封地,而不像以往,封地的管理权和赋税权都归属于于受封者所有,而且可以自主征兵、收养家臣等等。

这一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到了战国时期,强国面积不断增大以后,更加广泛地被采用,受分封的贵族所占土地份额自然也是越来越少了。

秦国的郡县制

不过,真正彻底地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郡县制,则是实实在在地在秦国发生的。商鞅变法后,秦国便已经全面推广了郡县制,设立了这种中央-郡级-县级的三级管理制度,后来更是将这一制度推广到了全国,虽然在这一过程之中,也迎来了不少反对的声音,到汉朝时,又一定程度出现了反复,但郡县制在更大范围内代替分封制还是成为了一种主流模式。


水一白聊历史


我来分享一下对这个问题的看法。秦朝的郡县制是从哪里学来的?‘郡县制并非秦朝首创,准确地说应是秦朝在统一六国后,在继承战国时代郡县制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深化,最终形成了一套更适应秦国中央专制集权需要的一项地方政权管理形式。

早在周朝初期,使行分封制,封同姓、异姓及古帝王之后于新占领的土地上,封地世袭,封地内政基本是独立的,仿周王室建各种对应机构,对中心周王室尽各种义务。这种制度很容易潜伏独立叛乱的隐患。春秋五霸的大戏就陆续登场了。

春秋时期,秦、晋、楚等国往往把战争中夺得的土地和灭掉的小国设置为县,不再分封,而是由国君直接统治,属国君直属的地方行政区域。春秋后期,韩、赵、魏三家分晋,新兴势力崛起,旧贵族遭到打击,降为奴隶和平民。新兴势力尽占旧贵族封地,在自己封地内也设县管理,任命韩、赵、魏等族子弟和有军功有才能的人去做县大夫。郡便最先出现在晋,在边远偏僻地区设郡,有些地方后来逐渐繁盛起来,人口也多了,就在郡下设县,产生了郡县两级组织。

战国后,郡县制便于统治管理,就普遍推行开来,郡最初都设在边地,有防卫作用,所以一郡长官又称郡守,多由武官来担任,县的长官称县令,由此便形成了中央、郡、县、乡等自上而下的一套机构,郡、县长官由中央委任,国君直接掌握郡县大权。这就加强了中央集权。

秦统一六国后,进一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全国推行郡县制,并且进一步完善,初期分为36郡,秦未增至40余郡。郡下设县,县下设乡,乡下还有里、亭、邮等最低机构。

总之,历史是延续的,各种制度也多是在继承的基础上随生产力的发展而进一步优化,秦朝郡县制即是如此。





昨天即历史


有很多人认为郡县制是秦朝开始的,其实是错误的,早就春秋时期,郡县制就已经出现了,在局部地区使用,到了秦朝才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西周的分封制,经过几百年,春秋时期开始松动。出现了诸侯争霸,比较强大的诸侯国在新占的边地设立了郡和县,国君来管理。根据记载,最早的县是在公元前8世纪的楚国,楚国灭了一个名叫权国的小国,改成了权县。

当时这样做是为了军事考虑,公元前6世纪,楚灵王把两个国改成了县,自己管理,有人说他非常的贪婪,不给大臣们分土地,自己全占了,他回答说,是因为要以这个为理由讨伐北方的诸侯,楚国是现如今的湖北,中原地区的诸侯国是很多的。 边境地区总是打仗,贵族们也不愿意去这个封地,所以在边境设县,由君王自己管理,贵族们也不会有什么意见。

郡出现的还要晚一些,也是在边境上,范围要比县的大一些,但是更加荒凉,这里的军事意味更浓厚,所以这里的长官被叫做郡守。 起初郡的地位没有县高,当时的县有两个类型,秦国和楚国的县是给君主管理,晋国的县是分给大夫们管理,所以晋国的郡和县并没有起到加强君王集权的作用。到了春秋的后期,晋国的大夫势力变强,导致三家分晋,但秦和楚却没有发生分裂。

如果是君王直接管理,能够加强权力,在对外的战争中,可以集中力量对抗。在春秋战国,中央的权力越大,国家就越强大。人人都懂的道理,为什么当时的诸侯国不采取郡县制呢?其实各诸侯国都知道,只不过是不能下定决心。一旦加强君王权力,贵族肯定是不乐意的,一般贵族跟君王是有血缘关系的,就算没有关系,一个国家也是需要贵族支持的,如果他们联合发对,国君的地位将会动摇,所以国君们都没法下决心。魏国和楚国相对的进行了一些改革,是有成效,但都没有下定决心,结果都无疾而终。

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是春秋战国时期最成功的改革,原因是秦孝公和商鞅很坚定的下了决心。 秦孝公也是被形势所逼,各诸侯开会都不叫他,打算瓜分秦国,秦国再不改革就要灭亡了,商鞅也是不给自己留后路,变法非常的狠,明知太子是储君,还是跟太子有了冲突,秦孝公一死,他就被五马分尸了。

秦朝之所以推行了这个制度,就是为了加强中央的权力,秦统一后,有了成功的经验,才开始推行。 但县的概念最初是在春秋时期的楚国,楚文王时期,所以郡县制从春秋时期就有了。在郡县制出现之前都是分封制,220年,为了维护地主阶级,废除了分封制,在商鞅变法的基础上开始推行郡县制,一旦开始推行,影响了之后中国的所有朝代,地方的机构必须服从中央,就不会造成地方佣兵自重。


春秋乱舞


一、秦朝采用郡县制是对秦国设县及商鞅变法的沿革

秦作为最晚被封的诸侯,看到了周分封制“大臣太重,封君太久,上逼主,下虑民”(《韩非子·和氏》)的弊病。加之,秦国处于与犬戎相接的西陲边境,军事的需要迫使秦设县,管理边境偏远地方。楚、晋先后在边地设县也是对秦设县有影响的。秦国第一次设县是秦武公十年,直到秦孝公十二年,商鞅变法,大范围设郡县。“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史记·商君列传》),集中乡邑成三十一县,统一管理。同时,“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史记·商君列传》),至此,形成了严密的基层地方组织。加上“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史记·商君列传》),赋税的收取为郡县制做了物质保障。同时,郡县制也为赋税的收取做了制度保障,可以说,两者之间配合非常密切。所以,秦国设县以及商鞅变法是秦朝实施郡县制的重要历史渊源。

二、吸取西周分封制的失败教训

秦朝建立,秦始皇让众臣讨论治国之策,以丞相王绾为代表主张实行分封制。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丞相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而李斯力排众议,主张实行郡县制。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盛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雔,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秦始皇赞成了李斯的建议,主要是分封制令诸侯坐大,形成尾大不掉之势,周天子后来形如摆设,诸侯战乱不已,百姓苦不堪言。可见,分封制的失败教训正是借鉴之处,同时,李斯的坚决主张也是郡县制推行的主要力量之一。

三、郡县制的采用是适应中央官僚体系的需要

秦朝建立“三公九卿”制,上承丞相,下接郡县。郡守由皇帝任命,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体系。郡县制正好与这种官僚体制相配合。

四、军事及地方控制的需要

秦朝建立后,北方匈奴是秦的主要威胁。为了抵御匈奴入侵,秦朝在边防地区设郡县,这是因为郡县制的集权特征和其军事性质能更好地调动一切资源。这种集权性质的地方行政制度能很好地组织军事力量抵御外侵。

秦统一六国后,领土空前广阔,大部分为六国故土。为了加强对六国故地的控制,秦在六国都城设郡,这也是粉碎六国故民复国精神的措施。同时,便于秦朝各项制度的实施,更好的加强文化思想控制,削弱六国旧都的文化影响。

五、秦始皇个人及其宗亲家族因素

嫪毐叛乱使秦始皇认识到更加不能实行分封制。一旦分封权臣侯王,他们有了封地,便招会揽门客,配置自己的势力,等到实力壮大,便会对中央政权形成威胁。

秦始皇家族人员太少,秦孝文王没有子嗣继承王位,收嫡嗣子楚为子,子楚曾在赵国做人质,在吕不韦帮助下做了秦国的君主即庄襄王,他只有赢政一子。庄襄王死后,赢政即位,到公元前221年,秦始皇38岁,长子扶苏才二十岁,其他子女更小。那么,秦始皇既无叔兄可封,子嗣又少,所以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分封制不具备条件。

综上所述,秦朝推行郡县制是各种因素的汇聚,当然也有许多因素隐藏在历史的背后,不为人知的奥秘也是人们探索历史的力量源泉。郡县制是当时历史发展的一种趋势,是适应当时生产力发展的需要。郡县制巩固了秦朝的统一,加强了中央集权,对后代王朝的统治具有很大的借鉴作用,对现代的地方行政区划制度也是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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