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疫情期间,专家支招如何“护心”

作为心血管疾病的严重和终末阶段,心力衰竭(以下简称心衰)患者是感染新冠肺炎的高危人群,一旦感染了新冠肺炎之后或将多途径引发及加重心衰。现在正是冬春季节交替之际,也是心衰急性发作的高发期。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心脏中心主任、同济大学医学院泛血管病研究所所长徐亚伟教授提醒大家,尤其是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心血管疾病患者都应了解和警惕心衰,对于已经确诊心衰的患者,防疫期间一定要牢记以下“安心”建议。


疫情期间,专家支招如何“护心”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心脏中心主任、 同济大学医学院泛血管病研究所所长 徐亚伟教授


居家防疫,心衰患者护心有妙招

徐亚伟教授介绍,在疫情之下,心衰患者除了居家不出门,加强防护外,对于本身疾病的控制要做到谨遵医嘱、规范管理,具体可从加强加测、规范用药、按时复诊等方面做起。

首先,心衰患者容易出现水肿,需要关注每天的体重变化,如在3天内体重突然增加4斤以上,排除吃的太多运动太少因素影响外,应考虑是否水肿,需要使用利尿剂或加大利尿剂的量。另外,血压和心率也是重要的监测指标,患者要明确自己血压控制范围,学会每天定时测量并记录,可为后续药物调整提供依据。

其次,要按时按量吃药,切勿“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可使用带有服药提醒功能的疾病管理程序(APP)提醒每日准时服药。当觉得疾病有所缓解或出现药物副作用时,需要及时与医生沟通调整治疗方案,切不可自行随意改变药物剂量,更不能自行突然停药。

当然,每天按时吃药的患者也会面临余药不足的情况,为了减少出门避免感染病毒,建议可通过网上复诊、续方、购药的方式来解决用药问题。同时,国家政策也给出了“及时雨”般的调整,各地医保局已经出台“长处方”政策,对高血压、糖尿病、心衰等慢性疾病患者,处方用药量可放宽至3个月。意味着在疫情期间,最多可以拿到3个月的药量,缓解了患者长期用药难题,降低了反复购药频率。

在网上复诊、续方、购药时,徐亚伟教授特别提醒,需注意资料上传齐全,包括就诊的病史记录、化验单、检查报告单、曾经和现在服用的药物处方,以及自身情况的文字描述要详尽。同时需注意疫情期间的快递可能会有延迟,关注家中的剩余药量,提前1-2周进行网上复诊、续方、购药,为运输预留时间,避免出现断药的情况。

心衰患者用药有讲究

在疫情特殊时期,心衰疾病的用药选择同样会较大程度影响到患者的疾病管理和防疫需求,对此,徐亚伟教授建议:减少心衰患者的到院就诊和住院风险是重中之重,因此应选择可以带给患者较大综合获益的治疗药物。第一,在居家防控的短时间内,可以迅速遏制心肌损伤、改善患者心功能。第二,长期使用能够显著降低患者住院风险及死亡风险,以保障疫情时期“长处方”患者的持续获益。第三,使用医保报销目录中的药物,可降低长期用药的经济负担。

徐亚伟教授强调:考虑到以上三个择药原则建议,创新药血管紧张素受体脑啡肽酶抑制剂(ARNI)可以在2周内有效改善心功能。①并且在心衰标准化治疗的基础上(ARNI替代现有的标准治疗方案),降低心衰患者心血管死亡和心衰住院风险。②同时,长期使用时,还能够有效逆转心脏重构。③

“安心”就医,防护建议需谨记

徐亚伟教授同时指出:患者在居家进行症状监测时,若出现轻微活动或平静状态下出现胸闷、憋气;夜间不能平卧入睡或夜间憋醒;脚踝、下肢出现肿胀或凹陷性水肿;以上症状往往是心衰病情加重的信号,而当出现持续严重的呼吸困难,体力明显下降,并常伴有出汗;胸痛,含服硝酸苷油仍未缓解;心跳过快或近似晕倒这些症状时,需立即去医院就诊。

在心衰患者到医院就诊过程中,第一,要尽量减少长途奔波,减少各种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情况,如可能可以坐私家车或者是出租车,尽量就近选择可以满足自己需求,而且门诊量相对较少的医疗单位机构;第二,随行一起陪同去看病的人数也尽量要少,全程要注意佩戴好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避免在医院内发生交叉感染。并尽量通过官网等提前熟悉了解医院科室布局和步骤流程,尽可能的减少就诊的时间。最后,回家之后,应该立即更换衣服,给衣物喷消毒喷剂或者尽快清洗,同时要给手部消毒。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徐亚伟教授建议心衰患者牢记防疫口诀:“少出行,律生活,遵医嘱,勤监测。”加强居家自我管理,优化用药;控制好心衰疾病风险,减少到医院就诊,避免交叉感染;提高活动能力,适应特殊时期的生活方式改变。

(仅适用于科普教育用途,如需确诊,请咨询医疗卫生专业人士。)

① JanuzziJ, et al Presented at ESC Congress Paris 2019

② McMurray JJ, Packer M, Desai AS, et al. Angiotensinneprilysin inhibition versus enalapril in heart failure[J]. N Engl J Med, 2014, 371(11): 993-1004. DOI: 10.1056 /NEJMoa1409077.

③ JAMA. doi:10.1001/jama.2019.12843Circulation. 2015;131:5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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