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银行离柜概不负责,是银行不需对储户负责,还是储户不需对银行负责,还是双方概不负责?

望裙子


钱款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是多数银行柜台曾经出现的提示语,但是现在这种提示明显少了---实际上银行自己明白,这种店堂告示属于单方面自己指定的,对于双方没有任何约束力。

先看看法律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格式合同条款定义及使用人义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 【格式合同条款的无效】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从这些条款可以看出,所谓“离柜概不负责”之类店堂告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依法对于双方没有约束力。

如果银行给客户多了钱款,应当主动和客户沟通出示有关证据,向客户赔礼道歉,赔偿由此造成的客户损失(包括误工、交通等费用),当然客户应当在上述前提下退还多余的钱款。

如果银行给客户少了钱款,应当积极配合客户查明事实真相,主动赔偿客户短少的钱款并赔偿相关损失(包括误工、交通等费用)。

以上回答供参考。


淮北日月升


银行离柜概不负责,这只是银行单方面的条约,在法律面前根本就不成立,奈何我们普通百姓胳膊拧不过大腿。

少给钱不认,多给钱必还!

这就是银行的规矩,虽然没有明说,但我们心里明白,那块离柜台慨不认账的牌子,就像是一块牌坊。

当婊子立的牌坊,可笑而又讽刺,我记得又一次凌晨两点取钱,ATM机器出了问题,本来是一千块钱的,结果多出一千块钱。

我原本寻思着这下赚了,当晚还住了两百块钱一晚上的宾馆,第二天银行打电话说名情况,硬生生从我卡里扣了一千块钱。

看见了吧?这就是银行丑恶的嘴脸,人家为什么扣钱,很简单的一个原因有记录啊,反正银行是人家开的,人家说什么就什么。

少付给储户可以理直气壮,人家会讲离柜概不负责,多给了钱之后呢?

你说离柜概不负责,人家可以起诉你,可以告你,法律会以正规途径判你还钱。

下面,我们就来看相关的新闻报道:

2015年4月10日银行职员操作失误,误将汇款4200元汇为42000元。

银行卡里一下多了37800元,符某动了心,拒绝返还银行多汇现金。
4月10日,沅陵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安县支行诉符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判决符某返连本带息返还银行39123元,并承担案件合理诉讼费用。

看见了吧,这就是赤裸裸的事实,谁叫咱们是平明百姓,人轻言微。

人家是机构,是单位,咱们对抗无疑是以卵击石。

遇到这种事情,只有一个办法, 忍。


遇我得福


银行明文规定“离柜概不负责”这是银行的死规矩,但有很多人都是认为这是霸王条款,规定都是死的人都是活的,为什么银行会明文规定这种霸王条款呢?其实目的都是对于银行和储户之间一些事后纠纷做依据。

银定的规定“离柜概不负责”其实意思就是储户在窗口处点好现金,有什么问题可以当场说清楚,只要你离开了柜台银行是不负责的。

举个最简单例子:

假如你去银行取钱,你打算取现5000元,但由于取现办理业务时候银行工作人员的疏忽,工作人员只给你4900元,但是取款业务显示是5000元,而且很多储户根本不看就直接签名的;只要你拿钱离开了柜台再度发现你的钱是4900元,银行也是不对你负责的,这是属于你个人责任,证实“离柜概不负责”规定起效了。

假如你去银行取钱,你打算取现5000元,同样由于取现办理业务时候工作人员的疏忽,给你取现了5100元,也就是银行多给你100元;当天工作人员清理数据时候发现多给你100元现金,银行工作人员将会打电话联系你叫你把多余的100元还给银行;如果你死不认账,银行将会上告法庭,走法力诉讼要求你把非法所得钱还给银行,上告法庭储户是100%败诉的。

从这个实际例子说可以充分说明,银行明文规定的“离柜概不负责”,其实就是一种

银行不需对储户负责的条款。你取现当面没有点清楚少了钱只要你离开了柜台,银行是不认账的,反之如果取现中银行多给了你钱,即使离开了柜台同样会让你归还这些钱,同样都是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前者是不负责人,后者是必须要负责的。


老金财经


看完这个案例,你就明白到底是谁该负责任了!

存11万少1200,系银行操作失误,银行:离柜概不负责可报警

西安的刘先生是做生意的,经常有大额货款往来,钱大多是通过附近的邮政储蓄银行进行操作。可最近他却很恼火,自己上午10点多才往银行里存了11万元现金。下午1点的的时候,银行的工作人员就打电话过来了,说存钱数目不对,不是11万元只有10.88万元。刘先生怎么也想不通,明明银行的存款单据和手机短信上的信息都清清楚楚写着11万元整,怎么就少了1200元呢?这才3个小时不到。

到了下午5点,刘先生又接到银行的抹账短信通知,上面显示抹账后,这笔存款只有10.88万元。可刘先生回忆,当时他从公司提了11万元现金,是先用公司的点钞机点清以后,才拿到银行的,当时很多人都看见了。况且,在银行的工作员在清点的时候也没有告知他钱有少,银行给的存款业务凭单上也清清楚楚的写着11万元整。

对此,银行回应:由于所有的现金都需要入库,因此,当天银行根据内部规定对所有的现金进行了抹账处理。而刘先生的存款本来就只有10.88万元,之所以没有在存款的过程中告知刘先生,是由于柜台工作人员在清点的时候操作失误了,有监控视频可以证明。记者查看监控视频时发现,点钞机在清点钱款的时候,确实有一沓钱显示为88张,但柜台工作人员当时并没有注意到。

可刘先生还是很不满意,银行进行抹账操作的时候,并未通知他本人。他觉得银行不应该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对储户存款进行抹账操作,这不符合相关规定。况且,银行的柜台上还贴着“当场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提示语。既然在离柜的时候点清的钱款是11万元,就应该是11万元,这个责任应该由银行来承担,而不应该由存款人承担。


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银行内部规定,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因为柜台工作人员造成的操作失误,报知上级部门后,确实可以在储户未到场的情况下直接抹账。如果刘先生对这件事情有异议,可以报警或者走司法程序来解决。(说好的离柜概不负责呢?)

为此,刘先生咨询了律师,律师觉得这应该是违规操作。第一,这件事是因为银行的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那名工作人员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第二,虽然银行方面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确实少了1200元,但是也应该先跟储户协商,确认证据之后再进行抹账。不论如何,在未经储户同意的情况下,银行都不能私自划走储户的钱款。

随后,刘先生又咨询了其他几家银行,得到的结果都是即便出现失误,也不会私自抹账。可这家银行的工作人员还是坚持原来的说法,他工作人员解释道:每个银行的内部规定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他们的做法是有依据的。


截止目前,刘先生仍未得到一个令人满意的答复,他要求拷贝一份银行的监控视频也被拒绝了。如果要追究责任只能选择走司法程序或者报警,可刘先生平时工作也挺忙的,1200元说多也不多,他断断不可能因此起诉银行,这件事只能不了了之了。


科技民生


首先我们要承认一个事实就是,银行也有出错的时候,有一次我奶奶去银行取一万元钱,结果银行给了两万,结果到了晚上,银行领导和工作人员来到我奶奶家,带了一点水果和200元红包,我奶奶就把一万元退回去了。

上面题主说的是规则,离开柜台概不负责,但是现实中,还要讲人情,是人都会犯错,这是难免的,但是换个角度来看,假如是你到银行取1万元钱,银行只给你9900元,你由于当时请点也不仔细,就走了,这时候你再来找银行,是否可以通过几句好话,一点水果把这件事情轻易解决呢?银行还是要走流程,每天进行请点,如果发现确实少给你100元,会补给你。

只不过私对公相对复杂一点,公对私很简单。

所以,为了避免后续事情麻烦,大家取钱最好仔细请点!


蒋昊说经济


银行离柜概不负责,只是银行为了保护自己,避免储户制造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在柜台设置的一种自我保护的标语,同时也是提醒储户对于每一笔存款、取款业务在签字前要注意核实。

而且实际运转过程当中,这句话似乎总是对银行有利,对储户不利。比如储户存款5000元,结果银行柜台人员多敲了一个0,导致存折上的储蓄额度是50000元,但是银行当天结束后扎帐终究会找出当时这位柜台人员的失误之处,然后会联系这位储户,进行一番解释道歉之后,终究会给储户更正过来,这个时候离柜概不负责似乎并不起作用。

当时反过来,储户存款1000元,被银行柜员小敲了一个0,实际存折上只显示为100元,如果当时储户没有注意就签字了,隔段时间发现不对再来找银行核对的话,考虑金额并不是特别大,银行往往却会以离柜概不负责等理由来搪塞,这个时候离柜概不负责似乎成为了对银行有力的一方,如果你不据理抗争一番,或许这事就这么过去了,或者有时据理力争,银行方面也会弄出一些该柜员已经离职之类的理由,已经没法核实之类的理由。

我想大家身边往往会出现以上的情况,从一定程度来讲离柜概不负责大多数只是银行不需对储户负责,但是储户还是要对银行负责,从法律角度来说,银行方面还是站不住脚的,是不是颇有一点霸王条款的意思?


侯哥财经


银行离柜概不负责,说是这么说,但实际上是储户的利益受损,银行概不负责,但是银行利益受损,储户就变成了有义务有责任,来归还银行的损失。

就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如果你去银行存了一万块钱,结果由于银行方面的失误,显示的是存了一万,结果实际上只存了八千,你去找银行,那么可能会要的回来,也可能要不回来,但不管如何,这必然是一条万分艰辛的讨钱之路,劳心劳力,还不见得有效果。但是如果相反呢,你取钱由于银行的失误,取一万余额只扣了八千,少扣了你一部分,那么结果就不用说了,一条短信通知的事。

之前听过几个关于银行取款机失误的小故事,损失的永远是储户的利益,而相对于之前听过美国的真实事件,取款机出了事故,用户多取的钱不再追回,也不是说美国多好,主要是当前银行业务在要求用户维护银行利益的前提下,却往往罔顾了用户的利益,或许最终能追回用户的损失,但是在这其中的曲折确实让人寒心罢了。

所以说真要说概不负责是对个人还是双方的,那么大多数情况下,我们见到的可能都是概不对你负责。


历史微探索


现在一些银行的点钞机旁边都放有“钱款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牌子。这意味着,银行给储户的钱,你必须要当面点清,否则离柜后就概不负责。看到这个牌子,很多储户表示不满意,认为这是银行在推卸责任。甚至认为是银行的霸王条款。

但事实上,银行挂出“钱款离柜概不负责”牌子,主要有二个原因:一是,银行业务很忙,事情也很多,如果储户回家后发现提取现金的数字不对,再回来交涉,银行就要调阅当时的摄像设备,在人力和物力上真的也吃不消。

二是,鼓励储户养成钞票当面点清的习惯。我觉得个人的钱款还是当面点清为好,如果事后再发现有缺少或多余,这对银行和储户带说都很被动。所以,银行此举也是鼓励大家在离柜前把储户提取的现金数数清楚,确认无误后再离开,这样以后免生事端。

当然,如果储户在柜台上没有点清钱款,事后才发现自己的钱少了,银行还是有义务要把钱还给储户的。只是要等到当天工作结束,在扎账完成后,发现现钞数量比账面上要多出一些,然后再调阅录像,发现的确是该储户少拿的钱款,那银行也是会把多余的钱款发还给储户的。

总之,不管多拿还是少钱,储户都有向银行反映的权利,而不管银行是少发还是多发钞票给储户,事后都要采取措施,要把实际的现金数量与账面上的扎平。至于有人把假币混进了银行,银行方面一经发现就要盖章没收,并且,要向把假币存进银行的当事人了解情况,以配合当地公安机关的及时调查。


不执著财经


关于法规方面的我不是太懂,我从公平的角度去说一下,如果说的不对请大家见谅!



离开柜台,概不负责,几乎所有的银行都会标示着这样的标语,单从字面的角度来看,这是种约定,那么是约定的话就不能只是一方遵守,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就是纯粹的霸王条款,那么如果双方都遵守的话,难道就是一种公平吗?

我们来探讨一下这句话背后的一些东西!



首先,大家有没有觉得这句话让人觉得不舒服?如此生硬的语气,为什么在这个提倡文明礼貌的社会,在国家的重要的机构堂而皇之的摆在明面上?这实在让我想不通。



其次既然是约定那么就应该争取双方的同意,储户是银行的客人,顾客是上帝,这句话不用我多说了吧,既然是约定,那么就应该征求双方的同意,那么你将这个公示出来,几个意思?是不是我不同意就不能在你这里存钱?换句话说,是不是我坐在这里就一定代表了我同意了?几乎所有的银行都会有这个公示,如果老百姓不同意,几乎没有别的选择,于是这就成了一种默许,不管你是否有别的想法,你只能无条件的遵守,因为没办法!所以这就变成一种无奈,一种没有落实在纸面上的无奈!



第三从道德和公平的角度去看,出错了,那么这是谁都不想看到的。

如果银行发现错误,那么他会通知你去还钱,作为公民,这些不当得利,你应该还给银行,这没什么可说的,但是,因为还钱而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谁来承担?不能因为你的错误让我付出损失,如果你因为有事耽误还钱被警察抓,被银行告,(当然这里不是你故意不还,而是确实有事耽误),这样由此产生的名誉损害谁来澄清,不能因为你的问题,害得我成为别人的“谈资”?

假如你的钱确实少了,那么你是不是去银行想弄清楚,我想这时候,那个离开柜台概不负责的标示在这个时候就发挥它的作用,银行是否会为你个人去调查监控?是否会为你个人去及时查账?是否会因为你的投诉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为你解决问题?这个我没经历过不知道,但是经历过的人心中自然有答案。



公平是社会商业买卖的基础,人们存取钱财是对银行的信任,银行钱财损失,人们有义务配合调查,人们钱财损失,银行也必须要配合调查,因为储户才是你的衣食父母,储户的钱财不可侵犯,这对银行同样有效,这才是公平。

离开柜台概不负责!你觉得公平吗?


“请您当面清点钱财,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全力配合您解决,谢谢!”

这句话很难说吗?


小柠檬娱乐


银行的离柜概不负责,就是一个笑话。可笑程度呢,就跟我们在自己的办公场所张贴禁止大声喧哗、随手冲厕所一样。完全没有必要搭理他。

银行有一套完善的自我管理系统,你如果在那里多存点钱或者多取了钱,一般一天三次清点,很快就会核实并打电话通知你的。虽然我们很多人诟病,为什么银行四点多就下班不办业务了?如果你叫人家办业务办到六点,每天核帐查账一个多小时,人家怎么回家吃饭啊?这都是好的制度。

比如我们把储蓄卡、身份证等东西遗漏在银行柜台,他能离柜概不负责吗?

其实离柜概不负责,只是一个银行的提醒,或者说对工作失误做出的一个小小借口。如果真出现了严重事件,认真排查,实际上每一张纸币的号码都能追本溯源。

所以,大家放心好了,就把离柜概不负责当成一个不得随地吐痰,一样的善意小提醒吧。我们不要粗心,不要遗漏东西,要不耽误了自己的时间,又着急上火,很不值得。

如果取出假币这样的事情,还是建议到银行的主管部门来核实吧,毕竟现在他确实有编号可查的,这也是银行出了相应的问题后,作出的有关完善。

所以,我们还是相信银行好一点,毕竟我们的钱都在那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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