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新《证券法》今起施行,国办与沪深证券交易所发文部署相关工作

新《证券法》今起施行,国办与沪深证券交易所发文部署相关工作

新《证券法》今起施行,国办与沪深证券交易所发文部署相关工作

新民晚报讯(记者 许超声)2020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3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务院办公厅、上交所、深交所均发文部署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后的相关工作。

2020年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做好新证券法贯彻实施工作。《通知》提出,要稳步推进证券公开发行注册制。一是分步实施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改革;二是落实好公司债券公开发行注册制要求;三是完善证券公开发行注册程序。

《通知》明确,要依法惩处证券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大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依法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稳妥推进由投资者保护机构代表投资者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制度。

《通知》强调,要加快清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证监会、司法部等部门要对与证券法有关的行政法规进行专项清理,及时提出修改建议。有关部门要对照证券法修订后的新要求,抓紧组织清理相关规章制度,做好立改废释等工作,做好政策衔接。

今天,上交所发布《切实贯彻落实好,充分发挥一线监管职能,共同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表示将按照“夯实基础、突出重点”的原则,抓紧做好各项新证券法贯彻落实工作。

在夯实基础方面,要着重抓好与新《证券法》贯彻落实相关的配套保障,主要包括三项:一是完成对现行业务规则体系的系统性清理,集中废止30余件具体业务规则,其中包含与新《证券法》不相适应的相关规定。二是根据新《证券法》确立的市场化原则,精简优化交易所业务办理程序和要求,取消股票、期权等产品业务办理证明材料11项。三是落实新《证券法》强化信息披露的要求,完成大额持股信息披露和报送技术改造,同时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要求。

在突出重点方面,上交所围绕《证券法》主要修改内容,根据中国证监会确立的资本市场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立足交易所职责定位,着重就严格执行新《证券法》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认真落实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部署;二是强化信息披露一线监管力度;三是完善上市公司退市配套制度;四是细化完善证券交易制度;五是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

为了部署新证券法施行后相关工作,深交所2月28日表示,为全面做好新证券法实施的制度衔接和监管适应,近日,深交所修订发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自3月1日起施行。

深交所表示,本次修订将原主板和中小板两件规范运作指引“合二为一”,《指引》同时适用于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的修订则保持差异,与创业板改革一并推进。在此基础上,修订工作遵循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在充分考虑上位法规定和现有制度执行效果的基础上,总结新经验,应对新情况,作出四个方面的优化完善,主要体现为:“无缝衔接”,做好新证券法配套制度建设。对短线交易披露、信息披露渠道、临时报告情形、自愿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公开征集股东权利、权益变动披露等七个方面的规定进行完善,并发布公告格式明确大股东持股每增减1%等具体披露要求,强调应当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确保与新证券法相关要求衔接有序、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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