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1 清朝的“免费医疗”:财政拨款,百姓看病,概不收费


秦汉时候,就有太医存在,只不过叫法不同而已。太医院的出现,是到了金代。从这时候开始,太医院成了御用的医疗衙门,只服务于帝王将相等上层人物。


清朝的“免费医疗”:财政拨款,百姓看病,概不收费


鸦片战争以后,西医开始大规模进入中国,倒逼着清政府也进行了相应的医疗体制改革。1902年,北京城发生霍乱,四处人心惶惶,6月24日,清政府迅速成立北京官医局,这是应对霍乱的临时机构,但在疫情面前作用明显。1903年,北京官医局成为常设机构,并有了与西方同样的名字:医院。

不久后,清政府更是令人意外地推出“免费医疗“。是的,你没看错。在千疮百孔,财政入不敷出的情况下,清政府推出了惠民政策,百姓看病,”概不收费“


清朝的“免费医疗”:财政拨款,百姓看病,概不收费


这项改革始于1905年,被很多专业人士认为是中国近代卫生事业的开端。而在此之前,中国民间私人行医一直是社会的主角。这些人当中有兼职第二职业的官医,有祖传中医世家,还有江湖郎中,医术参差不齐。

这一年,清政府在巡警部警保司内设卫生科,这是历史上中国的政府机关中,第一次出现了“卫生”这个词。第二年,巡警部改为民政部,而卫生科改为了卫生司,业务主要分为保健、检疫、方术三部分。

地方上也积极配合,逐渐明确了卫生部门的具体职责:清洁道路,清除污秽,建设医院、设立医学堂、戒烟等等。

清朝的“免费医疗”:财政拨款,百姓看病,概不收费

我们以北京为例:

1906年8月,京师内城官医院开业,地址在钱粮胡同,为目前宣武中医医院的前身。为了让老百姓知道,前来看病,五城察院特意制作公告,广为宣传。1908年,在梁家园又开办了外城官医院。再后来,为了方便老百姓看病,内外城官医院又陆续开办了几家分院。


清朝的“免费医疗”:财政拨款,百姓看病,概不收费


官医院之“官”,意思是官办,同时面向老百姓实行免费医疗。

当时,在民政部核定的《内外城官医院章程》中明确写明:“本院系民政部奏请设立,纯属官立性质,所有来院诊治之人概不收费,唯住院诊治者饭食费用须由本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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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章程说明了两件事:

第一件,医院经费是财政拨款。内外城官医院每年经费为两万两白银,其中一万两由西太后慈禧出,另外一万两为慈善人员捐赠。到了1910年,改为由国库直接拨款,每年5万两。年初的时候I列入财政计划,然后按月拨付。

当然,这些钱远远还是不够的。为了降低费用,清政府特别规定,官医院所用中西药料都是免税的。更抠门的是,这里的院长由卫生处官员兼任,不在医院领工资。


清朝的“免费医疗”:财政拨款,百姓看病,概不收费


第二件,群众来看病不要钱。早期的官医院,只有门诊没有病房,医生看病“概不收费”,对症赠药。后来,根据病情设立了病房,除了病人住院吃饭交钱外,其他都是免费的。

免费医疗的实行,老百姓得到了切切实实的好处。数据显示,从1906年8月开张到年底,前来看病的达到近4万人。随着外城官医院以及分院的陆续营业,接诊量也持续攀升。发展到1909年,全年接诊达到29万人。而当时,整个北京城总人口才80万,这个成绩很是惊人。

官医院的设立,使专制时代一直被忽略的老百姓医疗健康问题,逐渐被列为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在新旧医疗体制交替中起到了不可忽略的作用。


清朝的“免费医疗”:财政拨款,百姓看病,概不收费


参考:北京青年报 2014年08月05日 《清末北京已有免费的官立医院:经费靠政府拨款》

《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 2007年10期 《清末北京首家官立医院》作者 曹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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