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荔波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民營企業被盜案一審獲刑

荔波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民營企業被盜案一審獲刑

荔波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民營企業被盜案一審獲刑
荔波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民營企業被盜案一審獲刑

案件信息報道

荔波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民营企业被盗案一审获刑

【案件事實】經審查,荔波縣檢察院認定犯罪嫌疑人廖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攜帶鉗子、刀片和編織連續兩天晚上秘密竊取荔波縣朝陽鎮某企業價值1.58萬元的路燈電纜線,部分賣給他人得款2900餘元。案發時被查貨的140.4KG電纜線已發還被害人。

【訴訟經過】6月5日,為依法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為企業營造健康發展法治環境。荔波縣檢察院對盜竊荔波縣民營企業“某某建築有限公司”財物提起公訴的廖某某,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罰金三千,並責令廖某某退賠被害人荔波縣“某某建築有限公司”經濟損失。

【社會效果】荔波縣檢察院依法對廖某某涉嫌盜竊罪一案提起公訴,即體現出檢察機關懲治犯罪分子的決心,也震懾了侵犯企業財產權益的不法分子,保護了企業家的財產所有權,為企業健康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文|羅光池、周從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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