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 长汀:醉酒驾摩碰撞行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拘役并处罚金

来源:闽西新闻网(通讯员 罗礼发 陈敏)



原标题:醉酒驾摩碰撞行人 被判拘役并处罚金

被告人吴某醉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因疏忽大意,碰撞路面行人后又碰撞停在路边的小车,造成自己、行人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长汀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长汀县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二十六日,并处罚金3600元。..

2019年5月7日19时30分许,被告人吴某醉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从长汀县汀州镇环北路经西门往长汀宾馆方向行驶,途经长汀县城区西外街杨成武广场路段时,疏忽大意,未注意路面情况,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碰撞路面行人李某后,又与停在路边的小车发生碰撞,造成吴某、李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长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接群众报警后出警,将因事故受伤的被告人吴某及被害人李某送往汀州医院救治,因发现被告人吴某涉嫌酒后驾车,即对其抽取血样送检。经鉴定:送检的吴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09.58mg/100ml。经长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吴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5月20日下午,被告人吴某经交警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长汀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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