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 履職盡責的效果為什麼能分地方和省級?

“這家企業明明偷排汙水,生態環境局的人卻說沒有,肯定是沒去查。”近日,河北省邢臺市威縣有多名群眾反映當地一家企業存在違法排汙汙染環境問題,但有關部門卻不加處理。河北省紀委監委瞭解情況後,督促省生態環境廳落實責任,調查解決。省生態環境廳隨即成立聯合調查組赴當地開展調查核實。涉事企業違法排汙問題被查實,排汙許可證被依法註銷,企業被關停取締。(1月19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同樣的問題當地部門不解決或是解決不到位,而當省紀委監委介入後,問題倒是解決的很徹底。這說明什麼?一方面,當地相關部門對群眾舉報重視不夠,沒有責任擔當;另一方面,唯上級理論依然存在,上級在才“真抓實幹”。這樣的履職盡責效果讓人心寒,地方的能力不是沒有,裝聾作啞只能讓群眾懷疑和汙染企業“有染”,甚至存在利益鏈條。

不過值得欣慰的是最終涉事企業被關停取締。當然,在此事當中當地有關部門庸政懶政的行為也暴露無遺。在接到群眾舉報後,如果真的能實地檢查調查,企業汙染問題並不難發現。“不加處理”的辦事方法,不知是根據什麼規定作出的舉報回應。所以,問題解決的同時對於當地有關部門的前期處理也需“回頭看”。只有把出現的問題都解決徹底才能杜絕“不加處理”現象的再次出現。

此外,要杜絕類似現象的出現,還需持久發力。一方面,要隨時加大檢查力度,對於重點部門和重點行業進行重點監管,對於發現的任何蛛絲馬跡都不輕易放過,用最嚴厲的監督檢查,打消一些人的僥倖心理,叫停一些人的不法行為。另一方面,唯有嚴格執紀、精準執紀,對於發現的問題行為和問題幹部嚴懲不貸,才能讓紀律虎虎生威,讓規矩成為鐵律,不斷照亮幹部前行之路。

而作為黨員幹部,不管在哪個崗位,有多大的權力,歸根到底都是為人民服務,都是人民的“公僕”。所以,在其位就要謀其政,有其職就要盡其責,倘若當官不為民做主,還真不如回家賣紅薯。正確履職、積極履職是幹部的本職更是天職,既然領著國家的俸祿,享受著各種福利待遇,就應該將自己的本職工作幹好,不能總是等到別人來督促、督辦,非要亮出問責利器才能“打一鞭子走一步”。(文/郭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