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跑路”的媳婦

莆田男子傅某煌是個老實人,30多歲的他在媒人的介紹下方才成家。可他做夢都沒有想到,自己娶回來的漂亮媳婦竟“跑路”了。

未婚青年遇心儀人

20多歲的時候,傅某煌的母親就開始為他物色合適的對象。由於各種原因,傅某煌一直沒有找到心儀女子。眼看傅某煌的年齡越來越大,母親對兒子的婚姻大事十分著急,便通過多個媒人給傅某煌介紹對象。

2016年底,傅某煌母親接到一個媒人的電話,說要介紹一個女子給傅某煌。媒人還說,這女子看上去和傅某煌挺般配的。傅某煌的母親一聽樂壞了,趕緊讓媒人安排見面。

媒人介紹給傅某煌認識的女子叫陸湘,倆人見面後,傅某煌對長相甜美的陸湘一見鍾情,陸湘對傅某煌也很滿意。傅某煌的母親見倆人情投意合更是樂得合不攏嘴,一同前來的陸湘表姐雷雪蓮對傅某煌也是讚不絕口。

於是,在雙方媒人的見證下,傅某煌母親當天就交付聘金5000元給陸湘表姐雷雪蓮。

隨後,傅某煌母親和陸湘的表姐雷雪蓮與媒人一起商討傅某煌與陸湘的婚事。傅某煌母親和雷雪蓮商定,傅某煌母親將給兒媳婦買黃金項鍊、黃金戒指、手機作為見面禮,兩家決定在傅某煌與陸湘結婚當天,一次性付清聘金98000元。

新婚不久新娘“跑路”

很快,傅某煌便與陸湘領了結婚證。當日,雷雪蓮收取了聘金98000元。

傅某煌與陸湘結婚兩天後,陸湘說有事要出去一下。傅某煌當時也沒太在意。結果,陸湘這一去就再也沒有回來。

傅某煌很著急,打了多個電話給陸湘,可電話早已關機。一家人緊張得到處尋找,可依舊沒有找到。情急之下,傅某煌母親這才想起當時沒有留下陸湘表姐雷雪蓮的電話。

傅某煌母親打電話給媒人,媒人說介紹陸湘的媒人具體叫什麼名字她也不清楚,大家都是介紹來介紹去的,也沒有留意對方媒人具體情況,而且對方媒人也沒有留電話給她。

這下,傅某煌一家人徹底慌了。他們不再是先前擔心媳婦陸湘的安危,而是擔心被騙婚了。

在多方尋找無果下,傅某煌一家人選擇了報警。

2017年5月7日,公安機關在廣東省羅定市某賓館抓獲冒用“雷雪蓮”身份假扮“陸湘”表姐的楊某雯。

1998年出生的楊某雯是廣東省高州市人。楊某雯幼年時父母去世,她流浪街頭直至14歲被人收養。2016年,楊某雯與朋友阿芳(另案處理)約好一起到莆田,準備用別人的身份證去騙婚,騙取聘金等財物。

楊某雯與朋友阿芳來到仙遊後,認識了女子唐某英(另案處理)。3人一拍即合,決定由唐某英扮媒人,負責準備他人身份證,以及尋找作案對象。3人商量好由阿芳以“陸湘”身份與對方結婚,楊某雯冒充“陸湘”表姐“雷雪蓮”,騙取聘金後馬上“跑路”。

一星期後,唐某英找到了傅某煌的媒人。唐某英對傅某煌的媒人說,有一個急著嫁出去的年輕女子,只要對方家庭經濟還可以,其他什麼都好談。傅某煌的媒人立即聯繫了傅某煌母親,3人很快騙婚得逞。

楊某雯、阿芳、唐某英3人將從傅某煌處騙來的錢財分攤後,很快將這筆錢花光,3人便繼續冒用他人身份騙婚。他們陸繼在莆田涵江區某小區、莆田荔城區北高鎮高峰村等地冒用別人身份假裝結婚,聘金、彩禮一旦得手便立即“跑路”。經相關機構鑑定,被騙走的聘禮價值共計242022元。

近日,莆田市荔城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該起詐騙案。

經審理,法院認為,楊某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夥同同案人騙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347440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最終,荔城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楊某雯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5萬元。責令被告人楊某雯退出贓款人民幣347440元,依法償還各被害人。

■法官提醒

春節期間,一大群適齡青年都會被七大姑八大姨詢問有關結婚的問題,催婚的現象在春節期間尤為突出。一部分不法分子利用為人父母著急讓孩子結婚的心理,通過不靠譜的中介,冒用他人身份設置騙局,以此牟利。該案中被害人的慘痛經歷告訴廣大適齡青年,構成婚姻的基石並不全是相貌和錢財,在並未深入瞭解對方之前,不能因為過了適婚年齡的著急心理而貿然與對方達成結婚協議。同時,該案的公開審理也警告那些不法分子,莫將婚姻當做謀取錢財的工具。

(本報記者 陳琦 通訊員 黃美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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