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商鞅变法有何积极意义?

赵南通


从秦国变法前的现实看,商鞅变法是救亡图存的;从秦国变法后的剧变看,商鞅变法是功在当代的;从历史发展的视角看,商鞅变法是利在千秋的的!

如题,商鞅变法的积极意义正在于此!


一、当时秦国所面临的困境,落后就要挨打,必须同旧制度决裂!

公元前361年,秦献公病逝,年仅21岁的秦孝公继位,这个时候距离秦朝开国(公元前770年正式成为诸侯国),已经四百余年了,当时也只是偏居一隅,向来不为其他诸候正视,认为秦国是夷狄之国,一直到了秦穆公时期,重用百里奚、蹇叔、由余等,国力逐渐强盛起来,不过由于晋国正处于极盛时期,在东出争霸为晋国所败后,秦穆公及时调整国家战略西进,先后灭掉西戎十余国,开辟疆土千余里,国家实力高涨,成为春秋五霸之一,但之后的历代秦君,大多是平庸之辈,到了秦简公时期,魏国文候在内任用李悝变法,对外任用名将吴起扩张,几次大败秦国,夺取了秦国河西之地,重创秦国国力,之后秦国几次想夺回失地,都被魏国压制,特别是秦孝公的父亲秦献公,在位期间几次发动和魏国的战争,想夺回河西失地,都未得偿夙愿,终含恨逝去,所以秦孝公继位之初,虽然很年轻,但是抱负和雄心很大,希望重振先祖雄风,夺回河西失地,所以说平常百姓穷则思变,国家也是一样,也是我们常说的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秦国有变法图强的迫切需要,毕竟,当时由东周初期百余个诸侯国,被大国兼并成十余个,秦国如果不变法图强,只有被动挨打的份。



二、秦国变法以后,成效立竿见影,开创了新局面!

秦孝公在大胆任用商鞅变法后,很快就尝到了变法的成果,在几次对外战争中,获得了胜利,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会盟,结束了长期被各国鄙视,不与会盟的历史;在公元前343年,也就是孝公十九年,周天子封秦孝公为伯,承认秦国的霸主地位,第二年,各诸候国也纷纷来秦国祝贺,秦孝公也兑现自己当初与之分土的承诺,把於、商等十五地封给商鞅作为封地,号商君。

可以说秦国通过商鞅变法,开创了战国新的局面,在以军事力量为先导的综合国力全面进步面前,六国再也不会小觑秦国,再也不认为秦国是夷狄治国,对秦国开始有了平等对待,甚至羡慕嫉妒恨的时代来临了!

三、商鞅变法的历史意义,于国于民都是积极进步的!

首先,商鞅变法贵在坚持,在战国时期,各诸侯为了自保为了发展为了称霸,都试图进行变法,自魏国魏文侯重用李悝变法,独霸战国近百年,楚国也用吴起变法,但是楚悼王没几年就病逝,吴起被旧贵族射杀,楚国变法失败,齐国邹忌,赵国胡服骑射,韩国申不害等,都实行过不同程度的变法,但是只有商鞅变法最系统最深入,而且连续七代国君坚持下去,直到秦始皇统一六国,我们常常说坚持就是胜利,一个国家的变法,又何尝不是呢!

其次,商鞅变法重在法治,商鞅变法的内容两个特色,一是严刑峻法,二是重赏耕战,严刑峻法使百姓怯于犯罪安分守己,重赏耕战使人民勇往无前不惧劳苦,所以变法几年后,秦国大治,犯罪率极低,同时法治精神还体现在人人平等上,即便是贵为太子,也要接受惩罚,这种法治精神可以说是超前而远瞻的,影响了以后两千多年的历史。

最后,商鞅变法对百姓的影响,我们都知道,春秋战国时期,周天子只是一个名号,诸侯国已不受控制,以大欺小恃强凌弱的战争连绵不断,你打我我打他,东周初期上百个诸侯国,到战国后期十余个诸侯国,其他诸侯国是怎么灭亡的,教化德昭吗?是战争,最终受苦受累的是百姓。


在秦国变法图强七代以后,秦始皇统一了六国,第一次建立大一统的国家,如果不是秦始皇刚愎自用,也许不会有秦国二世而亡的灾难,商君之法虽然严厉,但是如果能够灵活变通的顺利推行全国,百姓都能丰衣足食,又有什么不好呢?虽说不会千世万世,但是传个一百年几百年,还是没问题的,在大一统的秦帝国生活的百姓,总比饱受战乱妻离子散之苦好吧,但是假设的历史没有答案,历史事实就是秦始皇太过于盲目的自信,秦二世又太过于愚蠢,使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国家,十四年就灭亡了,百姓又无奈被动的走进了将近十年的秦末大起义和楚汉战争,可悲可叹!


商鞅变法距今已有两千多年了,它的成功奠定了大一统,大一统之后才有统一的文字,统一的度量衡,统一的行政体制,也夯实了历朝历代的君主,努力实现大一统国家的野心,否则,战国还有持续多少年,还真是未知数,从这点来看,商鞅变法不仅功在当代,更是利在千秋,其经验教训值得我们永远铭记!


清醒1225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 人,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故又称卫鞅、公孙鞅。后因在河西之战中立功获封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故称之为商鞅 。

商鞅自公元前356年开始变法,政治上,商鞅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国家机制更加健全,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经济上商鞅主张重农抑商、奖励耕织,改变了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军事上奖励军功,达到了强兵的目的,极大的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使秦国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国家,为秦的下一步的战略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为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

电视剧《大秦帝国》 王志飞重塑“法圣”商鞅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一次较为彻底的封建化变法改革运动,顺应了封建历史发展的潮流,推动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转型,符合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大大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的发展。通过改革,秦国废除了旧的制度,创立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中国的“伟大改革家“序列里,商鞅及与他同时代的李悝、吴起等人,是祖师级的人物,是“推动历史进步“的伟大人物。


那些年那些人和事


我觉得商鞅变法的积极意义,无非是社会的推进,促进天下的大一统。

毕竟商鞅变法,的的确确是秦国得以统一天下的基础之一,我认为商鞅、管仲、韩非,都是侧重于对人的管理、控制、约束方面的。

大家非常熟知的“商鞅驭民五术”,管仲的“士农工商”,韩非子的“二柄”“法术势”“五蠹”都是把人当成的工具,而非一个有思想的人。就我个人理解,刻薄寡恩的商鞅以及他的《商君书》给带来无非以下几个方面:

1、愚民,统一思想,不允许老百姓思想,也不允许学习,想学习就跟官吏学。

2、使民,奖励耕战,因为从此有了爵位,有功能赏,多劳多得,所以这一条大大的提高了秦国的战斗力和粮食产量。

3、疲民,老百姓都疲于奔命,上马打仗,下马耕种,要么就是徭役,总之不让闲着,因此也无暇顾及别的事。

4、辱民,没有尊严,没有言论自由,都活的战战兢兢,整天不是担心被检举,就是在检举别人。


知忆史话


商鞅,卫国贵族出身,姓公孙,曾称公孙鞅,或称卫鞅,后被秦封于商,故称商鞅。曾在魏国做过小官,后来到秦国辅佐秦孝公,执政二十一年(前359年—前338年),共进行了两次大的变法。由于变法期间得罪贵族,孝公死,商鞅被车裂、灭族。一些历史、文学作品都把商鞅塑造成一位因主持改革而使帝国日益强大的英雄,一位主张以法治国的先驱,一位最后以身殉国的伟人。然而,实事求是地分析与评判有关历史资料及其生平事迹后,我们得出的是基本相反的结论。

商鞅变法的内容可分成五个方面:

第一,政治上加强专制力度,实行恐怖统治。主要手段是:什伍连坐,轻罪重刑、“法胜民”。什伍为军队基层编制,商鞅将它应用于民间村邑,即将民众置于严密的军队式组织控制之下,用全面军事化的措施来对内强化控制。并开乡村邻里间告奸连坐之先河,用轻罪重刑等严酷手段,有效地加强了对全体民众的专制统治。《史记·商君列传》载:“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用流放边境的刑罚来压制舆论,哪怕改变初衷,赞成变法者也不例外,不允许民众有任何议政的权利。

《商君书》的《去强》谓:“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强。”用奸民治善民,结果只能是统治残暴,治狱冤滥。它也是轻罪重刑思想的一种荒诞表现。最让人啼笑皆非的是说:“重罚轻赏,则上爱民,民死上;重赏轻罚,则上不爱民,民不死上。”认为重刑还是“上爱民,民死上”的体现,典型的法西斯逻辑。《说民》说:国家若用善人管理,罪过就会被隐匿,叫“民胜法”,统治秩序就会乱。国家若用奸人管理,罪行就得到惩罚,叫“法胜民”,国家就会强盛。总之,要把国家统治建立在“奸民治善民”的恐怖控制之中,这样的所谓“法胜民”,令人不寒而栗。

第二,经济上加强国家控制,掌握民生命脉。主要手段是:土地国有、奖励耕织、摧抑工商。“作辕田”明确加强国家土地所有制,使它成为中央集权政治统治下最可靠的经济基础。然后是奖励耕织,一般认为,此措施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其实似是而非。《垦令》要求:禁止正当的粮食贸易流通渠道,用提高关税来压制农民经商,杜绝农业方面的商品生产;国家垄断山泽之利,不许人们开发利用;禁止农民从事开设旅店等副业以增加收入,减断各地经济文化的交流;甚至不允许富裕人家雇佣帮工,只要农民“愚则无外交”,并在“重刑而连其罪”的强控制下专一农耕。将农业生产发展建立在摧抑私营工商业和愚民政策等项措施之上,这实在是一种极其狭隘的农耕经济观,是一种强迫生产力只得单一从事农业的短期行为,国家在组织军需生产方面或许会有些“效益”,但必然为农业生产的进一步拓展,尤其是国家整体经济的长远发展套上枷锁。

尤其是“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这一举措不遗余力地摧残私营工商业,严重僵化了社会经济的运转机制,重农抑商遂成为此后统治者长期奉行的国策。战国是中国古代商品经济得到相当发展的时期,它必然对整个社会进步产生巨大影响,如在私有经济的深化、社会秩序的调整、价值取向的改观诸方面促发社会变革。秦国在前378年“初行为市”,然而就在这个起点上,商鞅严厉摧抑私营工商业的政策,将这一社会发展的重要契机扼杀在襁褓中。在东方诸国出现众多商业都会的情况下,秦国这方面的发展却几乎等于零。完全堵绝私有经济发展之路,极其有效地稳固了君主专制统治体制,极大地阻碍了古代社会的正常发展,是一项极为反动的经济政策。

第三,文化上摧残已有成果,力行愚民政策。主要手段是:焚烧诗书,禁止游学。将农、战需要作为衡量一切文化生活取舍的标准,要求人们除了积极从事农业耕耘与参军作战之外,必须舍弃其他一切社会生计与文化生活,“诗、书、礼、乐、善、修、仁、廉、辩、慧”之类都在禁绝之例,与“燔诗书”、“禁游学”诸措施配合竭力摧毁当时优秀的文化成果,禁止人口的合理流动,阻隔各地经济文化的交流,将人们的视野局限在极其狭小的天地中,把民智、民力限制在一个极其单调、简陋的世界里。这种政策使本来已日渐活跃、不断昌盛的社会再次封闭僵滞起来,要民众在相当蒙昧的状态下,听任统治者的摆布,无法萌发自己的创造力,把君主专制统治和加强军事力量建筑在牢靠的愚民政策之上。

《更法》中,商鞅认为统治者可以不顾社会之舆论,不管民众之要求,只要自己觉得可以“强国”、“利民”,就可以一意孤行。因为不能与民众讨论事业的开端,只能与其分享成功的欢悦。把民众看作愚昧者,根本不屑一顾的态度,透露出其变法“利民”的说法完全是欺人之谈,预示着其制度改革不会有多少实质性的进步。

第四,军事上增加军备力量,宣扬战争崛起。主要手段是:严禁私斗,奖励军功,迫诱参战。以极大的诱惑力驱使民众去为国家作战卖命,并按军功调整等级爵秩,同时增收军赋,保障军需,大大增强秦国的军事实力。《赏刑》提出:在“壹教”作用下,人们都努力从战,以谋取利益,“务之所加存战而已矣”。乃至“富贵之门必出于兵,是故民闻战而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将国家民众都训练成战争机器。《画策》吹嘘:“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则民用矣。凡战者民之所恶也,能使民乐战者,王。”人的天性应是憎恶战争的,而统治者能使民众乐于战争,甚至看见战争像饿狼见肉,真是不可思议的战争狂人。《荀子·议兵》、《汉书·刑法志》中的一些记载,将秦民生计穷隘,统治者专用刑罚和功赏去强迫利诱民众从战,以保持军事强国的概况,刻画得入木三分。

第五,初步完成集权专制统治体制,奠定帝国基础。主要手段是:推行县制、统一度量衡、完成小农基础、迁都咸阳。推行县制为加强中央集权。统一度量衡是为了便于国家田租、军赋的征收,以及军功赏赐、官员俸禄的发放。革除落后的戎狄风俗,也是要造就有利于专制集权统治的小农家庭基础。其法治主要为“刑赏”二字,且以刑罚为主,目的是禁止民众对统治的不利行为与不同政见,《开塞》主张惩治“将过”罪,即将要犯罪,实际上还没有犯罪。其实质就是不用任何客观的标准,允许统治者以主观臆测去进行司法统治,以完成《修权》所谓“权者,君之所独制也”这一专制统治模式。

《史记·商君列传》赞誉变法道:“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其实在严酷的强控制统治之下,一时取得这些“成绩”并不奇怪。在如此高压统治下所获得的暂时安定局面,只是一种虚假的表象,并不值得称道。尤其是商鞅那“天资刻薄”的个性,在秦国处境日渐孤立,每次外出都要“后车十数,从车载甲,多力而骈胁者为骖乘,持矛而操戟者旁车而趋,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史记·商君列传》)在如此严密残酷的统治之下,商鞅的神经还这样紧张,每次外出都如临大敌,害怕别人暗算已到了杯弓蛇影、草木皆兵的地步,其统治逾益不得人心的境况已不言而喻。

商鞅变法加强了秦国的专制集权与军事实力,政府几乎垄断了一切社会资源,可谓达到了“强国”的目的。可对人民的统治残暴且恐怖,竭力消灭民间社会、粗暴干涉私人生活,完成“弱民”法制基础。尽管它为秦后来的统一大业准备了军力,然而,这样国强民弱、官贵民贱的社会,专制权力渗透到每一个角落,决非是一种进步。如此带有军国主义色彩的“崛起”,非但不值得赞赏,更是祸害无穷。总之,在中国古代文化最为灿烂多彩、经济不断发展繁荣、政治时有开明景象的时代,商鞅却把社会拉向一个极其愚昧单调、统治残酷,且军事色彩很浓的专制社会结构中。这场改革运动完成的专制统治体制与权力运作规则实为中国社会一切罪恶的渊薮,商鞅实在是中华民族的历史罪人!


高广银


最近我在读《史记》,里面有关于商鞅变法的详细记载,我来回答一下,与好友分享!

商鞅变法是我国历史上比较成功的变法之一。商鞅提出的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赐爵位、设县制,实行统一度量衡等一整套变法策略,使秦国的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为秦国逐渐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集权国家,并为秦国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变法是成功的,不仅对秦国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对后世乃至现在都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综合来看,商鞅变法的积极意义主要有以下4点:

1、废井田,重农桑,为秦国农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据《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鞅变法关于农业变法的主要描述为“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意思就是说,致力于农业生产,努力耕织让粮食丰收,使布帛增多的,免除自身的劳役或赋税。从事商业和因懒惰而贫穷的,将他们的妻子全部收为官奴。

别看聊聊数语,却讲出了变革的核心,就是重农抑商,提高农业生产。

如果谁家增加粮食产量、增加布帛产量,可以免除劳役和赋税。战国时期的劳役和赋税可是很要人命的,不是赋税致贫,就是劳役送命。所以这一条极大的增加了秦国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并且让秦国加强了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比如至今仍在使用的都江堰、郑国渠和灵渠等水利工程,都是战国时期,秦国修建的;

如果从事商业交易,或者懒惰致贫的,那就把他们的老婆都送去充为官奴,这个更要命,所以秦国人不敢从事商业或者懒惰,要不老婆都被充官,那还了得!

所以这两条就让秦国人对农业生产极其重视,并且不敢投机倒把、偷奸耍滑,使秦国的粮食产量极大地提高。有粮才能谋天下,没粮还谋个啥啊?

2、严刑法,实行连坐制,让百姓遵守法令

商鞅变法另一个让人印象深刻的变革,就是连坐制度。据《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鞅变法实行连坐制度“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意思就是说,下令把秦国百姓每十家编做一什,每五家编做一伍。互相监督检举,一家犯法,九家检举,若不检举,十家一起治罪。不告发犯法作乱的,处以腰斩的刑罚;告发犯法作乱的,与斩敌首级的同样受赏;隐藏犯法作乱的,与投降敌人的同样受罚。

这就是俗称的连坐制度,发动秦国百姓互相监督,奖励举报的,处罚藏匿的,这个刑法非常严酷,腰斩是一种酷刑(活人被拦腰斩断,不会立即死亡,会疼痛流血而死)。所以后来商鞅被秦惠王追杀的时候,因为担心连坐,所以没人敢收留他,以致于商鞅后来被秦惠王给车裂而死。

3、奖军功,实行爵位制,让秦国军队成为一支令人胆寒的“虎狼之师”

商鞅变法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奖励军功,按军功授予爵位。也正是这一条,让秦国军队成为战国时期,一直令人闻风丧胆的“虎狼之师”。

据《史记|商君列传》记载,“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意思就是说,有战功的,各按标准晋升爵位,为私事争斗的,各按情节轻重处以大小不同的刑罚。皇族中没有军功的,不得列入皇族的名册。明确尊卑爵位等级,按照各自爵位的等级差别占有田地、房产;家臣姬妾的衣裳服饰,按各家爵位的高低而定;有功劳的显赫荣耀,没有功劳的虽然富有,但没有什么荣耀。

就这样通过军功制和爵位制,让所有人都得去杀敌建功,有军功,有荣耀;没军功,没荣耀。

所以通过这样的变法,让秦国士兵拼命杀敌,建立军功,光宗耀族。

4、分门户、设县制、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意思就是说,如果一家有两个以上的男丁,而不分立门户,就加倍交纳租税。这样,就造成秦国百姓,男的只要成年,就得分户,以利于户口的增加和人口的增加。

新法经过14年以后,因为户口的增加,商鞅又颁布了一条法令,下令禁止百姓父子兄弟同居一室。同时,把乡村小镇合并成县,设置县令、县丞的官职,共三十一县。废除井田,掘开原来作为井田疆界的田间小路。平衡赋税,统一度量衡。

这为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在全国推行郡县制、统一度量衡打下基础,也为中华民族的融合统一做出贡献。

虽然商鞅变法有其局限性,特别是严刑峻法,连坐制度等,备受诟病,但这次变法是中国历史上影响规模最大的,也是最成功的一次变法,为中华民族的统一、郡县制的推广,及中华文明的融合都起到了很多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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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在当时的意义在于奠定了秦国一统天下的实力基础,在历史的意义在于封建社会制度向奴隶社会制度过渡,封建地主阶级向奴隶主阶级发动的第一击。

一、废井田制。废井田制的意义在于,春秋战国时期的秦国开始向奴隶制度宣战。废除井田制度,就在于废除了奴隶制度时代的土地国有制度,使得秦国的土地转为私有制,而变革极大的促进了秦国农民对于土地的开发和管理,大幅度的提升了秦国农业的发展。这个变革意义重大。

二、重农抑商。在春秋战国时期,剩余劳动生产还不是很丰富,基本上还停留在自给自足的情况下,鼓励农业的发展,抑制纯商业的贸易,有利于把更多的劳动力固定在土地上,有利于秦国国内农业市场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三、奖军功。如果说废井田是给予了封建地主阶级经济利益上的收获,那么奖军功就是给予了封建地主阶级政治上的地位。规定只有在军事行动中获得了军功的才能获得响应的爵位,这对于旧贵族来说就是剥夺了他们与生俱来的政治地位,使得他们也必须要通过自身能力去与平民一起拼搏,激发他们的能力,同时对于普通平民来说能够通过自己的拼搏努力就能实现向上级阶层的上升,就是打开了一个下阶层向上阶层的上升通道,就是出现更加优秀的人才选拔制度,同时使得更多地主阶级与政治权力结合在一起。

商鞅变法的成功在于秦孝公和商鞅的坚守,更在于变法本身对于秦国制度的变革。因为商鞅变法的变革在于中国整个社会由奴隶制度向封建社会转变的一个转折点上,发出了废除奴隶制度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地位,确立封建地主阶级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地位的过程。

实际上变法的意义在于扩大了封建地主阶级的实力,削弱了奴隶主旧贵族的利益和地位,所以秦国历代君主必须得到新新地主阶级的认可才能得到承认,而在一个时代代表新新阶级的君主基本都是有所作为的,这也是秦国奋六世而无昏君的一个原因。


时光之意


商鞅变法加强了秦国的统治,使秦国的国力大幅提升,为统一六国创造了条件。在战国时期,七雄中秦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落后于中原各诸侯国。秦孝公下决心发愤图强,把秦国治理成强国,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搜罗人才。

商鞅从卫国来到了秦国,商鞅对秦孝公说:“一个国家要富强,必须要发展农业,奖励将士;治理国家,必须有赏有罚,赏罚分明,朝廷就会树立起威信,一切改革也就容易施行了。”此话正合秦孝公之意,于是秦孝公将改革之任务交给了商鞅。

商鞅首先开阡陌封疆,废除井田制。废除土地国有制,确认地主和自耕农的土地所有制,允许土地买卖,便于地主经济的发展,增加地税收入。大力推行县制。县制的普遍推行,把地方政权和军权集中到中央,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统一度量衡。统一度量衡后,地区间的商业往来十分便利,商业很快就兴旺起来,这一切对税赋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

从商鞅变法以后,秦国的农业产量增加了,军事力量也强大了。商鞅变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改革触动了许多贵族和大臣的利益,遭到竭力反对。但商鞅并不畏惧,商鞅第二次变法时,秦国的太子犯了法,商鞅治了太子的两个老师的罪,这样一来,贵族、大臣都不敢触犯法律了,商鞅得以很好的推行了自己的改革,为秦国的强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湖湾读史之声


①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

②发展地主经济,重农抑商政策在封建社会初期对农业及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③提高了军队战斗力,壮大了军事力量;

④是战国时期最彻底的变法,收富国强兵之效,为后来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对后世的发 展也产生了重大影响.




风饮月无痕


商鞅与秦孝公实行的变法使秦国从一个濒临亡过的国家成长成一个可以傲视东方六国的国家,对秦国的积极作用有:

一、颁布的新法中的二十级军功制,秦军以杀敌数来获得军功,大大刺激的秦人杀敌建功的欲望,为秦国大造了一支虎狼之师,为以后的统一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颁布的新法不仅对军人有奖励,也对农民有奖励,农民可以通过种地来获得军功,为秦国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商鞅变法的积极作用主要就是以上两点。


史海寻密


商鞅变法使秦国走上了法治社会,有法可依。国力大大增加,为以后秦灭六国打好了结实的基础。商鞅变法是成功的,虽然商鞅得罪的贵族利益被车裂而死,但是变法还是继承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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