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 东阿:为把持土方市场,他纠集人员上路打砸运土车辆

12月3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通报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会上通报了6起典型案例。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胡洪建、副庭长王亚利出席新闻发布会,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处处长耿建主持发布会。其中一起为唐某等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案。

东阿:为把持土方市场,他纠集人员上路打砸运土车辆


2015年以来,被告人唐某勾结官庄窑厂土方验收员王某,由王某提供他人向窑厂供土信息,其亲自或安排家人以运土车辆轧坏庄稼、轧毁道路、脏暴等种种理由上路拦截、阻挠他人向窑厂运土,借机争夺市场或索要好处,同时唐某强迫官庄窑厂经营人同意由其掌控窑厂土方账目的结算,逐步形成对官庄窑厂及周边土方市场的实际控制。2017年后,唐某为把持土方市场获取非法利益,纠集被告人杨某、孟某等人,在官庄村及官庄窑厂周边,上路拦截、打砸运土车辆,恐吓、殴打运土人员,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扰乱了当地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东阿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王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上路拦截运输车辆影响他人生产经营等手段相要挟,向他人勒索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唐某、杨某、孟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以暴力、威胁手段争夺土方市场,强买强卖土方,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被告人唐某经常纠集杨某、孟某等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多次拦截运送土方车辆,进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犯罪,在本村周边及土方行业形成非法控制,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唐某作为相对固定的纠集者,纠集的人数达到三人以上,在土方行业和周边区域形成了非法控制,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人民法院据此以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八万元,并对恶势力犯罪团伙其他成员杨某、孟某等人依法判处一年八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本案中,被告人唐某纠集他人无故拦截、阻挠运送土方车辆,强行索要提成、干股等,借机把持官庄村周边土方市场,获取非法利益,扰乱了经济、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人民法院通过依法打击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维护了当地及周边土方市场正常的行业秩序。同时,全市两级法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重大涉黑恶案件,坚持由院长作为案件主办人带头审理,本案由东阿法院院长承办,认真核实该案证据,严格适用法律、政策,强化裁判说理,给相关黑恶案件的办理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王希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