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NBA球员在比赛中为救球冲向观众席,将场边的观众撞伤,那观众受伤的责任由谁来承担呢?

流年等待-


所以,在你所购买NBA球票中,自然包括了投保公众责任险以及第三方责任险,一旦出了事,站出来拿大头的一定是保险公司;出来意思意思的是球队;然后涉事球星出来慰问慰问,送点球衣签名、合个影啥的,这事情就算是过去了。

不过,观众席离场地过近,受害者并不一定都是观众。要知道NBA为了赚钱,一再缩小观众与球场之间的距离,只要你有钱、是公众人物,就可以和球队替补一样,坐在边线外,身临其境地观看世界最高水平的球赛。

我们都知道,尼克尔森是湖人铁杆、斯派克·李是尼克斯的死忠,一般不是特殊情况,二人都不会缺席自己主队的比赛。而在湖人队的比赛中,尼克尔森这样的场边坐席达到了139个,坐在这不仅是身份的象征,更可以近距离接近球员、谋得一点小福利……然而这样的坐席价格不菲,NBA最鱼腩的球队, 一张场边坐席价格都能卖到500美元,而像湖人、勇士这样的豪门,一张场边坐席卖到2000美元是小意思。

这么一算,一场比赛场边坐席能卖20多万美元,一个赛季下来,卖一千万美元是小意思。如此高昂的收入,让联盟和众老板乐此不疲。

所以球员成为了受害者,2011年4月,科比在一次飞神救球中砸在了场边座椅上,脑部和背部受伤,当场回更衣室进行治疗。再加上那年保罗乔治因为底线和场地过近的原因,小腿骨开放性骨折,让联盟对场边观众席和底线记者数量作出了控制,特别是记者数量从40个减少到10个。

理性化、人性化、看到错误就改、什么火就炒什么。这也是为什么NBA能如此成功的原因。


快意体育


NBA球员在比赛中为救球冲向观众席,将场边的观众撞伤?抱歉,自己负责。

NBA门票上都会印有“免责条款”,即你购买了球票,自然也就认可了作为场馆中的观众,对场内突发事件的承担义务。(当然,像阿泰这种故意的除外,这叫斗殴!)

实际上,有些NBA球星的救球并不是真的要去救球,而是为了一种“有好的互动”;

而像很多在NBA已经征战多年的老将,他们都是非常有经验的,会在救球的时候注意自己的动作,保护场边的球迷;(像雷·阿伦曾经在凯尔特人主场的这次救球,他就很注意调整背部面对观众,增大了受力面积,减少了互相之间的损害。)

当然了,像现在当下的nba,飞身救球的情况虽然依然很多,但说因为过激冲进观众席弄上观众的应该已经越来越少,毕竟现在已经很少有蓝领能够像罗德曼、奥尼尔这样玩儿命去救球了。

如果你遇到像奥尼尔这种“怪物”,建议自觉躲开;(奥尼尔当年效力于太阳时期,曾经想因为一次救球而去与场边的观众“友好互动”,结果包括自己的队友在内,都撒鸭子一般地疯狂躲避。)

现在回想起来还是cba“做得好”:广告牌、隔离带拉一拉,反正观众肯定是不会受伤了;

至于更“安全”的——铁栅栏!在去年上海浦东源深体育中心江苏和青岛的比赛中,老将陈磊就因为冲出场外救球而撞断了5根肋骨,其中一根更是插进肺部!(这正是宁可伤的球员,也不能伤到观众啊!)

当然,别以为这样出球员外的某些观众就能逃脱了——CBA的啦啦队绝对是中国排行前列的高危职业……

最后总结:飞身救球,的确是一种危险的举动,本能反应,请勿模仿!


叔叔在看球


这个问题在成熟的NBA商业联盟中,是一开始就被考虑到的,但是经过NBA数据部门的专家分析,发现这种情况在NBA中属于十分十分小的小概率事件,大致就是,你一辈子每一场不拉的看球,幸运的话,你可能被冲撞一两次,然而大部分场边观众,可能一辈子都碰不到一次。

即便说你足够幸运,碰到了NBA球员救球冲向你的情况,虽然NBA级别的球员身体素质确实易于常人,但在双方都有一个心理预期防护的情况下,身体的机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你的潜在防护,除非是一些特别突发的情况,一般来说,是很少有观众受伤的,受伤的基本都是一些太突发,并且是一些关键球,球员必须争夺下来的球权。

再退一步讲,即便受伤了,首先你是无法去追究球员的责任的,作为一个成熟的商业运转联盟,观众确实是上帝,但是球员是这个联盟运营的核心,基本上NBA的门票上面都有类似于免责条款的选项,一旦你购买了门票,除非一些主发性的可控性的伤害,你是没有责任去追究的。

当然这并不是说,受到伤害,就得咬碎了牙吞到肚子里去,一个成熟的商业联盟,他会给你各种各样的福利补偿,像免票,医疗援助,现金慰问等等,但是一般能坐在场边的球迷都是一些有身份地位的人,所以基本上NBA球星都会主动的在公共场合,社交媒体上表示歉意等等。所以基本上就是,受伤了,算你自己的责任,但是受伤的后果及处理,NBA会帮你直接搞定。


篮中世界


一般来说,观众购买的球票不包含保险,而球队普遍会在球票上印上“免责条款”,宣称不对观赛过程中发生意外事件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负责。

这样的免责条款,在法律上未必有效。美国法律中对于“格式条款”(Contract of Adhesion)作出严格限制,要求对条款的撰写者作出不利解读。什么是格式条款呢?一个最简单的判断标志是:“要么接受,要么滚”。如果条款的接收方没有和制定方讨价还价的余地,而且该条款被大量用于同一类型的交易,那么很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格式条款。

假设被撞伤的观众较真了,向法院主张免责条款无效,且法院认可了这一主张,那么撞人球员的球队应当承担责任。

在美国侵权责任法中,雇主应当对雇员在工作范围内因过失造成的侵权行为,承担所谓的“替代责任”(vicarious liability )。球员奋力救球,属于正常履行作为职业运动员的工作职责,在此过程中造成他人受伤,雇主应当承担责任。(在这一情况下,如果雇主买了保险,则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但法律上的“责任”依然归属于球队。)

这一规则也有一个例外:如果雇员在工作过程中超越了工作职责,故意造成他人伤害,那么雇主不需承担责任。例如,当年造成轰动的“奥本山宫殿事件”中,有球员故意殴打球迷。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就不会替球员兜着了,肇事球员本人应当向受伤球迷承担法律责任。


王瑞恩


在一个成熟的商业联盟,在一个法律绵密的国度,只要不是大面积的问题,都可以通过商业手段在相关发令条款下去解决。

首先是场馆。场馆在售卖球票的时候,会在背面进行风险提示和一些免责说明,虽然这些是格式条款,但提示了和没有提示,在真的出问题后所要承担的责任比例会有所区别。而场馆的日常维护也会可以的去规避在发生撞人意外后,不会因为场馆本身设备的原因而加重被撞者的伤害——只要不是场馆本身设备的原因导致的伤害,那么在判罚的时候所要承担的责任就会减低很多。同时,场馆在观众意外伤害方面,会有保险的,真的出意外了,就会安排保险来进行后续的处理。

其次观众本人。在比赛中能被球员冲到的席位,基本都在边线或者底线附近,这些位置,除了留出一部分给媒体和啦啦队,剩下的就是高价的出售——比球场的其他地方的票高出很多。所以能在这些位置看球的人,都不是一般人,自然他们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分解能力,也都不是一般的。他们本身会有非常完善的人身保险,只要这样的意外撞击没有出现死亡的最严重的事故,他们都可以通过保险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而他们选择这样的坐席的时候,也已经被告知有这样的风险,同时告知的还有这样的风险是不可预知的、需要自行承担的(至于最后是否独自承担,则看多方沟通的结果或者走法律程序后法官的判罚)。

另外就是球队和球员了。球队的队医及法律顾问,会在平时告诫自己的队员,在比赛和训练中尽量的不要去做这样的危险动作,因为这样会“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球员把观众撞伤了,那么球员本身也可能受伤,而这是球队和球员都最不愿意的出现的事情。所以在比赛中他们只要不是要紧的球,就会刻意的避免冲向观众席,减少意外的发生。而真的因为救球而导致意外的发生,后续的事情就会有球队的相应部门来处理了,最后也都是走保险的方式。

这些是球员无意的、紧急救球而导致意外后的处理,而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因为球员故意冲向观众而导致的意外,那么对不起,这样的责任就得要球员自行承担,而且此时往往保险也会拒赔的,只能球员自掏腰包。后续还会受到联盟的处罚,轻者罚款禁赛几场,严重的赛季报销。

所以只要是因为意外而导致的伤害,通常会场馆、球队、观众一块协商,最后由保险买单,而球员会在其他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偿,比如送球鞋、球衣,配合这位观众出席一些活动等,所有的一切都会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处理。

说实话的,NBA还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地方。


之心老师谈健身


球员相应承担一定责任,需要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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