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從寧波保稅區近4年投訴舉報案例看跨境電商“真面目”

從寧波保稅區近4年投訴舉報案例看跨境電商“真面目”

  浙江省寧波市保稅區自2013年11月27日啟動跨境進口業務試點以來,業務規模實現跳躍式增長,發展成為寧波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先行區、示範區和核心區。

  截至2017年年底,寧波保稅區聚集跨境電商企業530餘家,消費者遍佈全國,跨境貿易進口業務累計交易額突破126億元,佔全市跨境進口總額75.2%,位居全國前列。與此同時,涉及跨境電商的投訴舉報呈直線上升態勢。本文基於寧波保稅區跨境電商投訴舉報數據,探析跨境電商監管相關問題。

寧波保稅區跨境電商投訴舉報總體情況

  2014年至2017年,浙江省寧波市市場監管局保稅區分局累計受理各類跨境電商投訴舉報773件,辦結758件,辦結率98.1%。

  其中,商品類投訴舉報逐年上升,累計達687件,佔總量89%;服務類投訴舉報86件,佔總量11%,且增量不大。從投訴舉報涉及商品類別看,總量居前五位的分別為奶粉(含牛奶)、食品(除奶粉外)、尿不溼、保健品和化妝品。其中,涉及奶粉的投訴舉報數量最多,達189件,佔比24.5%。

投訴的問題主要集中在質量、外包裝、廣告宣傳等方面,涉及產地主要為德國、英國和荷蘭;涉及食品的投訴舉報數量居第二位,達151件,佔比19.5%,投訴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存在異物、變質、過期等,投訴商品的來源分佈較廣泛,以加拿大、澳大利亞和韓國的食品居多;涉及尿不溼的投訴舉報數量居第三位,達125件,投訴的問題與奶粉的大同小異,投訴商品的來源主要為日本;涉及保健品和化妝品的投訴舉報數量分別居第四位和第五位,投訴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品質和廣告宣傳用語方面,涉及保健品的以澳大利亞居多,涉及化妝品的以日本和韓國居多。

  上述投訴舉報主要涉及廣告、質量、售後和價格四方面問題。其中,2014年至2015年,涉及質量的投訴舉報尤為突出,分別佔當年投訴舉報總量100%和66.7%;2016年,涉及售後的投訴舉報增長較快;2017年,涉及廣告的投訴舉報迅速增長,佔當年投訴舉報總量71.7%。涉及廣告的投訴舉報主要問題為虛假宣傳、使用最高級用語等,涉及質量的投訴舉報主要問題為假冒、缺件、沒有中文標識、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等;涉及售後的投訴舉報主要問題為聯繫不到售後服務人員、退換貨運費爭議、關稅爭議、跨境電商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等。

  2014年至2017年,涉及職業舉報人的跨境電商投訴舉報達412件,在跨境電商投訴舉報總量中佔比超過60%。2017年,涉及職業舉報人的投訴舉報高達278件,佔當年總量70.2%。職業舉報人投訴舉報的主要問題為:食品標籤標識違反規定;虛假宣傳或使用最高級用語;某些保健品或食品中包含了藥品成分,違反《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等。

跨境電商投訴舉報數據反映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 從消費者角度分析

  跨境貿易消費者權益保障難。在跨境電子商務交易中,因跨境商品無中文標識,消費者瞭解商品信息主要通過經營者提供的網頁圖文介紹等。消費者對跨境商品來源、商品質量、商品價格的判斷,也無法依靠自身原有的知識儲備。這就造成跨境貿易消費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此外,因網絡交易數據均為電子化信息,經營者藉助技術手段很容易修改、刪除數據,從而毀滅證據,給消費者依法維權造成困難。同時,網絡交易格式合同中存在部分不合理的條款和限制性約定,往往使消費者維權比較被動,在後期維權中處於劣勢地位。

  • 從企業角度分析

  跨境電商主體法律關係混亂。在處理跨境電商投訴舉報的過程中,跨境電商法律主體關係混亂的問題尤為突出。主要表現為註冊主體與網站實際運營主體分離、註冊主體與倉儲物流主體分離。具體而言,一些國內知名跨境電商企業僅將保稅區作為跨境倉儲地之一,其在保稅區註冊成立的公司僅負責倉儲物流,而網站運營核心團隊均在區外;某些跨境電商企業在入駐“天貓國際”“蘇寧全球購”等平臺時,被要求在海外設立公司,由海外公司與平臺方簽訂入駐協議;某些跨境電商企業僅為國外品牌公司的代理。究其原因,主要是跨境電商經營模式比較複雜。

  跨境電商經營模式主要分為自建網站經營,入駐第三方平臺經營,提供倉儲服務,提供物流服務,提供代理報關、報檢服務等,以及多種混合經營模式。如不對上述各類經營模式的法律關係予以定性,一旦發生跨境商品質量安全問題,法律責任的分配和承擔難以釐清。

  跨境電商經營行為有待規範。從跨境電商投訴舉報數據看,跨境電商在網絡促銷活動期間存在的問題尤為突出。主要有以下四類問題:一是網絡亮照不到位,未嚴格按照《網絡交易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在網站首頁或從事經營活動主頁面醒目位置公開營業執照信息或營業執照電子鏈接標識。二是網絡格式合同條款不規範,經營者通過格式合同減輕或免除自己的責任,特別是單方面規定“跨境商品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換貨”。三是宣傳行為不規範,在網頁宣傳中擅自使用絕對化廣告用語,擅自宣傳疾病治療功能等,對商品特點、性能、消費體驗等作誇大表述;在網絡促銷活動期間虛標價格、刷單炒信。四是七天無理由退貨執行不到位,未落實專門的售後人員,未及時回應消費者的需求,在執行退貨時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或推諉責任等。

  跨境貿易商品真偽難辨。在處理跨境電商投訴舉報的過程中,如何判定跨境商品的質量是一個棘手問題。雖然跨境貿易有關政策公佈了稅制正面清單,並對能夠享受跨境電商進口稅收優惠的商品範圍作出了明確規定,但由於跨境商品質量標準與現行國家標準不相適應,極易引發消費糾紛。跨境商品質量標準與現行國家標準不相適應主要表現在:一是相關職能部門將跨境進口商品視同“行郵物品”,未強制要求張貼中文標識;二是部分跨境食品中包含某些保健品成分或藥品成分;三是跨境嬰幼兒奶粉中部分成分的含量超標或未達標等。此外,在跨境電子商務中,消費者和經營者不在同一區域,跨境商品需要經過裝箱、運輸、卸貨、檢驗檢疫、倉儲、快遞等環節,除交易雙方外,還會涉及到非消費者本國的商品生產企業、國際運輸公司、海關部門等,難以實現有效的商品質量監管,責任方也難以明確界定。

  • 從市場監管角度分析

  投訴舉報機制較為複雜。處理各類跨境電商投訴舉報時,往往面臨不同部門流程規定、處理要求和流轉協調機制不統一的問題,難以對海量數據進行後續歸集和統計分析。究其原因,主要是投訴舉報受理處置渠道的多樣性和系統的複雜性。

  職業打假仍存爭議。在基層實踐中,職業打假人往往以跨境商品未張貼中文標識、包含保健品或藥品成分、虛假宣傳等問題投訴舉報,要求獲得懲罰性賠償,市場監管部門處於被動和兩難境地,稍有不慎就會引發行政複議和訴訟,加重了執法部門的負擔,造成行政資源浪費。職業打假人是否應當認定為消費者並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其進行保護,一直存在爭議。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條規定,職業打假人顯然不屬於“因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民事主體”。但在司法實踐中,不同地區人民法院對這一問題的認定並不一致。

  日常監管空間有限。跨境貿易的特殊性導致與現行法律規定的一系列衝突,包括主體資質、商標、質量標準、外觀標識、產品功能說明和廣告宣傳等,極易引發消費糾紛和職業舉報。在准入方面,由於沒有實行跨境電商強制備案制度,市場監管部門無法全面掌握跨境電商主體數據;在日常監管方面,由於跨境貿易缺少中間流通環節,市場監管部門無法開展主動監管,特別是跨境商品具有“境內關外”的特殊性,市場監管部門無法對存放於保稅倉的跨境商品開展質量抽檢,無法對跨境商品品質作出實質性判斷,大大限制了商品質量監管職責的履行。

  協同監管滯後。由於保稅區尚未建立統一的跨境貿易信息平臺,未實現數據互通,監管部門無法全面掌握跨境商品種類、質量、物流、報關報檢等信息,嚴重製約了跨境貿易消費維權工作和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此外,由於尚未建立有效的多部門信息通報和執法協作機制,跨境電子商務監管合力不足。

信用監管缺失。由於保稅區尚未建立統一的跨境電商信用體系,與跨境電商信用狀況有關的基礎信用信息、交易信用信息等,散落在各職能部門中,無法全面、準確、客觀地反映跨境電商信用狀況,無法實現“一處失信、處處受制”,以及對不同信用狀況跨境電商的差異化監管。

  • 從政府角度分析

  跨境電商立法滯後。近幾年,政府部門大力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的發展,但相關政策措施主要為國務院指導性意見、海關總署的規範性文件等。目前,我國《電子商務法》尚未出臺,現有法律層級較低,規定仍不完善,導致跨境電子商務的多個環節和多個法律關係仍舊處於法律調整的真空地帶,跨境電商的監管與法律責任、跨境知識產權保護、跨境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問題的解決缺乏上位法支撐。市場監管部門常常處於被消費者投訴、職業舉報人舉報和媒體爆料“牽著鼻子走”的被動局面。

依法監管跨境電商的幾點建議

  推進跨境貿易消費維權體系建設,提升維權效能。充分發揮消保委各成員單位的作用,通過開展課題調研、完善政企聯絡機制、加強志願者隊伍建設、實施行政指導幫扶、開展誠信網商和放心網店建設等,解決消費環境建設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和消費者反映集中的熱點問題,進一步落實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加強跨境消費糾紛處理,切實提升跨境消費維權便利化水平。

  推進跨境貿易網絡定向監測,促進依法規範經營。探索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對跨境電子商務中存在的商標侵權、虛假宣傳、違法廣告等開展定向監測,委託檢驗檢疫機構對投訴舉報較為集中或問題較為突出的跨境商品開展評價性抽檢,切實規範跨境電商經營行為,提升跨境商品質量把控水平,有效減少跨境電商消費糾紛。

  推進跨境貿易信用平臺建設,促進誠信經營。通過徵集各職能部門掌握的各類涉及跨境電商的信用信息,建立統一的跨境電商信用信息平臺,集中展示、全面反映跨境電商信用狀況和發展情況。通過大數據分析對跨境電商實施動態管理,最終實現扶優扶強,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跨境電商實施跨部門聯合懲戒,切實淨化市場,營造誠實守信的發展環境。

  推進跨境貿易商標品牌建設,提升產業形象。通過政策引導、開展專題系列講座和日常幫扶指導,切實增強跨境電商企業創牌意識,形成“跨境購平臺、跨境電商、跨境商品”商標品牌三維發展體系。探索註冊保稅區跨境電商集體商標,區內跨境電商企業統一應用集體商標,切實提升保稅區跨境電商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增強保稅區跨境電商的影響力和競爭力。

  推進省級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示範區創建,促進產業發展。通過智慧監管、高效服務等,加大保稅區各職能部門對跨境貿易的監管與服務力度,切實發揮跨境貿易在保稅區產業結構調整、經濟轉型升級中的推動作用,實現各項指標處於全省乃至全國領先地位。


(中國工商報 浙江省寧波市市場監管局保稅區分局調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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