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0 曲靖:把监督检查贯穿疫情防控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

“建议市交通运输局尽快完成对在建6条高速公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务工人员的排查,及时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疫情监测防控工作预案和工作方案……”1月28日,曲靖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在督查后向驻在部门提出了3条工作建议,并向市纪委监委报告了当天的督查核查情况。

云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一级响应后,该市纪委监委立即行动,调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监督力量,组织对各县(市、区)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和运行、相关物资储备、疫情监测落实、医护人员准备等情况开展督查,把监督检查贯穿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确保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1月26日,市纪委监委制定下发《关于对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及《曲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监督检查组工作方案》,对监督检查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和各监督检查室在监督检查中突出重点,加强对联系或驻在部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各级各部门对疫情防控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主责部门和第一责任人切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把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在工作开展中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落实、措施不落实等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深挖落实不力等现象背后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最严肃的纪律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市纪委监委成立监督检查组,加强统筹协调,避免一般性重复监督检查、多头监督检查和层层监督检查,努力提升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工作中,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及驻市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的8个纪检监察组密切跟踪联系或驻在部门(单位),对各部门(单位)主责人员在职在岗情况、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等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分别会同驻在部门组成联合督查核查组,前往各卫生健康机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机构、学校及运动场馆等单位,共同开展督查核查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督促责任部门抓好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监督检查组每日集中分析研判当前工作态势,及时汇总分析监督检查核查中发现的问题,部署开展具体的监督检查核查工作任务。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派出监督检查组,对乡镇(街道)及疫情防控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守责负责尽责,切实把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市、区)委政府措施要求落实到位、见到实效。

组织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市纪委监委加强自我防控工作,每天通过微信群及时转发疫情防控知识和信息,不召开30人以上的会议,每天对办案区域进行两次以上的消毒,密切监测相关人员体温,在一律不更换办案人员、陪护人员及餐厅服务员的同时,定时点名查岗,要求所有人员不得离区;除承担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在办案件审查调查和综合服务保障等工作的人员在岗在位外,其余纪检监察干部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在家“备战”,随叫随到,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序开展。

据了解,截至1月28日,该市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共派出66个督查组,对107个单位(部门)、115个乡镇(街道)开展了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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