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參公的事業單位和不參公的事業單位的有什麼區別?

澹然朱紫34


參公事業單位是指有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人員使用事業編制,由財政負擔工資福利,並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中的在編人員(不含自聘人員和工勤人員)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參公事業單位和不參公事業單位的異同在於:

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與不參公的事業單位相同之處在於,參公和不參公事業單位其工作人員的編制都為事業編制。《公務員法》中規定: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執行,也就是說參公管理單位的性質是事業單位,其工作人員的編制也是事業編制,和一般事業單位相同,只是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先有單位參公,後才有人員參公。



二、兩者的不同之處在於,參公事業單位人員完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進行公務員登記。“參公”單位人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退休後的待遇,工作人員的職務升降、任免、迴避、辭退等全部和公務員一樣。一般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執行,事業單位崗位劃分為管理崗、專技崗、工勤崗三類,管理崗實行職員等級制度,專技崗和工勤崗實行技術職稱和工人技能等級制度。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不再以專業技術職稱而晉級,而是以行政職務、職級晉升,一般事業單位的初級、中級、高級等專業技術職稱一經“參公”後一律取消,管理崗也不再按職員等級制實行,只能以辦事員,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或副科級、正科級等行政職級或行政職務晉升。



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因為身份的“參公”,可以直接調動到行政機關工作,一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為身份的原因是無法直接調動到行政機關工作的。


眾山小796


參公的事業單位,是指事業單位中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有兩類:

1、黨群團中的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參公管理,比較固定,基本跟行政機關沒有什麼不同。

2、政府直屬或者行政機關下屬的參公事業單位。這主要是指承擔行政類或者執法類的事業單位,或者承擔公共服務職能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其職能由國家確定,經費由國家全額保障。

參公的事業單位和不參公的事業單位,主要區別如下:

1、管理方式不同。參公的單位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而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管理條例》管理。

2、工資待遇方式不同。參公的人員工資執行公務員工資,純事業單位執行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工資待遇,兩者在構成和晉升方面都有很大差異。

3、流動方式不同。A、領導幹部。參公單位領導到純事業單位任職,其公務員身份自行失去。重新進入參公單位,或者事業單位人員提拔、調動到參公單位任職,在職位、編制都符合規定的情況下,向公務員管理單位進行申報,經審批後才能成為公務員身份。

B、一般職工:參公單位凡進必考;純事業單位可以採取調動、招聘等方式補充工作力量。

4、管理方式不同。參公單位和公務員單位相同,不過事業單位沒有工勤編制,工人和工人身份的領導處境堪憂。純事業單位分為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幹部和工人都佔事業編制,沒有什麼區別,管理人員執行管理人員工資待遇,專業技術人員執行專技、工人執行工人工資待遇。


職言管語


事業單位與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雖然都是事業單位,區別大去了。


一、事業單位是政府舉辦的社會公益性機構,但不是政府機構,政府財政多予以支持。

包括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可以分為五個類型。

(一)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多為公益性、非盈利性事業單位。

經費及人員工資、福利待遇財政全額供養,執行標準的國家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制度及社會保險規定,幾與公務員無差別。

編制管理相當嚴格。

(二)財政差額撥款(定額)事業單位,多為有生產經營性收入,但不足以經費及人員工資、福利待遇開支的公益性單位。

經費及人員工資、福利待遇財政予以差額(定額)補助,同樣執行標準的國家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制度及社會保險規定。

編制管理相對嚴格。

(三)自收自支及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多為生產經營性的事業單位。

自負盈虧,經費及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沒有財政支持,特別是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意既與企業沒有太大的區別,可執行國家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制度,或實行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機制及工資福利制度,擁有較為寬泛的工資福利自主權,但必須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編制管理相對寬鬆。

這二種類型的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改革中,將全部退出事業單位管理序列,成建制的轉為企業。

二、事業單位改革完成後,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方式等情況,將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分為二類。

(一)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衛生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這一類事業單位,非盈利性,財政全額撥款,幾與公務員無差別,穩定性好。

(二)承擔高等教育、非盈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這一類事業單位,工資和福利來源自身營收和財政補助二部分構成,分化明顯。

三、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為事業單位中的一個特殊類型。

多是具有行政職能、行政執法或委託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原來都是黨政機關,在多次機構改革中,因壓縮機構限額,精簡行政編制,而退出黨政機關序列,★成為使用事業編制的、仍然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仍然執行國家公務,完全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享有與國家公務員相同的工資福利待遇等,習稱參公人員。

經費及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由財政全額供養,★參公人員執行標準的國家機關工資福利制度及社會保險規定,而不同於其他事業單位執行國家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制度。與公務員並無差別,說句大白話,就是公務員在事業單位工作!

編制管理相當嚴格。

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改革中,將予以消化,不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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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事業單位分類中,有很多種分類,從更大的角度來講,主要有參公事業單位與非參公事業單位。那二者的區別主要是什麼呢?

第一,工資福利待遇不同。參公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待遇一般是要高於非參公事業單位的。就拿當下大家最關心的車補來講,參公事業單位就可以發放車補,而非參公事業單位就不可以發放。



第二,人事管理方式不同。他們的管理方式也是有區別的,參公事業單位是按照《公務員法》的規定管理人事關係的,而非參公事業單位是按照《事業單位管理條例》進行人事管理的,而且還要簽訂聘用合同。

第三,晉升提拔方面不同。參公事業單位一般與公務員一樣,可以通過提拔科級、處級、廳級等領導幹部;而非參公事業單位則分為管理崗與專業技術崗,管理崗還可以通過晉升到處級就可以自動成為公務員,但是對於絕大多數事業編來講只是望梅止渴而已,因為事業編主要在基層,崗位太少。此外還可以通過晉升職稱,但也就只能漲漲工資而已,不能夠成為領導幹部。



第四,承擔主要職能不同。參公事業單位主要是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比如一些執法部門的稽查大隊等。而非參公事業單位主要承擔的是社會公共服務職能或者科教文衛等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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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公的事業單位,雖然身份是事業單位,但是享受的福利待遇都是跟公務員行政崗是一樣的。而且可以參加公務員考試遴選的。

而不是參公的事業單位,其福利待遇等是沒法跟公務員一樣的。也沒法參加公務員遴選考試的。



從以後的發展機會角度來說,還是參公的機會會比較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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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公事業單位作為一種特殊的事業單位,具有一定的特點,主要表現為其與行政機關和一般事業單位存在著區別。對於參公事業單位和一般事業單位來說,兩者都屬於事業單位編制,但是實行不同的人事制度,前者實行公務員制度(公務員法),後者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原則上,行政編制人員實行公務員管理制度,事業編制人員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也就是說,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其編制仍然在事業編制序列,然而卻按照公務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然而,參公事業單位就是我國編制管理和人事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一個例外,是機構改革過渡期間一種特殊的存在,待條件允許最終參公機構納要入行政編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審批辦法》第6條規定,實行參照管理的單位,應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對人員進行登記、確定職務與級別、套改工資,並參照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規的規定,對單位內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進行管理。

一、公務員制度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在招錄、晉升、薪酬、退休、養老等諸多人事管理方面都存在不同。一是招錄製度不同,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人員招錄必須遵守《公務員錄用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是說進入參公事業單位單位工作要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或者省級公務員考試錄用,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招聘必須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一系列規定執行,地市級、縣可以組織一般事業單位招錄;二是參照管理的單位不實行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工資、獎金等人事管理制度,那麼工資結構也不同,參公由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組成)、獎勵工資,補助工資四部分構成。一般事業單位改革後實行的是“三元結構”工資制,基本工資(薪級工作、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津貼和補貼,這只是參考各地工資結構也存在差異不能一概而論;三是公車改革存在差異,參公事業單位執行與公務員一樣的普發公務交通補貼,以湖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車改革為例,按照報銷公務交通費用及採用其他方式保障公務出行的人員,原則上維持現有方式不變。個別特定崗位確需發放公務交通補貼的,需報省車改辦審批。嚴格控制補貼發放人員範圍,避免普遍發放交通補貼或允許限額報銷等福利化改革傾向; 四是稱呼不同,雖然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都實行公務員制度,但是一般來說,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公務員”,而參公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參公人員”,一般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被稱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參公事業單位與一般事業單位在享有的資源方面存在不同,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是通過參公管理身份的確立,能夠增強參公事業單位工作開展的權威性和公信力;二是參公管理的身份保障了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類同公務員的福利待遇。例如,參公人員基本可以無障礙地在事業單位與國家機關之間進行交流,從而有較大職業發展空間。一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入機關工作要通過公務員考試或者達到調任層級走調任程序,要麼公推公選到鄉鎮任黨委委員或鄉鎮副職領導進行公務員登記。

三、參公事業單位與一般事業單位承擔的職能不同。以後事業單位只分為兩類:政府服務類、社會服務類。目前事業單位根據承擔的具體職能分為公益一類、二類、三類只是改革是手段不是改革目的,分類只是摸清底數為進一步深化改革打基礎。

1、政府服務類:為機關提供支持保障的事業單位,未來事業單位將會保留若干個參公管理的、非獨立法人的部門或中心,也就是說改革之後,這類事業單位統一可以劃分為政府服務類事業單位。比如某信息中心、監測中心。 2、社會服務類: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理順同主管部門的關係,逐步推進管辦分離,以後對這類型事業單位重新規範為社會服務類事業單位,如博物館、圖書館、學校、醫院,這些單位也將逐步推行法人治理模式。 3、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轉為行政機關或行政機構。改革中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經審批,才能取得參公管理的身份。《關於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意見》明確規定,事業單位參照管理應同時具備兩個條件:第一,要有法律、法規授權的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第二,使用事業編制,並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


打個比方公務員是金飯碗、參公人員是銀飯碗,非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就是銅飯碗,總得來說都算是“鐵”飯碗,想要端穩端好這碗飯前提就要履職盡責為人民服務。


思想者頓澤


您好,事業單位分好幾種,有參公的,有全額撥款的有差額撥款的,還有自收自支的,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不同程度的財政補助。



一、穩定程度

這裡邊參公事業單位最穩定,該單位的人員“參照公務員管理”,享受公務員的福利待遇的同時也受到《公務員法》的約束。參公事業其內部的人員編制、經費渠道、人員管理等,參照公務員是一樣的。 


二、晉升標準

還有一個區別,就是參公事業的員工工資不是以職稱為晉升標準的,而是以職級晉升(科級、處級、廳級),職級越高方方面面就越好。參公事業單位人員因為工作需要的話,是可以直接調至公務員機關的。

三、具體解釋

全額撥款主要有:圖書館、各級公辦學校、檔案局、文化中心、動物疫病控制中心、城管局、部分省市級設計院、環衛處、疾控中心等。全額撥款顧名思義,較為穩定而且福利較高。

差額撥款主要是醫院,一些勘察設計單位,看起來好像沒有上述的單位穩定,但是有的單位自收自支也是不錯的,位依據政府或物價部門的批准自己收取各項行政性收費,然後按當地財政核定的比例留成部分資金用於本單位的日常開支及工資發放。

所有的事業單位一般都要象公務員一樣進行統一招考(軍轉幹部除外)審批。而"參公"和"全額撥款"類的事業單位,短期內相對較為"保險"。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具有行政執法性質的轉為公務員或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其他的轉為國有企業。謝謝!給您鞠躬了!


快樂職場攻守道


謝謝!我認為參公事業單位和不參公事業單位區別如下:

第一,待遇方面不同。參公事業單位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進行公務員登記,享受與行政機關公務員同等待遇。不參公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辦法和工資管理辦法進行管理並核發工資,一般來說待遇低於參公單位。



第二,職能方面不同。參公事業單位一般屬於具備公共管理職能或執法職能,不參公一般以公益服務技術支持輔助性服務等為主。

第三,職位崗位不同。參公事業單位人員按照公務員法執行職位管理,任職及晉升渠道與行政機關相同,科員副科正科副縣正縣副廳正廳,包括實職和虛職,主要是任命任職。不參公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管理,管理崗、專業技術崗、工勤崗,崗位實行聘任制。



第四,管理渠道不同。參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科室管理。不參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由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部門或科室管理。

第五,人員流動不同。參公事業單位可以往不參公事業單位順向調動,人員出去相對容易。不參公事業單位一般只在非參公性質事業單位之間調動,無法直接調入參公事業單位。



第六,招聘渠道不同。參公事業單位與行政機關公務員統一招錄,一般由省級統一安排進行。不參公事業單位一般由本級安排統一或分批招聘。

第七,編制管理不同。參公事業編制實行總量嚴格控制,只在參公事業編制單位間調整,要求專項管理。不參公事業單位編制也是嚴控總量,與參公事業單位編制不互通。

謝謝!

既然說到這裡,為更全面瞭解參公與不參公問題,再補充幾點:

參公事業單位與不參公事業單位,一是從編制上來說,都是使用事業編制,機構性質都是事業機構。二是從經費形式說,參公事業單位一定是財政全額撥款,不參公事業單位包括全額撥款、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

在改革,因參公事業單位與不參公事業單位都屬於事業機構,且有些職能都是類似或相同,經常存在整合的可能,但因為人事管理制度不同,特別是待遇制度的差別,往往造成改革無法推進。

另外,參公單位還分兩種,一種是行政參公,一種是事業參公。我的理解是事業參公即是參公事業單位,就是前面區別中所提的;而行政參公就是群團如工青婦等使用行政編制的機構,也參與公務員登記,待遇與行政機關一致,並且人員與政府機構可以互相流動,但其不屬於國家工作人員,只是各方面管理也是參照公務員法執行。


風27476


完全不同的體系。

參公事業單位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由國家財政負責工資福利。考試需要參加公務員考試即參加省考、國考。待遇享受公務員同等待遇即享受工資、車補、績效。晉升執行公務員晉升制度即行政級別。和公務員的區別只有一個就是編制。

不參公事業單位就是我們常說的事業單位,國家對這類單位進行財政補助,按補助程度分為全額撥款單位、差額撥款單位和自籌自支單位。事業單位考試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待遇各單位不近相同,和單位性質有關。晉升主要採取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晉升。


塔塔狸狸


兩者是有區別的,具體的區別就太多了,我們只從一般人理解的主要方面說。一是參公事業有車補,一般事業沒有。二是參公事業按照公務員管理,工資走公務員系列,尤其現在公務員實行職級並行,科員八年後工資享受副科級待遇,副科級十二年後正科級待遇。一般事業專業技術人員只得走職稱這條路。現在事業編制弄得好了也有可能走上副科級領導職務,但仍然是事業編制身份,而且能走上領導的人得靠運氣了。所以,還是儘量考公務員吧,公檢法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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