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上路最怕遇到無良司機,
開車不打轉向燈、亂開遠光燈,
能把人氣個半死!
是什麼情況,
讓他突然變成了一個“殺人犯”?
這樣一個動作,
輕則罰款扣分,重則不幸遇難~
很多車主都喜歡打遠光燈,
殊不知,這簡直就是赤裸裸的謀殺!
錯誤使用遠光燈害人害己!
有時候對面行來一輛開著遠光燈的車,
強光刺的我眼睛都睜不開了!
行車時,切忌亂開遠光燈!
如果對面過來的,
是你的親屬、朋友,
難道你也會亂開遠光燈嗎?
遠光Dog的罪狀
亂開遠光燈的朋友
你知道你的錯在哪兒麼?
罪狀一:遠光燈會車可導致車瞬間致盲,極其危險。
罪狀二:遠光燈後方的事物很難被對象來車發現。
罪狀三:面對遠光燈,駕駛者對於迎面車輛的車速和距離產生誤差,容易發生誤操作。
小建議:
放慢車速永遠要比開啟遠光更加有助於安全。
必要時燈光可以交替使用。
經常檢查自己的遠光燈是否在無意中開啟。
大霧天氣開遠光燈,反而會加大對來車的影響。
遇到遠光燈,可以用遠近光燈轉換來提醒對方!
謹記交通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在沒有道路中心線或者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前車遇後車發出超車信號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應當降低速度、靠右讓路。後車應當在確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後,從前車的左側超越,在與被超車輛拉開必要的安全距離後,開啟右轉向燈,駛回原車道。
▶第四十八條規定: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夜間會車應當在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應當使用近光燈。
▶第五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第五十八條規定:機動車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應當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後位燈,但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得使用遠光燈。機動車霧天行駛應當開啟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第五十九條規定:機動車在夜間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應當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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